貢山:堅持“責”當頭 推動《規定》貫徹執行

發布時間:2020-04-02 14:09:30   來源:怒江州紀委監委

“《規定》第二章明確了黨委(黨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比如第十條明確:黨委(黨組)每半年應當至少召開1次常委會會議(黨組會議)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

近日,貢山縣紀委監委理論中心組專題學習了《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及其精神,進一步提升紀檢干部的政治理論水平,統一思想認識。

會議要求,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推動《規定》不折不扣落實和貫徹落實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精神結合起來,帶頭嚴格執行和堅決維護制度規定,深刻把握《規定》的深刻內涵,強化政治監督,細化日常監督,從基礎制度嚴起、從日常規范抓起,把全面從嚴治黨貫穿脫貧攻堅全過程。要強化作風建設,充分履行政治生態“專業護林員”職責,督促黨委(黨組)從嚴落實主體責任,為黨委主體責任的發揮提供有效載體、當好參謀助手,做到協助不包攬、推動不代替、到位不越位。

“當前貢山縣即將完成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的目標任務,但從近期監督執紀和巡察‘回頭看’的情況來看,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特別是在層層壓實責任方面還存在差距。”縣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表示,下一步,貢山縣將堅持“責”當頭,采取“推磨式”“蹲點式”“下沉式”調研監督,經常性向黨委(黨組)敲響警鐘,傳遞壓力,釋放信號。

據悉,該縣將認真執行鄉(鎮)黨委書記向縣紀委常委會專題報告履行全面從嚴治黨和脫貧攻堅主體責任情況制度,以面對面的方式進行現場“考試”、現場作答,檢驗鄉(鎮)黨委履行主體責任的實際成效,進一步優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方式,堅決防止痕跡臺賬“拿滿分”、實際工作“不及格”等弄虛作假問題。同時,還將加強對《規定》的宣傳闡釋,積極引導全縣黨員干部通過“學習強國”平臺、微信群等平臺開展自主理論學習,把《規定》納入各級黨組織培訓課程,通過個人自學、“三會一課”集中學、黨組織書記授課、聯系實際討論、案例分析等形式多樣的活動,引導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準確深入學習,實現黨員學習全覆蓋。(李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