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實施‘一清單兩報告兩評議’、鄉鎮紀委季查、民生資金倒查、村組財務規范化管理‘四項制度’,我們實現了能力由弱變強、管理由亂變好、作風由虛變實、成效由小變大的四個轉變。通過抓‘四項制度’這個點帶動全縣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這個面,以小切口推動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實現大轉變。下一步,我們將對‘四項制度’進行再提升、再完善、再豐富……”縣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表示。
今年以來,龍陵縣持續鞏固落實“四項制度”,工作成效日益凸顯。省、市紀委監委先后深入龍陵對“四項制度”工作進行現場指導。保山市紀委監委制發《保山市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工作辦法》,在全市全面推開“四項制度”。同時,龍陵縣委將“四項制度”寫入縣委全會工作報告,作為縣委一項重點工作進行高位推動,“四項制度”工作知名度進一步擴大。
為了將這一“金字招牌”做實做精,該縣廣泛深入宣傳“四項制度”,并以省紀委監委宣傳部到龍陵宣傳報道為契機,將“四項制度”經驗做法向全省甚至全國進行宣傳推廣,不斷提升其影響力。
為進一步提升落實“四項制度”的工作能力,該縣在鎮安大壩社區召開了全縣工作推進會,開展現場集中教學,并采取送教上門的方式深入各鄉鎮對“四項制度”工作進行培訓,面對面談、手把手教,實現對全縣10個鄉鎮121個村(社區)培訓全覆蓋;并結合《保山市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工作辦法》的學習培訓,對“四項制度”進行再培訓,現場答疑釋惑。
同時,縣紀委監委制定《龍陵縣深入推進“四項制度”工作方案》,進一步推進“四項制度”走深走實;建立縣紀委監委班子成員聯系鄉鎮紀委制度,督促班子成員壓實鄉鎮紀委工作責任;建立鄉鎮紀委例會制度,通過每月一例會,壓實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責任;建立監督檢查制度,縣紀委每季度組織開展實地檢查;建立工作通報制度,定期不定期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建立考核制度,將“四項制度”工作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有效傳導責任壓力。
“今年來,我縣嚴格落實‘四項制度’,共交辦村務監督委員會清單276份,入戶走訪農戶12853戶,解決問題1712件;開展季查20次,季查20個單位(部門),發現問題113個;開展民生資金倒查24次,收集群眾反映問題116個,發出交辦通知52份。”縣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人介紹。(李定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