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組反饋給你單位的17個問題已經完成整改多少個?建立完善了多少項制度?新建立完善的制度是否執行到位?”日前,云南省昆明市紀委監委駐市政協機關紀檢監察組對市委統戰部等5家單位落實市委第十輪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針對整改不徹底、措施不具體的項目,形成《檢查情況反饋清單》,提出56條建議。
該市發揮派駐監督“哨口前移”優勢和巡察監督“政治體檢”作用,建立健全巡前互通、巡中互動、巡后促改機制,進一步推動派駐監督巡察監督貫通融合,形成合力。
在開展巡察前,巡察組會向有關派駐紀檢監察組了解被巡察黨組織情況,聽取對巡察工作的意見建議,列出關鍵環節和重點問題,細化巡察工作方案,做到精準發力。巡察期間,派駐紀檢監察組全力配合支持巡察組發現問題,幫助巡察組完善工作方案,提高線索成案率。巡察結束后,派駐紀檢監察組按照要求,落實督促巡察整改工作職責,推動整改落實落地。巡察組將被巡察單位問題逐一梳理定性,形成意見清單,并將共性問題及時通報派駐紀檢監察組,為派駐紀檢監察組開展日常監督提供依據。
同時,該市各派駐紀檢監察組發揮“聯”的主動性,與巡察機構、有關監督處室協商,與被巡察黨組織會商,促成被巡察黨組織主動履行主體責任和整改責任;發揮“派”的權威,對被巡察單位黨組織整改落實情況開展專項檢查,有關整改情況向市紀委監委班子報告,同時向巡察機構反饋;發揮“駐”的優勢,派駐紀檢監察組負責人列席巡察整改反饋會、參加派駐單位班子會、參加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對被巡察單位黨組織的整改方案、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有關材料及整改報告進行把關,督促責任單位切實履責到位、整改到位、建章立制到位,共同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劉澤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