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坪縣委原副書記和陸山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發布時間:2020-06-20 16:31:37   來源:怒江州紀委監委

據怒江州紀委監委消息:2019年11月20日,經怒江州委批準,怒江州紀委監委對蘭坪縣委原副書記和陸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和陸山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違反政治紀律,串供和偽造證據,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掩蓋事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操大辦其子婚禮,借機斂財;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說情干預,幫助親屬提拔和調動;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違規打探信訪舉報內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非法占用集體土地建蓋房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罪;超越職權,弄虛作假,造成國家經濟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相關規定,經怒江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怒江州委批準,決定給予和陸山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怒江州第八屆黨代表和蘭坪縣第十二屆黨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