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建議書直指我們工作中的痛點,我們將按照建議書要求,一條一條羅列,細化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單,明確具體責任人,在要求時限內抓好整改落實。”近日,貢山縣公安局一名負責人接到縣紀委監委下發的監察建議書后說道。
去年10月,該縣監委在審查調查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案件過程中,發現縣公安局存在監管不到位、行業亂象突出的問題。為助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深入發展,實現精準監督,經研究,縣紀委縣監委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向縣公安局發出《關于加強對全縣酒店賓館監管的監察建議》。
“以上問題的發生,反映出你單位存在監管工作和對內部人員管理工作不到位等問題,建議你部門結合存在問題,舉一反三,查找存在問題,強化監管,完善制度,要強化對內部職工的管理和培養,加大對管轄區內酒店賓館的監管力度……”建議書一針見血指出癥結所在,要求縣公安局根據工作實際,開出管長遠的良方。
“建議書作為監督利器和治病良方,當然不能一送一收就算了結。我們在發出建議書的同時,對相關行業負責人談話提醒,講清說明存在的問題及整改建議,確保被單位真接受、真整改。”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
目前,縣公安局已根據建議書及工作實際,對縣內各酒店賓館以及其他娛樂場所組織開展治安隱患排查工作。
這是該縣紀檢監察機關充分發揮紀律檢查建議書和監察建議書“兩書”這一監督利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加強源頭治理的具體實踐。
近年來,該縣立足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糾正偏差這一工作方針,用活“兩書”這一利器,倒逼存在問題的行業部門填補漏洞、健全機制,扎緊行業監管的制度籠子,織密作風建設的“防護欄”,用好紀律檢查建議書和監察建議書這一提示風險的“預警器”,幫助相關職能部門有的放矢地解決問題。同時,也為各職能部門、履職人員敲響警鐘,從源頭上防范和減少違紀違法問題的發生。
據悉,今年該縣紀委監委共下發紀律檢查建議書和監察建議書6份,提出整改建議18條,相關責任單位均已整改落實到位。(孟繼歐 李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