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麗江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麗江市委批準,麗江市紀委監委對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和麟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和麟峰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送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私設“小金庫”;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罪;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國有資產,涉嫌貪污罪;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私分給個人,涉嫌私分國有資產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麗江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麗江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和麟峰開除黨籍處分;由麗江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