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來,鹽津縣紀委監委找準職責定位,著力“基礎型”“責任型”“任務型”監督,聚焦“關鍵處”“關鍵人”“關鍵事”,做深做細做實監督首要職責,推進政治監督工作具體化、常態化、規范化。
“基礎型”監督聚焦“關鍵處”。將落實“兩個維護”、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及選人用人等作為“基礎型”監督范圍,聚焦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和“一把手”等履職情況,強化對“關鍵處”的監督。2019年以來,列席各單位民主生活會66次。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和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方面突出問題3件7人,其中紀律處分4人,提醒談話3人。為評先選優、干部選拔等事項出具廉潔自律證明100余人次。
“責任型”監督聚焦“關鍵人”。將遵守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嚴防“七個有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履行“一崗雙責”情況作為“責任型”監督范圍,改變以往“事后監督”方式,強化對“關鍵人”的日常動態監督。2019年,開展預防提醒談話200余人,問責黨組織2個、黨員領導干部10人次。
“任務型”監督聚焦“關鍵事”。堅持把“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與整治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結合起來,堅決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問題,深化“打傘破網”。全縣共受理扶貧領域問題線索45件,其中,批評教育7人、通報問責5人、誡勉問責8人、政務警告1人、黨內警告4人、黨內嚴重警告5人、撤銷黨內職務1人、開除黨籍2人、點名道姓通報曝光4批59人,為全縣脫貧攻堅工作順利推進提供了有力的紀律保障。(羅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