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寧:探索實踐“2+1+1”工作模式 提升監督實效

發布時間:2020-02-06 09:34:14   來源:保山市紀委監委

2019年以來,昌寧縣紀委監委完善協作機制,有效破解監督對象數量成倍增長,監督力量薄弱分散,監督方式亟待改進等問題,探索實踐“2+1+1”工作模式,整合監督合力,推進新時代紀檢監察工作提速、提質、提效。

“2+1+1”工作模式,即縣紀委監委監督室、審查室,與所聯系的鄉鎮紀委、縣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以及縣委巡察機構的聯動協作、職責捆綁。進而統籌縣(區)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尖兵”“前哨”監督作用,統籌巡察利劍監督,發揮各責任主體各自職能優勢,整合紀律、監察、派駐、巡察監督合力,形成權責清晰、力量整合、資源共享、銜接順暢、協同高效的監督機制,突出上下游、左右岸聯動配合,實行工作、責任、考核“三捆綁”。

在具體工作中,該縣紀委監委建立并實施鄉鎮紀委分片聯動工作機制,將13鄉鎮紀委劃分為3個片區,各片區的監督工作由縣紀委常委(縣監委委員)召集、各鄉鎮紀委共同參與。建立并實施縣鄉紀委上下聯動工作機制,由縣紀委監委統籌安排,根據情況抽調鄉鎮紀委協同開展監督檢查。建立并實施派駐紀檢監察機構集中聯動工作機制,將全縣17個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劃分為3個集中聯動組,由縣紀委常委、縣監委委員召集集中聯動組成員集中、交叉、分類開展監督檢查。2019年,縣紀委監委5個監察審查室和13鄉鎮紀委聯動協作處置問題線索160件,立案29件30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9人,問責5人,提醒談話163人(次)。

同時,結合“2+1+1”監督要求,探索開展蹲點式、體驗式、交叉推磨式、捆綁式“四種監督”,推動監督關口前移,提升監督的力度和溫度,增強監督的深度與精度,促進紀檢監察日常監督工作高質量發展。2019年,緊盯重要節點,以鄉鎮紀委、派駐紀檢監察組、縣紀委監委為主體分級開展紀律作風監督檢查217次,發現問題28個、線索4件。以脫貧攻堅工作為重點,整合派駐紀檢監察組和鄉鎮紀委力量,組成6個捆綁式監督檢查組,對13鄉鎮開展專項監督檢查,發現問題線索51件;聯合縣脫貧攻堅指揮部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線索12件。以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為重點,聯合縣委督查室、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縣機關事務局、縣接待辦,組織5個組對13鄉鎮和22個縣直單位開展專項監督監督。以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為重點,縣、鄉紀委協作抓實“三訪”工作,走訪群眾1134戶,接訪群眾158人,發現問題線索42件。(洪浩英  倪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