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普洱市監委消息:日前,普洱市監委對普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副局長張善偉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張善偉違反規定自行決定支付政府借款利息、不認真落實工作部署、收受財物,構成職務違法。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玩忽職守犯罪。
張善偉身為領導干部,紀法意識淡薄,其行為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云南省自然資源廳黨組研究,決定給予張善偉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由普洱市監委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