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監察法規定,現對你單位提出如下監察建議……”日前,大姚縣紀委監委向縣衛生健康局濫發津補貼問題發放監察建議書,要求該單位立即著手整改。這是該縣紀委監委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利用“監察建議書”推進整改落實的一個縮影。
近年來,縣紀委監委聚焦主責主業,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問題靶心,針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中發現單位存在的普遍性、傾向性、典型性問題,及時向有關單位開列問題清單,提出整改建議,督促相關單位查找自身不足,及時堵塞制度漏洞,不斷延伸監督觸角、拓寬監督維度,通過及時下發監察建議書,提出整改意見,做好“再監督文章”。2019年,縣紀委監委共下發監察建議書6份,取得了較好的監察成效。
為使發現的問題得到真正整改,監察建議書指出了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整改要求、整改時限等硬性指標,治標與治本雙管齊下。同時,為了杜絕“一發了之”,切實維護建議書的權威性、震懾力,各派駐紀檢監察組充分發揮派駐監督優勢,對監察建議書全程跟進督辦,實行留痕管理,確保問題真改實改。
針對典型案例暴露出來的問題,縣監委及時督促相關單位做好個案、共性崗位、重點領域、責任落實等四個方面的深入剖析,精準查找出案件暴露出的思想教育、權力監督、體制機制上的問題,實現“發出一份建議、完善一套制度、解決一類問題”的目的。
“監察建議書作為紀檢監察機關履行職責的有力抓手,是有效推動被監督單位落實管黨治黨責任的重要形式。通過明確整改事項、整改內容、整改時限,促使有問題的單位和個人及時加以整改和落實,從而使我們全縣扎牢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籠子,使全縣的干部作風制度建設得到全面提升。”縣紀委監委責任人表示。(彭天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