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駐機構監督范圍廣、數量大、專業性較強,‘監督清單’便是一個好工具,‘監督清單’簡單易懂,監督事項、具體措施和完成時限等清晰直觀。”
“在我們派駐紀檢監察組的日常監督工作中,出現頻率最高的一個詞就是‘清單’。將監督內容‘清單化’,能有效防止我們在監督過程中出現滯后監督、遺漏監督、監督缺位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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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更好地落實派駐機構監督職責?這是大關縣紀委監委一直聚力研究的重要課題。
今年以來,該縣紀委監委為全縣14個派駐紀檢監察組想出了“好辦法”。縣紀委監委制定《關于實行派駐機構“清單化”監督的實施意見》,其中涵蓋政治監督、日常監督、專項監督、巡察整改監督等多個方面。同時,結合派駐機構不同時期的監督重點,每月制定“監督清單”,為派駐紀檢監察組開展監督工作提供了“精準靶心”,有效防止派駐監督缺位、錯位。
為了不讓“監督清單”一列了之,每月的“監督清單”下發后,該縣紀委監委嚴格按照時間節點要求各派駐紀檢監察組于月末上報本月監督任務完成情況。黨風政風監督室將上報情況進行梳理匯總,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重點問題線索及時轉辦;對普遍性問題加強分析研判,并運用現場督辦、發出紀檢監察建議書等方式督促責任單位及時整改。
同時,為保證派駐“監督清單”落地見效,該縣紀委監委實行排名考核,每季度對派駐監督工作進行排名,對開展監督工作成效不明顯的派駐紀檢監察組進行提醒約談,年終根據派駐監督綜合情況評選年度“派駐監督工作標兵”,以獎促進。
“照‘單’辦事,能讓監督更加聚焦‘靶心’。在派駐監督中,派駐紀檢監察組針對監督單位的重點事項、職權內容、權力運行方式等方面,進一步細化‘監督清單’,找準監督單位‘風險點’。”該縣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表示,接下來,將繼續推進派駐監督“清單制”,為精準監督提供有力抓手。(呂昭黎 || 責任編輯 吳劉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