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在案件查辦中安全意識不強、執行規定不嚴,今天對你們進行集中約談,希望你們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堅決克服執紀審查安全思想麻痹、疏忽大意等問題,牢牢守住安全防線,確保執紀審查安全‘零事故’。”這是魯甸縣紀檢監察機關堅持刀刃向內,常態化運用第一種形態,對3名紀檢監察干部苗頭性問題早提醒、早處置,進行集中約談的一個工作縮影。
“感謝組織的提醒教育,在以后的案件查辦中我將嚴格遵守辦案安全紀律,牢牢樹立‘萬無一失、一失萬無’的安全理念,做好風險評估,提高應對風險能力。”約談后一紀檢監察干部表態時這樣說道。
2019年,該縣紀檢監察機關嚴格按照“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方針,堅持嚴管與厚愛相結合,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用活用好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使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
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針對領導干部作風不實、工作不力,推脫庸散慢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及時提醒、及時糾正,絕不敷衍塞責。談話中針對個人制定問題清單、整改清單,做到把問題談開談透、把原因找準找實,使談心談話真正觸動靈魂,走進心坎,整改見實效。
同時針對腐敗多發易發的行業、崗位,扎實開展好分層分類、常態化“一案一整改”工作,建立健全“談前有方案、談中有力度、談后有整改”的工作機制,并把警示教育融入談話工作的各環節,通過約談達到明職責、講紀律、敲警鐘的目的,全面打通懲處和預防的連接通道,實現懲治并舉、標本兼治。(林德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