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問題的發生,反映出你單位在執行和落實黨中央關于生態環境保護重大決策部署、省委、市委和縣委工作要求上有差距,采石場監管工作不到位。請你單位認真進行分析研究,舉一反三,查找存在問題,強化監管,完善制度……”近日,云縣紀委監委在開展監督檢查中發現云縣自然資源局對轄區內采石管理存在長效機制不健全等問題,通過發送監察建議督促該單位認真整改,推動補齊制度短板、堵塞管理漏洞。
去年以來,該縣紀委監委緊盯權力運行各個環節,針對審查調查、日常監督中發現的執行法律法規政策有偏差、日常管理不嚴格不到位、不認真履行職責等問題,以下發監察建議書的方式做實做細監督首責,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落到實處。截至目前,發出監察建議書9份,提出監察建議22條。
在監察建議書發出后,通過專項督查、電話督辦、現場調研、重點抽查等方式,持續跟進整改落實情況。各派駐紀檢監察組充分發揮“駐”的優勢,將監察建議書的落實情況納入年度工作重點,通過加強日常監督,督促有關職能部門履職盡責。同時,建立監察建議工作臺賬,對根據日常監督、審查調查結果制發的監察建議實行統一編號、動態管理,對送達的每份監察建議建檔管理,列明整改問題、整改期限、督辦部門、回復日期、整改情況等內容,確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
此外,該縣紀委監委注重結果運用,充分發揮考核的“指揮棒”作用,把監察建議書整改落實情況納入被建議單位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內容。對監察建議整改落實情況不到位,不按時反饋整改情況的有關職能部門定期進行通報批評;對推諉扯皮、整改不力導致問題突出造成嚴重后果的,依規依紀依法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倒逼被建議單位深查實改,建章立制,達到管根本、管長遠的目的。
“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是監察機關依法履行職責的一個重要方式;切實把推動問題解決、改進完善工作制度作為發出監察建議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讓法律的剛性約束體現在每一份監察建議書的具體執行中,真正把監察體制改革的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段文艷 || 責任編輯 國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