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史上的左宗棠,既有抬棺出征、捍衛邊疆的雄武豪邁,也有因地制宜、務實發展的治理才能,一百五十年前,他在陜甘總督任上倡導種棉花即是一例。
同治八年(1869年)十月,左宗棠正式接過陜甘總督關防。兩年后,結合當時情形與當地實際,左宗棠在陜甘尤其是甘肅大舉試種包括棉花在內的多種農作物。那時的甘肅省比現在更大,包括今甘肅、寧夏和青海東部河湟區域的西寧一帶,以及新疆的巴里坤和烏魯木齊一帶,地勢扼要,可輻射整個中國西北部。
除了廣泛動員農民種植棉花、派員到外地精選棉種推廣外,官府還出資購置紡車織具,“設局教習紡織”,雇請產棉區有經驗的民婦來教習織布技能,提升棉花經濟價值。
左宗棠非常關注棉花推廣的情況,要求陜甘兩省的官員多到鄉村走走看看,一有機會,左宗棠自己也作實地考察。同治十二年(1873年)棉花收獲的季節,左宗棠在甘肅鄉間同百姓攀談,他們對種棉花的收入表示滿意,愿意以后種棉花,左宗棠很是欣慰。
為系統推廣棉花種植,同治十三年(1874年)正月,左宗棠刊行《棉書》和《種棉十要》,要求陜甘兩省官員向適宜種棉區廣為散發,切實講解,以使當地百姓掌握種棉花的基本要領。《棉書》內容豐富,包括“選種、布種、分苗、灌耘、采實、揀曬、收子、軋核、彈花、擦條、紡線、挽經、布漿、上機、打油等十五項”,對種棉、收棉、紡線、織布整個流程的講解,簡明而細致,非常實用。
左宗棠還指導出臺了相應的考核機制,將推廣種棉的進度、實效作為考核官員政績的一個重要項目。他總結出推廣種棉的要領——“專以切實兩字,為課吏與課心之要”,所謂“課心”,是指做好宣傳教育工作,讓百姓從思想認識上真正懂得種植棉花的種種好處;所謂“課吏”,即指考核各級官吏推廣種植棉花的情況,獎優罰劣,酬勤懲懶;“課吏”與“課心”的關鍵點是要切合實際。左宗棠于同治十三年(1874年)專門上奏折,建議對“官紳士庶有能實力奉行(種棉花)、著有成效者,準予擇優獎敘”,而通過“課吏”,左宗棠也發現了一些地方上的“能吏”。
那么左宗棠為何提倡種棉花呢?在陜甘總督任上,左宗棠不僅設法禁止外國鴉片流入,而且深刻認識到,栽種罌粟和吸食鴉片是西北貧困之因,所以,他在轄區內嚴禁百姓種植罌粟。為解決陜甘地區禁種罌粟后的百姓生計問題,經過認真調查研究,他認為種植棉花是可行的,因為西北不少地區的土質適合種棉花。
左宗棠提倡種棉花的第二個原因,是因為他看到西北地區干旱,百姓生存艱難,尤其甘肅“民苦無衣甚于無食,老弱婦女衣不蔽體”,這對來自南方的左宗棠而言,實在不可思議,既然缺少衣服穿,自己種棉植桑不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么?所以,他決心“教種桑棉為養民務本之要”,以解決西北貧困群眾的穿衣問題。種棉也能部分解決左宗棠面臨的軍需問題,熟悉中國近代史的人都知道,左宗棠西征成功,得益于糧餉軍備的充足,他大力號召邊疆百姓屯墾,種糧可以解決吃飯的問題,種棉可以解決穿衣的問題。
當然,左宗棠是個務實之人,在種植棉花上不搞一刀切,對適合種棉的地區大力提倡,對西北那些土質不適合種棉花的地區,不作種植棉花的硬性要求,而是指導多種其他農業經濟作物以增加糧食生產、改善百姓生活。
同治十二年(1873年),肅州一帶棉花豐收,“一畝之收,佳者竟二十余斤,每斤千文”,收入不菲,并且種棉收棉比“罌粟剝果刮漿”要省工省力得多,更重要的是,種植棉花有利無害。
光緒六年(1880年),這時左宗棠已經營西北十多年,陜甘兩省“耕墾日廣,民食漸充”,更讓左宗棠感到欣慰的是,西北地區的百姓穿衣問題有了明顯的改觀,“向之衣不蔽體者,亦免號寒之苦”。
史料和實踐表明,左宗棠在西北倡導種植棉花的做法一舉多得,這也彰顯出他務實擔當的為民情懷。
左宗棠任陜甘總督之初,鄭重其事地給左氏家廟撰寫了一副對聯,上聯是這么說的:“縱讀數千卷奇書,無實行不為識字”,知行合一才是值得推崇的。為勉勵家族子弟,左宗棠還在家塾撰寫了對聯:“身無半畝,心憂天下;讀破萬卷,神交古人。”由這些字句,可一窺左宗棠的人生抱負和思想脈絡。
左宗棠受顧炎武經世致用的思想影響甚深。他青年時期身歷科舉,中年以后決戰疆場、提倡洋務、經營西北,成為中國近代史上一位叱咤風云的人物,位至一品,尊為侯爵,但作為成長于農村的一位讀書人,左宗棠一直不忘提倡農業。
總而言之,一百五十多年前,左宗棠在陜甘乃至西北地區,在鞏固邊疆的同時,大力倡導屯墾和種棉植桑,把發展農業經濟、提高百姓生活水平作為一個重要工作來做,這既是時勢發展的需要,也出自個人的經世情懷,二者契合,以成大計,留名青史。(李曉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