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理州紀委監委工作組到一線災區查看受災情況
2021年5月21日21時48分34秒,大理州漾濞縣發生6.4級地震,漾濞縣及周邊縣受災群眾的房屋和生產設施嚴重受損。災情發生后,大理州紀委監委迅速反應,在嚴明抗震救災各項紀律的同時,派出工作組前往災區,強化對抗震救災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跟蹤問效。
由州紀委常委、州監委委員帶隊的工作組先后來到漾濞縣救災指揮中心、災情最嚴重的秀嶺村和漾濞縣一中等安置點,深入一線了解抗震救災工作開展情況。
“秀嶺村現在有多少名工作人員參與救災工作?危險區域都排查過了嗎?”“老百姓反映的房屋受損情況,有沒有安排工作人員去查看?”“安置點現在安置了多少名群眾,有沒有什么危險因素?”工作組與工作人員耐心細致地交談,在充分了解情況后,囑咐一線工作人員注意身體,鼓勵他們積極為群眾服務。
“這次的工作組一定要挑選責任心強、工作效率高、應變能力強的紀檢監察干部,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有序開展好監督檢查工作。”在州紀委監委工作組的指導下,漾濞縣紀委監委組織60余名紀檢監察干部組成5個工作組,對應急搶險、物資發放、捐款捐物、值班在崗、履職盡責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對發現問題進行了督促整改。

大理州紀委監委工作組到物資分配點開展監督檢查
“救災物品到達時是否有專人清點登記?”“有沒有注明了物資的來源或捐贈方的具體情況?”“發放時候領取人簽字沒有,領取之后如何發放到受災群眾手里?”在物資分流點開展監督檢查時,紀檢監察干部一邊清點實物、查看登記情況和發放記錄,一邊詳細地檢查著社會捐助和政府調撥各類物資的接收、分配、發放等環節。同時,也再次重申了紀律要求:“公平、及時、有效的發放救災物資很重要,大家要把好物資發放這個關,對抗震救災各類資金、社會各界捐助的款項和物資,不以任何理由或形式滯留、截留、貪污,不在救災款物發放中以權謀私、先私后公。”
據悉,災情發生以來,州紀委監委高度重視,主要領導及時作出安排部署。州紀委監委下發通知,對嚴明紀律保障漾濞縣“5•21”地震抗震救災工作順利進行作出明確要求,為抗震救災工作提供了紀律保障,并對州紀委監委派駐州應急、民政、交通、工信、衛健、公安、政府辦等機構的紀檢監察組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州紀委監委相關派駐機構按照職能分工加強對各級各部門貫徹執行抗震救災各項決策部署情況的監督檢查。州紀委監委領導班子也分赴聯系縣市和部門,對抗震救災和紀檢監察干部抗災防災工作進行統籌謀劃和督促指導。(王華植 王燕 || 責任編輯 王文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