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南:出臺選派優秀干部參加巡察實踐鍛煉辦法

發布時間:2020-05-14 11:20:59   來源:文山州紀委監委

為進一步加強巡察工作力量,有效拓寬干部培養鍛煉渠道,讓優秀干部在巡察實踐中錘煉黨性、經受歷練,實現干部培養與巡察工作雙推進、雙提升。近日,廣南縣出臺了《選派優秀干部參加巡察實踐鍛煉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包括總則、實踐鍛煉對象和資格條件、實踐鍛煉的方法途徑、管理考核和使用、附則共五章二十條,明確了選派人員范圍、條件、參與巡察方式、日常管理和考核評價機制。

《辦法》把新提拔的科級干部和組織重點培養的優秀年輕干部、少數民族干部、婦女干部;縣直部門相關業務分管領導和股室負責人、業務骨干;各鄉(鎮)紀委、組織、宣傳、財政、扶貧等干部;優秀村(社區)干部、在崗大學生村官等優秀干部重點納入巡察實踐鍛煉,同時要具備較強的發現問題、溝通協調、文字綜合等能力,一般為一級科員及以上(或相當層次)職務,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45周歲以下,中共黨員,身體健康。

同時,《辦法》實行“老兵帶新兵”機制,參加新一輪巡察實踐鍛煉的人員,原則上每組至少要有1/3或1/4曾參與過巡察工作的人員,杜絕一次性全部更新輪換,切實發揮“導師”和“傳幫帶”作用。選派參加巡察實踐鍛煉的干部,在選派期間與原單位工作脫鉤,接受縣委巡察辦的統一管理,派出單位不得隨意召回或提前終止選派工作。每年選派參加巡察實踐鍛煉的干部,每人至少參加1輪以上巡察,每輪巡察時間約2個月,參加巡察實踐鍛煉時間一般不超過6個月。

選派干部參加實踐鍛煉期滿后,由縣委巡察辦會同縣委巡察組對選派干部的政治表現、組織紀律以及巡察工作實績等進行綜合考核,作出書面鑒定意見,出具《廣南縣選派優秀干部參加巡察實踐鍛煉工作鑒定表》,作為干部評先評優和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縣委把參與巡察實踐鍛煉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的必要條件,每年新提拔的科級干部中選派參加巡察實踐鍛煉的干部要占一定比例,切實讓巡察崗位成為發現、培養、鍛煉干部的重要平臺和黨性黨規黨紀教育的有效載體。(農玉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