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怒江州委印發《怒江州2020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實施方案》,全面啟動檢查考核工作。
此次檢查考核從12月7日開始,為期10天,采取日常監督評估、集中檢查考核、州委州政府分管領導和州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綜合評價、激勵考核等方式,對縣(市)黨委、政府領導班子,縣(市)委常委、副縣(市)長以及州級單位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包括領導班子中的非黨州管干部、黨委(黨組)成員中的非州管干部進行考核。除檢查考核各級黨委(黨組)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州委重大決策部署以及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其他成員履行“一崗雙責”等情況外,今年還將對各級黨委(黨組)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和對怒江“兩次回信、一次接見、一次聽取匯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況進行重點考核。
“為認真落實基層減負要求,進一步增強檢查考核工作針對性、實效性,今年的集中檢查考核不再進行工作情況匯報,而是通過采取個別談話、實地核查等方式檢查了解工作開展情況。”州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集中檢查考核將按照自檢自查、述責述廉和民主測評、個別談話、實地核查、延伸檢查、意見反饋六個步驟來開展。檢查考核的等次評定將由檢查考核組提出初評意見,隨后進行復審復核,再通過州紀委常委會審核、州委書記專題會議審議、州委常委會審定,最終作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的評定。
據州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檢查考核情況和民主測評情況將提供給州考評辦、州委組織部等有關部門,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領導干部述責述廉報告及民主測評情況將錄入“怒江州政治生態評估”系統。同時,該州還將對評定為優秀等次的縣(市)和單位進行通報表彰;對評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縣(市)和單位予以通報批評,要求向州委作出深刻書面檢查,取消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紀委書記(紀檢監察組組長)當年評先評優資格。
此次檢查考核工作要求紀律嚴明,各考核組要嚴格按程序、按要求組織開展檢查考核工作,堅決防止責任制檢查考核中的形式主義,堅決杜絕隨意降低檢查考核標準;要模范遵守廉潔自律規定,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肅檢查考核政治紀律、工作紀律和保密紀律;要以扎實的工作作風、嚴謹的工作態度,保證考核工作的權威性和公平公正。對不守紀律、不負責任、檢查考核失真失實的,嚴肅追究責任。(周盈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