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縣紀委監委調查核實,群眾信訪舉報的‘關于祿豐縣某司法所所長跑官買官、打傷上訪代表等問題’不屬實,現將調查情況通報如下……”近日,祿豐縣紀委監委組織召開了一場失實檢舉控告澄清反饋會。
“感謝組織為我澄清,我是農民的孩子,在農村基層辛苦工作了20多年,受到群眾的舉報,心里確實不好受。今天組織為我澄清正名、消除了影響,今后我將消除顧慮,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廉潔自律,不辜負組織對我的培養。”在澄清反饋會上,被舉報人許某某感激地說道。
這也是《祿豐縣紀檢監察機關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及失實檢舉控告澄清工作辦法(試行)》出臺以來,該縣紀委監委開展澄清反饋工作的生動實踐。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和省、州、縣委實施意見精神,切實保護廣大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的合法權益,消除因誣告陷害、誤告錯告等失實舉報產生的不良影響,為干事者撐腰鼓勁,今年6月份,縣紀委監委制定下發了《祿豐縣紀檢監察機關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及失實檢舉控告澄清工作辦法(試行)》。
“今天的澄清會,讓我們倍受鼓舞,之前工作中還有所顧慮,但是現在感覺干事更有底氣了。”參會后,大家紛紛表示,在今后工作中一定大膽履職,擔當作為,為推進祿豐高質量發展獻智獻力。
“在下步工作中,我們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規范處置監督舉報,對舉報屬實的依規依紀依法處理,對舉報失實的,及時公開澄清正名、消除影響和顧慮,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為干事者撐腰、為奔跑者鼓勁。”縣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表示。(劉永清 耿玉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