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談話對我觸動很大,讓我深刻明白了自己在脫貧攻堅工作上還不夠主動,工作做得不夠深入,同時也感謝組織給我糾正錯誤的機會,今后我一定認真履職盡責,強化責任擔當,對照存在的問題,抓好整改。”日前,因脫貧攻堅工作推進不力、履職不到位,施甸縣姚關鎮黨政主要負責人接受縣紀委監委集體約談時說道。像這樣采取談話提醒、約談、批評教育等處置方式,對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黨員、干部進行提醒和糾正,已經成為該縣紀委監委日常監督的重要抓手。
2019年以來,施甸縣紀委監委挺紀律在前,始終遵循“抓早抓小、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針政策,讓紅臉出汗、咬耳扯袖成為常態。去年,全縣共運用“四種形態”處理185人次,其中,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123人次。
堅持把常態化開展廉政教育作為“治未病”的主要方式,組織基層干部和縣紀委監委干部聽庭審,將莊嚴肅穆的庭審現場變成了黨員干部警示教育的課堂。采取集體談話與個別談話相結合的形式,對2019年新提拔的77名領導干部上好任前“廉政第一課”。過警示教育、談話提醒等方式,及時對干部咬耳扯袖,讓黨員干部受警醒、明底線、知敬畏。
與此同時,該縣充分發揮紀委監委的職能優勢,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形成常態化監督,把對黨員干部的“管”和“治”更多地體現在日常,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進行提醒談話;對問題不太嚴重、能夠主動說清情況,并且付諸改正行動的黨員干部,及時運用輕處分和組織處理等措施“拉一把”;對嚴重違紀或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的黨員干部,堅持一寸不讓、重拳出擊,通過以嚴厲懲治“極少數”來教育警醒“大多數”,形成震懾。
“監督是紀檢監察機關的第一職責,要精準把握運用‘四種形態’,在‘治未病’上積極作為。”該縣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該縣將持續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加強對線索的梳理、分析和研判,努力做到精準防范、精準發現、精準施治。(潘繼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