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來,紅河縣紀委監委實行“捆綁式”聯動工作辦法,加強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派駐機構和各鄉鎮等機構之間的工作協作配合,建立權責清晰、銜接順暢、協同高效的聯動機制,整體提升了紀檢監察、審查調查工作質量和水平。
明確職責,聯動配合。在縣紀委監委統一領導下,以7個紀檢室為7個工作責任主體,實行紀檢室與鄉鎮紀委、各派駐機構人員工作“捆綁”、責任“捆綁”、人員“捆綁”、力量“捆綁”,形成7個“捆綁組”,對所捆綁的各鄉鎮紀委和各派駐機構問題線索進行匯總,“捆綁組”將根據實際情況統籌推進,逐步銷號問題線索,每月上旬向縣紀委監委分管副書記(副主任)匯報上月工作推進情況,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每月通報一次問題線索處置情況。發揮各自優勢,突出“上下游、左右岸”聯動配合,共同推進新時代紀檢監察工作提速、提質、提效。
強化督導,提升效率。建立常態化、近距離、可視化的日常聯動監督工作機制,紀檢室對所聯系鄉鎮和部門分批分期開展“蹲點式”調研,與黨委(黨組)班子成員“面對面”談心談話,近距離全面了解掌握政治生態和“關鍵少數”情況。通過與各鄉鎮紀委和派駐機構了解問題線索排查處置情況,面對面指導該鄉鎮紀委和派駐機構監督執紀監察工作,積極反映和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及問題。加強對相關鄉鎮和部門開展重點問責事項的跟蹤督辦和指導,督促承辦鄉鎮和部門在規定期限內報送辦理結果,召開專題會議,共同研究問責事項,加強會審把關、綜合平衡,防止問責失當、畸輕畸重。
整合資源,聯合審查。由分管副書記(副主任)統籌,捆綁組查辦重大違紀違法案件,調取各鄉鎮紀委和派駐機構日常監督中掌握的情況。針對查辦案件中發現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向縣委巡察機構提出對發案鄉鎮和單位進行重點關注、優先開展巡察或巡察“回頭看”的意見建議,及時了解關注問題,拓展線索來源渠道。捆綁組如需跨鄉鎮和部門開展審查調查工作,各捆綁組建立辦案工作協作制度,在所聯系的范圍內,統一調配人員、整合辦案資源,開展聯合審查、交叉審查等工作。
科學考評,嚴肅追責。紀檢監察室年度工作情況綜合評定與所聯系各鄉鎮和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捆綁”,與所聯系各鄉鎮紀委和派駐機構履行監督執紀監察職責情況進行“捆綁”。所聯系鄉鎮紀委和派駐機構執紀不嚴、問責不力的,監督執紀問責和審查調查處置各項工作排名靠后,受到縣紀委案管室提示預警后未整改的,在年度綜合評價、評優評先或工作考核中要給予扣減適當分值。鄉鎮紀委、派駐機構出現監督執紀審查調查空白點的,相對應聯系的紀檢監察室作出書面說明,提出整改措施。紀檢監察室所聯系鄉鎮和部門管黨治黨工作落實不力,發現問題不報告、壓案不查、阻撓審查或干擾巡視巡察工作、不落實巡視巡察整改要求的,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