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成你辦在5月16日前對建設單位未繳納的人防易地建設費進行催繳,足額入庫,并將辦理結果于今年5月23日前報告縣紀委監委……”
近日,富民縣紀委向縣人防辦發出《紀律檢查建議書》,責成該單位對存在執行政府文件不到位、催繳責任未落實等問題進行整改,并明確辦理時限。
這是該縣紀委監委充分發揮紀律檢查建議書和監察建議書(以下簡稱“兩書”)這一監督利器,不斷提升監督質效的具體實踐。
近年來,縣紀委監委聚焦主責主業,在認真做好執紀審查和監察調查的同時,堅持問題導向,全面總結分析信訪舉報、巡視巡察、審查調查、日常監督檢查等工作中發現的體制問題和制度漏洞,精準運用“兩書”,及時明確向相關單位指出存在問題,并提出有針對性的整改建議,督促相關單位找準風險漏洞、健全完善機制,做到靶向治療,祛除“病灶”。
據了解,去年以來,縣紀委監委共向8個鎮(街道)和縣級有關單位發出紀律檢查建議書21份、監察建議書12份,提出意見建議40余項,督促相關單位修訂完善各類規章制度30余項,對推動相關問題整改起到了實實在在的效果。
“把講政治的要求貫穿運用于紀檢監察建議工作的全過程,注重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糾偏功能,促進各級黨組織、單位加強自身建設、完善體制機制,推動源頭治理,深化標本兼治。”縣紀委監委分管領導表示,只有精準把握運用好“兩書”,才能切實提升常態監督的質量和效果。
“比如,在一些急難險重或改革創新工作中,有的黨員干部敢沖敢闖、勇于擔當實踐,雖然在執紀審查中發現有違紀事實,但情節輕微,不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應當以建議的形式責成有關單位(黨組織)給予有關人員批評教育、召開民主生活會進行批評幫助、糾正或責令停止正在實施的違紀行為等處理方式。”為實現“兩書”的精準運用,早在今年4月中上旬《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規范運用紀檢監察建議工作辦法(試行)》印發后,縣紀委監委就通過辦公系統、干部職工例會等,組織紀檢監察干部進行交流學習、實踐討論。
“提出建議力求精準,落實建議不打折扣。”縣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為避免紀檢監察建議書“一發了之”,讓紀檢監察建議書真正發揮“帶電”的監督作用,縣紀委監委不斷探索完善整改責任督查機制,嚴格督促有關單位在規定時限內將監察建議采納和落實情況進行通報反饋,并對通報內容認真審核把關。同時強化再監督再檢查,通過專人跟蹤、實地走訪、督查詢問等方式對相關單位進行回訪,實時掌握被建議單位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自查自糾整改情況,對責任“掛空擋”、整改“走過場”、落實“打折扣”的堅決問責,堅決維護“兩書”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收到紀律檢查建議書后,我單位高度重視,通過完善工作機制、加強日常管理等方式,狠抓落實整改。同時舉一反三,認真開展自檢自查和專項督查,對執行不到位、不規范的問題進行立即整改。”縣人防辦及時向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報告整改進展情況。(周育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