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昭通市紀委監委印發通知,進一步明確了2020年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要點,細化了相關工作措施,力爭掃黑除惡成績有新的突破。
持續強化破“網”打“傘”。嚴格落實“兩個一律”和“一案三查”工作機制,按照見黑見惡見“傘”的工作目標,“點對點”排查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線索,沒有打出“傘”或者打“傘”不徹底的案件寫出核查報告或者情況說明。緊盯非法獲取經濟利益、政治榮譽,被免于或減輕處罰等關鍵環節,對已偵破涉黑涉惡案件打“傘”情況開展“回頭看”,逐案過篩、循線深挖,加大失職失責“庸傘”追究力度,確保打“傘”打徹底。加大問題線索辦理進度,上半年實現問題線索清零。挑選一批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典型案例,適時通報曝光,做到警鐘長鳴。
健全完善制度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2+1+1”工作機制,以監督檢查室為主體,捆綁聯系對應的派出(駐)機構,各縣(市區)紀委監委,實行監督檢查工作捆綁、責任捆綁、獎懲捆綁。健全完善線索排查機制。建立“點對點”排查制度機制,深化有黑必有“傘”的一般性規律認識,針對公安機關已認定的涉黑涉惡案件進行“點對點”排查。健全完善審查調查機制。健全完善市紀委常委(市監委委員)領銜辦案工作辦法等一系列審查調查制度機制,通過聚焦關鍵環節,規范工作流程,不斷促進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工作高質量、規范化開展。
定期不定期開展監督檢查。按照“2+1+1”工作機制,將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監督工作與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有機結合,融入日常監督、季度重點抽查和常態化明察暗訪,一體推進、一體落實。
嚴肅問責追責。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公安機關辦理的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案件“順瓜捋藤”,追查黨委政府主體責任,倒查相關職能部門監管責任。加強與政法部門對接,提請政法部門移送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因履職盡責不到位等問題,對相關單位及人員進行追責問責。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培訓,切實增強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追責問責的專業性、及時性、有效性。(張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