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以“兩書”促執行監督形成制度鏈條

發布時間:2020-05-08 12:20:41   來源:昭通市紀委監委

“通過監督檢查發現,你校在普通高中學生入學分班問題上還不夠重視、建章立制不健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向你校提出監察建議,請抓好落實和問題整改……”這是昭通市紀委監委工作人員向某學校公開送達監察建議書時進行交代和交流的一幕。

與此同時,該學校行政主管部門也收到了監察建議書,“監察建議書一針見血地指出了我們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我們將立行立改,完善相關規章制度……”收到監察建議書后,該單位相關負責人懇切地說。

“這兩份監察建議書,雖然源于同一問題的整改,但在監察建議書內容的設定上,區別對待監督主體的職能和執行主體的職能,要求整改的問題和建章立制的內容卻不相同,最終目的是通過監察建議書,督促有關部門加強和完善制度建設,形成執行、監督為一體的環環相扣、層層遞進的制度鏈條……”負責制定監察建議書的監督檢查室負責人在電話跟蹤回訪時說。

今年以來,該市紀委監委堅持深化標本兼治,發揮紀律檢查建議書和監察建議書主動靈活、適用廣泛等優勢,切實把解決問題、改進工作、完善制度作為制定下發“兩書”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針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對癥開方、靶向施策。精準運用“兩書”提醒督責、建章立制、流程再造,強化執行和監督管理及結果運用,落實跟蹤問效機制,做到發一份建議、解決一批問題、完善一批制度,扭轉一發了之局面,確保執行不打折扣、不打白條,提高“兩書”在督促單位通過制度建設達到管根本、管長遠的效果。

據悉,今年1至4月,昭通市紀委監委共計下發紀律檢查建議書3份、監察建議書5份,向8家監督單位提出問題整改建議21條、制度建設建議13條。(蔡榮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