“在我第一次因收受禮品被組織函詢時就能‘回頭’,那該有多好?。 薄敖鼛啄陙?,我常因自己的貪腐行為從夢中驚醒,我也知道應該早點‘回頭’,可還是抱著僥幸心理沿著錯誤的方向走了下去”……一些落馬干部反思自己墮落歷程時的懺悔,發人深省,令人警醒。
老話說,浪子回頭金不換??捎行h員干部明知自己犯了錯,甚至是為黨紀國法所不容的錯誤,可還是執拗著一條道走到黑。
為什么不愿回頭?一是誘惑太大,難以自拔。有些黨員干部在面對審查調查時坦白,誘惑實在太大了,收了第一次,就想著怎么來收第二次、第三次,甚至于對方不主動送上門來,還會變著法伸手去要。二是心存僥幸,自我麻痹。自以為貪腐手段高明、撈金方式隱蔽,不會有人知道,更不會被查到。殊不知,狐貍再狡猾也總有露出尾巴之時。三是上了賊船,身不由己。與所謂朋友一旦結成“利益同盟”、成為“一根繩上的螞蚱”,即便有心“金盆洗手”,卻無奈被金錢和利益綁架,不得不繼續下去。
從打制度的“擦邊球”,到收點土特產、要點小禮金的違紀行為,再到收受貴重財物、巨額賄賂的違法行為,這是一個越陷越深的過程。而在這一過程中,若能夠及時“剎車”,都不至于到最后“一腳踏空墜入懸崖”。
路走錯了,還可以折返回去重新邁步;為官從政的路上犯了錯誤,也不是沒有機會改過自新。迷途知返,越及時越好,越徹底越好——認識到自己成了“溫水里的青蛙”,就想方設法跳出來;知道自己成為被“圍獵”的對象,就千方百計沖破牢籠。正所謂,過而能改,善莫大焉。(孟慶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