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吳宇軒

2018年4月24日,河南省臨潁縣紀委監委收到大郭鄉張楊村群眾聯名舉報信:
“張楊村黨支部書記張紅賓私自倒賣扶貧物資,送人情給種糧大戶……”
2019年1月2日,臨潁縣紀委監委在大郭鎮張楊村村委會向信訪群眾反饋調查處理結果:
“經審查調查,張紅賓在任村黨支部書記時,未召開黨員、群眾代表大會,也未公開公示,隨意支配扶貧物資,侵害了群眾利益。我們決定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因處分時,大郭鎮黨委已將其免職,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影響期二年)。”
調查細節
2018年4月,一封群眾的實名舉報信引起了臨潁縣紀委監委的重視。
“扶貧化肥應該是精準到戶,怎么能隨意支配,以公謀私?”臨潁縣紀委監委決定對該舉報線索進行初步核實。核查組兵分兩路,一路接觸舉報人了解情況,一路走訪村民進行外圍調查。
“農業局共給我村發放了2000多袋扶貧化肥,我們按照上級要求發給了貧困戶,公平的很,化肥分配絕對沒有問題。”核查組找張紅賓了解情況時,他振振有詞。
“咱村扶貧化肥是怎么分配的,都分給了哪些人,你分了沒有啊?”進村走訪的核查人員緊鑼密鼓開展工作。
“村里發的化肥是按糧食直補底冊的人口平均分發給農戶的,大家都有。”
“只要在村里有地的,都給分了化肥,分的很公平。”
……
村民們對扶貧化肥的分配眾口一詞,都說是平均分配。
扶貧物資應該精準到戶,村里怎么搞起了“大鍋飯”?核查組決定從村干部入手,核查化肥分配數量。
“咱村的扶貧化肥群眾說是平均分的,是誰讓你們這樣分配的?”“村里是誰負責分化肥,一戶分了多少袋,還剩多少啊?”核查組找到一名村干部問道。
“縣上把化肥拉來后,書記說這是縣里發的扶貧化肥,讓給村里有責任田的農戶平均分,安排村里的老黨員楊均平負責發放。”該村干部說道。
當核查組找楊均平了解化肥分發情況時,他卻顧左右而言他。核查組覺察到他可能怕影響與張紅賓的關系,便耐心細致地做他的思想工作。
“紅賓為了和大家搞好關系,跟我說讓給大家平均分,化肥分完后還剩了200多袋,最后交到村上了,他好像都給了種糧大戶楊某。”楊均平終于道出實情。
根據掌握的情況,核查組認為,張紅賓在執行扶貧政策中失職失責、假公濟私,涉嫌違規違紀,當即向領導匯報,經研究同意,決定成立審查組對其立案審查。
審查組找到負責村里財務支出的會計主任,拿到了當時村里化肥分配的名冊,又調取了縣農業局給村里發放扶貧化肥的底冊,對比發現,有246袋化肥“不翼而飛”。同時,審查組也對種糧大戶楊某進行重點突破,經多次交鋒,楊某承認了張紅賓給他送扶貧化肥的事實。
眼見調查層層逼近,張紅賓坐不住了,四處托人打聽情況。審查組抓住時機,對其進行多次談話。張紅賓一五一十交代了自己的違紀事實。
“2016年4月,我村收到臨潁縣農業局(扶貧辦)下撥的扶貧化肥,其中2480袋按村里糧食直補花名冊平均分配,還剩余246袋,分給了幫助搬運化肥的村民44袋,抵他們的工錢,另外86袋抵了村里春天植樹挖坑、澆水的村民工錢。村里的種糧大戶楊某平時和我關系不錯,我就把其余的116袋給了他,在分配過程中,并沒有進行‘四議兩公開’……”張紅賓說。
2019年1月,張紅賓因違反規定隨意支配扶貧物資,侵犯群眾利益,違反群眾紀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紀法小課
扶貧工作本應做到扶貧對象精準、物資發放到戶,讓扶貧政策溫暖人心。在扶貧物資分配中,絕不能搞“大鍋飯”,更不能假公濟私、優親厚友。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在社會保障、政策扶持、扶貧脫貧、救災救濟款物分配等事項中優親厚友、明顯有失公平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明確禁止“在政府撥付和接受社會捐贈的各類救災救助、補貼補助資金、物資以及退耕還林退牧還草款物、征地補償費使用分配發放等方面違規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虛作假、優親厚友”。
張紅賓身為村支書,卻為了送人情將扶貧化肥私分給種植大戶、折抵為村里干活的工人工錢,最終丟了職務受了處分,給廣大黨員領導干部敲響了警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