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辦公室現在幾個人辦公?”
“現在是我和小李2人,小尹剛剛搬出去,新近調入的小詹要下午或者明天搬過來。”
“經實地測量核查,這間辦公室目前只有2人的話,面積超標1.83平方米,我們現在發出現場整改通知單,請你單位在24小時內徹底整改完畢并按要求報送整改情況。”
接過檢查人員現場開具的整改通知單后,我的內心五味雜陳。作為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綜合室內勤的我,正好負責此次檢查跟進督辦工作。難道是我們出現了“燈下黑”?這事還得從頭說起。
為進一步規范昆明市公安機關辦公用房管理,推進辦公用房資源合理配置和節約集約使用,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節約型機關建設,堅決防止超標準超配置、違規違紀使用辦公用房等問題,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就辦公用房清理整治和日常管理向市公安局發出工作建議函,要求對照“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在前期工作和2019年12月整改的基礎上,再次開展自查自糾、清理整治,對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確保嚴格控制在標準范圍內,杜絕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情況。
而辦公用房實測實量檢查組檢查當天,案件審理室主任何方所在1302辦公室,原工作人員尹珊調整到其他部門工作,詹慧敏調案件審理室工作,并計劃當日搬入1302辦公室辦公。檢查時,只有何方、李昂兩名工作人員,經初查認定為辦公用房超標1.83平方米。檢查組人員發出現場整改通知書離開后,詹慧敏隨即搬入1302辦公室,辦公用房超標情況已徹底整改完畢。
不留情面動真格,嚴格督促真整改。7個辦公用房實測實量檢查組白加黑滿負荷工作15天,對市公安局直屬部門和五城區分局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辦公用房進行全覆蓋實地測量檢查,實測辦公用房1502間,發現11個直屬部門和2個城區分局的49名領導干部辦公用房存在不符合要求的問題,發出現場整改通知書42份,發現的問題均按要求得到了迅速整改。
為什么經歷過這么多次的自查、檢查,還出現這些問題?我們針對檢查結果進行了分析。干部調整、交流、改非、退休,一些單位搬入新址辦公,未第一時間調整人員,是導致面積超標等不符合規定的表面原因,而深層次原因是沒有建立健全常態長效監督機制。
對此,紀檢組向市公安局提出建議,市公安局隨即著手建立領導干部辦公用房使用情況季報制度,并組織不定期實測實量、抽查檢查,及時、準確、全面掌握領導干部辦公用房情況,適時維護更新辦公用房情況數據,確保全市公安機關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防領導干部辦公用房超標準等問題發生,持續不斷鞏固整改成果。(昆明市紀委監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 龍治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