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大理州委批準,大理州紀委監委對大理州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調研員何正榮(已退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何正榮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進行談話、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非法持有彈藥;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何正榮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國家公職人員和人民警察,本應廉潔從政從警、自覺遵守黨的紀律、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但其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目無黨紀國法,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以權謀私,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并涉嫌受賄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大理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大理州委批準,決定給予何正榮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