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省紀委監委駐省農信社紀檢監察組、昭通市監委消息:日前,省紀委監委駐省農信社紀檢監察組對云南昭通昭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行長胡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黨紀立案審查;經云南省監委交辦昭通市監委,昭通市監委指定鹽津縣監委管轄,鹽津縣監委對胡波進行了政務立案調查。
經查,胡波違反政治紀律,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搞變通,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贈送的禮金、接受提供的旅游和高檔宴請;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財物,違規用公款支付應由本人承擔的費用;違反群眾紀律,侵害職工利益;違反工作紀律,未按審慎經營原則對信貸業務進行管理,造成信貸風險;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為請托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犯罪;向不符合貸款條件的企業發放貸款,涉嫌違法發放貸款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云南昭通昭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研究,決定給予胡波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