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坪:開展業務技能培訓 提升檢舉舉報處置能力

發布時間:2020-05-14 12:03:26   來源:怒江州紀委監委

“大家要充分認識檢舉舉報平臺處置子平臺的重要意義,加強學習,不懂就問,迅速掌握操作方法,進一步規范檢舉舉報平臺處置子平臺的應用和管理,切實提升問題線索流程管理的效率和質量,充分發揮好信訪舉報‘主渠道’‘晴雨表’‘情報部’作用……”

5月12日,蘭坪縣紀委監委召開業務培訓會議,采取“理論教學+操作演示+現場答疑”的方式,對檢舉舉報平臺處置子平臺的應用和管理進行了現場培訓。

培訓會上,縣紀委監委信訪室主任傳達學習了《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中共云南省紀委云南省監委機關信訪舉報工作規程(試行)》《中共云南省紀委云南省監委檢舉舉報平臺處置子平臺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明確了各部門在處置信訪舉報問題線索當中的職責分工和責任,為各部門做好信訪舉報問題線索處置工作提供了有利遵循。隨后,組織觀看了檢舉舉報平臺處置子平臺使用操作視頻,并結合前期發放的《操作使用手冊》及線上實例進行了操作演示。

培訓指出,處置子平臺是檢舉控告處置和反饋全流程工作平臺,是加強內部監督和實現檢舉控告辦理信息共享的重要載體,確保了各部門、各環節數據安全、銜接順暢,實現了檢舉控告件受理、辦理、處置、反饋等信息全流程閉環。

培訓要求,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嚴格權限管理,遵循“誰申請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規范使用處置子平臺,嚴格履行保密義務;要強化應用,按照規定時限,結合工作實際分流轉辦、處置線索、審查調查,確保群眾反映的檢舉控告件及時高效處置。

“今天的培訓很及時,讓我們對平臺線上和線下辦理工作有了全面地認識,《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及其他幾份文件中對檢舉控告的處理作出了具體規定,也為我們承辦部門工作提供了遵循,今后我們將壓實責任,嚴格按照《處置子平臺管理辦法》的規定,依照職責分工,按照時間節點落實處置結果反饋機制。”參加培訓的縣紀委監委第三紀檢監察室主任說。(和金蘭  和周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