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龍縣紀委監委出臺《辦理容錯糾錯工作流程(試行)》(以下簡稱《工作流程》),進一步規范完善辦理容錯糾錯工作程序,提高監督執紀問責的質量和效率。
《工作流程》明確容錯糾錯工作按照同步啟動、提出申請、受理申請、調查核實、認定審批、決定執行、結論反饋、結果運用、立卷歸檔、糾錯整改、公開信息、回訪教育十二個環節分步進行。
在責任追究前或調查過程中,對符合容錯條件和容錯情形的,縣紀委監委將同步啟動容錯程序。《工作流程》強調要做細做實調查研判,認真核查問題發生的具體背景、目的、過程和后果,綜合參考,精準界定;要強化結果運用,通過制發紀檢監察建議書,向容錯對象提出糾錯整改建議。
同時,縣紀委監委通過座談回訪、電話回訪、民主測評等方式,加強與回訪對象所在單位黨組織的溝通聯系,抓實回訪教育工作,充分了解回訪對象思想動態、工作情況,鼓勵回訪對象正確對待問題,幫助其釋惑減壓、提振信心,扎實做好容錯糾錯“后半篇文章”。
“《工作流程》設定了嚴格規范的程序,為容錯糾錯工作在系統化、規范化軌道上運行提供了保障。”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該縣將繼續堅持嚴懲違紀者、警醒慵懶者、保護干事者、寬容失誤者,充分調動全縣廣大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努力營造勇于創新、敢于擔當、合理容錯的良好環境。(周揚 || 責任編輯 陳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