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尹大寶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發布時間:2020-02-14 18:19:29   來源:曲靖市紀委監委

據曲靖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曲靖市委批準,曲靖市紀委監委對曲靖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尹大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尹大寶違反政治紀律,與家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用公款購買禮品,揮霍浪費公共財產;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干部選拔任用規定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便利通過民間借貸方式獲取大額回報,利用職權為親屬在工程項目上謀取利益;違反群眾紀律,包庇縱容涉黑涉惡活動,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從嚴治黨失職失責導致宣威市公安局多名干警違紀違法;違反生活紀律,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罪;對發生在轄區內的尋釁滋事案件不予查處,涉嫌徇私枉法罪;多次組織多人聚眾賭博,涉嫌賭博罪。

尹大寶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背離初心使命,政治上蛻化、思想上變質、行為上失范、經濟上貪婪。既想當官、又想發財,作風霸道、任性用權,執法犯法、嗜賭成性,貪圖享受、作風奢靡。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曲靖市紀委常委會議、曲靖市監委委員會議研究,并報曲靖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尹大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