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規則》印發后,施甸縣紀檢監察干部通過網站、微信、客戶端等平臺及時認真學習,迅速掀起學習宣傳、貫徹落實《規則》熱潮,并引發熱烈討論。
“此次制定《規則》,是對新時代紀檢監察工作經驗的提煉總結,有利于提高問題線索受理處置的規范化水平,確保監督執紀執法權在正確軌道運行。全縣紀檢監察干部應加強學習,真正將《規則》學懂弄通會用。”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委主任羅沿磊表示。
“《規則》中明確,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應當遵循的原則包括保障合法權利,這樣既保障檢舉控告人的監督權利,又查處誣告陷害行為,保護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縣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楊加富說道。
“《規則》規范了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的接收、受理、辦理、處置程序,這對今后處理檢舉控告具有重要指導意義。”縣紀委信訪室主任陶繼海如是說。
“我們將充分利用施甸縣紀委監委微信公眾號、施甸縣紀委監委網站等媒介,及時推送《規則》原文、解讀文章,強化宣傳,營造學習貫徹《規則》的濃厚氛圍。”縣紀委宣傳部部長吳明鳳說道。
“擺榔鄉通過個人自學、交流研討學等形式,系統性學習《規則》。通過系統學習,強化紀檢監察干部的思維意識、程序意識,嚴格工作規程,確保合理正確處理檢舉控告。”擺榔鄉紀委書記蘇德金說道。
“《規則》明確了檢舉控告受理范圍、檢舉控告的具體方式、以及檢舉控告人的權利,保障監督權利有效行使。這不僅有利于提高問題線索受理處置的規范化水平,同時也為不少黨員、群眾解答了他們最關心的問題。”舊城鄉紀委書記李雪明如是說。(潘繼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