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勝:嚴守規則規定 增強案件查辦“三效”

發布時間:2020-05-08 12:20:27   來源:麗江市紀委監委

永勝縣紀檢監察機關在案件查辦過程中,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監察機關監督執法工作規定》等法規制度,全面推行“四嚴格”措施,推動查辦案件“一案三報告”制度的落實,充分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不斷增強案件查處的政治效果、法紀效果和社會效果。

嚴格時限要求。每一個案件調查結束后,案件調查組在提交《案件調查報告》并移送審理后15日內,還應撰寫提交《案件剖析報告》和《案件總結報告》,作為案件附件材料一并報送案件管理等部門備查,沒有完成“三報告”的案件不能結案歸檔。

嚴格審核報送。《案件調查報告》《案件剖析報告》和《案件總結報告》由案件調查組在案件調查終結后撰寫,由案件承辦紀檢監察室主任審核把關,報分管副書記審定后,加蓋縣紀委監委公章后,一式三份分別報分管辦案工作領導、案件管理室和案件承辦室留存。

嚴格報告內容。要求《案件剖析報告》要深入剖析案情,主要內容應包括發案原因,向發案單位和有關方面提出加強管理、健全制度、改革體制機制等方面的意見建議,并將報告中的有關內容向發案單位領導班子及違紀違法人員所在黨支部會議上進行通報。《案件總結報告》要求對案件調查工作過程進行全面總結,重點總結在辦案力量組織、案件突破口的選擇、與有關方面的配合、證據的搜集運用等方面的經驗和教訓,并在定期召開的案件查辦分析研判會議上交流討論,促進全體辦案人員取長補短、學習借鑒,穩步提升案件查辦的效率和質量。

嚴格責任追究。案件管理部門負責對“一案三報告”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不能按期提交報告的及時催辦落實,催辦后仍不落實造成案件數據不全,無法準確統計上報的,將對負責案件的調查組成員進行問責追責,同時把執行“一案三報告”制度情況作為考核辦案工作的重要內容,定期考核評價。(張忠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