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落實落細監督職責 推動調研督導發現問題整改

發布時間:2020-06-23 14:10:04   來源:昭通市紀委監委

“堅持按月通報工作情況,按季分析存在問題。”

“對發現問題和處置問題線索能力不足的紀委監委,及時進行提示預警并跟蹤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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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昭通市紀委監委制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赴鎮雄縣等4個貧困縣開展調研督導發現問題涉及市紀委市監委牽頭整改問題的整改措施》,細化整改措施,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整改時限,推動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調研督導發現問題整改工作做實做細。

今年4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調研組到鎮雄縣等4個貧困縣開展實地調研督導,指出了當地紀檢監察機關在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中6個方面的短板弱項。

“整改工作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問題導向,壓實整改責任,舉一反三,確保反饋問題全部整改到位。”對問題整改工作,該市紀委監委負責人提出明確要求。

該市紀委監委堅持問題導向,本著以案為鑒、舉一反三,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原則,結合實際制定了15條整改措施。從落實落細監督職責、立足于“監管的再監督”、把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緊盯監督執紀問責工作質效、健全信息共享互通機制、落實一案一整治等方面抓好存在問題的整改落實。

同時,昭通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還把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調研組4月調研指出的問題,與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回頭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3月調研反饋問題統籌推進、一體整改,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切實減輕基層負擔,保障基層切實把精力投入到抓整改和抓落實上。

“整改工作要結合貫徹落實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關于切實加強7省區2020年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指導意見》開展,對整改工作敷衍塞責,搞數字整改、虛假整改的,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追責問責。”市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表示。(張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