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領導和同事并沒有用另類的眼光待我,感謝組織的關心和厚愛,讓我早發現早醒悟。”這是芒市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主任與受到處分的某市管干部開展談心談話時的一幕。
今年來,芒市紀委監委積極做好案件查辦“后半篇文章”,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針,加大對受處分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建立工作臺賬,及時掌握動態,跟蹤監督管理。按照《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對受處分人員回訪教育制度》,對黨紀、政紀處分人員開展回訪教育,聽取本人在思想、工作、生活上的匯報,進一步了解其思想狀況,有針對性地開展思想教育。截至目前,該市紀委監委已公開宣布處分案件27件,對12名受處分人員開展回訪教育。
為把回訪教育做到點子上、做進心坎里,該市紀委監委實行“點穴式”回訪教育。回訪前,詳細聽取犯錯黨員干部所在黨組織意見,制定好回訪要點,量身定制回訪內容。回訪時,聽取其所在部門領導或支部書記和干部群眾對受處分人員的評價、反映等意見建議。為防止回訪教育流于形式,及時建立回訪檔案,認真管理受處分人員回訪教育情況登記表及其處分決定等材料,確保回訪教育全程留痕。
“對受處分黨員干部積極開展回訪教育,就像醫生對手術后的病人進行復診,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幫助病人康復。”市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干部張曉軍說道。
對表現好的受處分人員,按期恢復黨員權利、解除處分,并按規定向所在單位和有關部門推薦使用;對思想轉化不徹底、工作態度消極懈怠的,進行重點教育、管理和監督;對個別存在自卑、自暴自棄等心理的,鼓勵其放下包袱、改正錯誤、積極工作。堅持嚴管厚愛結合、激勵約束并重,確保受處分干部一個都不“掉隊”。
“回訪教育目的就是要讓‘有錯干部’變為‘有為干部’,該市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主任陳月表示,對受到處分的黨員干部我們不能一‘處’了之、一‘問’了事,要根據受處分人員的不同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意見建議,幫助犯錯干部重燃干事創業熱情。”(羅曉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