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單位沒有執行工會經費由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的相關規定,存在行政負責人審批工會財務憑證的情況。”
“你單位對《玉溪市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等相關政策學習掌握不夠,工會慰問和活動開展較少,未能保障職工享受正常福利待遇。”
“你單位存在使用工會經費對退休職工進行慰問的情況。”
……
近日,玉溪市紀委監委駐市文化和旅游局紀檢監察組積極探索監督路徑,著力發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緊盯薄弱環節,對駐在部門機關和各局屬單位工會財務情況開展了一次“嵌入式”監督檢查,并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及時反饋,要求相關單位限期整改,真正把黨風廉政建設目標任務融入駐在部門業務工作,強化日常監督。
為明確監督重點,完善監督措施,主動融入、不等不靠,貼身監督,不斷擦亮監督“探頭”,全面提升派駐監督實效,該駐紀檢監察組和市文化和旅游局黨組組成聯合檢查組,由紀檢監察組組長帶隊,抽調機關黨委、財務科、財務監督員組成檢查組,在機關和各局屬單位自檢自查的基礎上,對2017年至去年工會經費管理情況,工會經費收入、支出、會計管理工作及相關文件精神貫徹落實情況進行了認真檢查;對工會活動特點、現狀及存在問題進行了深入分析。通過“嵌入式”監督檢查,將監督關口前移,主動作為,入細入微,不斷提高查糾問題的能力,推動被監督單位黨組落實主體責任。
“我們結合行業特點進行廉政風險提示,指導駐在部門對易發生廉政風險的關鍵環節、崗位進行重點防范。”該紀檢監察組相關負責人介紹道,“對財務監督員進行業務工作實踐培訓,通過面對面交流和學習,提高各自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為今后加強單位財務監督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礎。不斷統一機關和局屬各單位工會思想,提高認識,堅決認真執行工會相關法律法規和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達到了促進工會經費規范使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增強工會組織服務職工能力的預期目的。”
新形勢下,加強常態化、近距離、可視化監督,充分發揮監督的“發現、預警、提醒、教育”功能,既是反腐敗工作的需要,也是“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針的要旨。駐市文化和旅游局紀檢監察組準確把握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的關鍵環節和重點環節可能存在的廉政風險,做到及早發現,及時整改,及早防范,推動和維護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良好政治生態。(柴靜 譚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