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逐條領學“三個規定” 為履職盡責蓄聚力量

發布時間:2020-06-13 08:11:14   來源:普洱市紀委監委

“任何干部都不得要求司法機關違反法定職責或法定程序處理案件,都不得要求司法機關做有礙司法公正的問題……”

6月11日,普洱市紀委監委召開“三個規定”專題學習會,該市紀委主要負責人逐條領學《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紀律和責任追究規定》《關于進一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三個文件。

“三個規定”是2015年,中辦、國辦、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臺的《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關于進一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簡稱為“三個規定”。

“‘三個規定’就如三把利刃,直指司法活動中的暗箱操作行為,在行使監督執紀過程中,如果遇到這些情形,我們該怎么辦?”學習結束后,大家就“三個規定”展開討論,重點討論了《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文件。

“只有認真學習,掌握規定實質,去受理違規行為時,才能更好地利用紀檢監察職權去保護公正行使司法權力卻受到打擊侵害的司法人員,捍衛其合法權益,維護司法公正。”“強化學習、學習、再學習的意識,結合工作實際,熟悉規定,牢記各類情形,在監督執紀審查調查工作中對相關部門提出指導性建設性的意見建議,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落到實處。”

“在全省紀檢監察系統中有過慘痛的教訓的人,因一念之差,對崗位職責定位失準,防線失守,犯下錯誤,付出沉重的代價,今后我們將常學習,常思考,常自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管住自己,努力干事,清白做人。”參會人員紛紛表示將認真學習,深入思考,熟悉條款內容,為更好地履職盡責蓄聚力量。

“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杜絕紀檢監察干部干預司法活動。”專題學習會要求領導班子成員要率先垂范,管理好所管部門、所管干部,各部門分管領導要帶頭嚴守規定,帶頭遵守憲法法律,維護司法權威,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開行使職權。(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