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湖保護治理及水質提升攻堅工作涉及項目多、資金量大,你單位作為項目實施的重要部門,在項目建設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八個不準’紀律要求,樹牢廉潔從政意識,認真履職盡責……”
近日,劍川縣紀委監委向劍湖保護治理及水質提升攻堅項目涉及的10個重點部門和2個鄉鎮下發了《廉政工作提示函》,嚴明紀律要求,抓早抓小,筑起項目建設廉潔“防火墻”。
《廉政工作提示函》明確提出了項目實施單位在項目建設過程中,不準向施工單位和相關單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和好處費、感謝費等,不準在施工單位和相關單位報銷任何應由項目建設單位或個人支付的各種費用,不準擅自變更建設項目的規模、內容、標準、數量及金額等“八個不準”紀律要求。還明確各項目建設單位主要領導是工程項目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對項目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項目具體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要認真履職、依紀依法建設、廉潔施工、主動接受監督。
提示函下發后,縣紀委監委各派駐紀檢監察組跟進監督,并組織相關單位全體干部職工集中觀看《東河之問》《杞麓湖的吶喊》系列專題片,以案為鑒,喚醒生態環保責任意識。同時,各派駐紀檢監察組結合監督聯系部門職責和廉政風險點,對相關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廉政提醒談話,談話對象結合談話內容和廉政工作提示進行個人廉政承諾。截至目前,12個單位組織觀看系列專題片69場1396人次,共開展廉政提醒談話91人次,簽訂廉政承諾91份。
“提示函既是提醒,也是關心愛護,更是明確要求。”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立足“監督的再監督”職能定位,實踐運用好“蹲點式”“飛行點穴式”監督等方式,做實做細日常監督,大力整治項目實施中的違規違紀違法問題,切實發揮好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王四靈 || 責任編輯 國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