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全體黨員干部要自覺做到“十個嚴禁”,以永遠在路上的執著和韌勁持之以恒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鍥而不舍糾正“四風”,持續營造良好氛圍和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堅決防止不良風氣反彈回潮。

嚴禁奢侈浪費、借機斂財。

嚴禁以各種名義突擊花錢及違反規定濫發津補貼、獎金或福利。

嚴禁未經批準舉辦各類節日慶典活動。

嚴禁借走訪或以工作匯報名義用公款相互走訪、送禮、宴請。

嚴禁借各種名義組織或參與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費娛樂、健身等活動。

嚴禁用公款購買和贈送煙花爆竹等節禮。

嚴禁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或與行使職權有關的單位和個人的紅包、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或貴重物品等。

嚴禁借節日之機將非公務活動納入接待范圍,無公函、無依據、無正當接待事由接待,非正常公務活動或超出公務接待范圍接待,公款大吃大喝或相互吃請、請吃等違規公款吃喝。

嚴禁違反領導干部外出報備制度,無組織紀律觀念、不報告或未經允許隨意離開工作地。

嚴禁公車私用、違規駕駛公車。
(鄧云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