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紀檢監察建議書指出的問題,我們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城鎮保障性住房租賃和銷售規范管理的整改落實措施;認真梳理排查在城鎮保障性住房相關政策執行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和隱患,列出問題清單,完善相應機制……”
近日,普洱市紀委監委收到了一份監察建議書的最新整改進展情況報告。
此前,該市紀委監委收到群眾舉報,反映鎮沅縣城鎮保障性住房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有關主體部門履行職責不到位、政策執行不規范的問題。經核查,發現該縣在2013年、2014年城鎮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實施過程中,存在責任意識不強,公租房租賃政策執行不規范,公租房銷售的購房合同簽訂、房屋產權證辦理工作進展緩慢等問題。
針對問題,該市紀委監委向鎮沅縣政府發出監察建議書,要求認真反思問題根源,做好督促落實工作,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真正把保障性住房這一惠民工程惠及至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
隨后,鎮沅縣政府立即召開部門聯席會議,落實整改責任人,迅速開展整改。同時,該縣以此次收到監察建議書為契機,以點帶面查漏補缺,從人員選派、工作管理、經費使用等方面,排查梳理工作實施中存在的問題,逐一進行整改。
“下發建議書是壓緊壓實‘兩個責任’、推動問題整改的有力武器。”該市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表示。
監察體制改革以來,該市紀委監委把紀律檢查建議書和監察建議書作為做好監督執紀“后半篇文章”的利器,針對日常監督檢查、信訪舉報、巡察監督、審查調查等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下發建議書,提出改進工作、解決問題、防范化解風險等工作建議,做到既指“癥結”,又開“藥方”,推動標本兼治。
此外,為嚴防建議“打白條”,該市紀委監委堅持“誰建議、誰跟蹤、誰督辦”原則,建立問題整改臺賬,明確責任人和整改時限,同時采取電話提醒、專項督辦、現場檢查等方式,加強跟蹤問效,構建起“提出建議——整改落實——跟蹤督導——結果運用”監督閉環機制,讓建議成為整改的“督辦書”和解決問題的“加急單”,有效發揮建議書堵漏洞、治根本、管長遠作用。
今年第一季度,該市共制發紀律檢查建議書和監察建議書16份,執紀監督效能進一步提高。(廖翌含 曾際璇 || 責任編輯 張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