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 | “縮水”的公益性崗位補貼

發布時間:2021-02-09 15:04:05   來源:文山州紀委監委

“巡察組同志,護林員每月的補貼錢是哪里發的?”

“當然是政府發的呀!”

“那護林員和保潔員是屬于村委員聘請的嗎?”

“護林員和保潔員是各鄉鎮、各村委會根據各村情況,由建檔立卡貧困申請、村民評議、村‘三委’考察、公示、鎮政府審核、聘用簽訂合同的。”

“那么,護林員是不是除了做好村委會轄區森林資源管護工作外,還得聽村委會的其他工作安排?”

“這位大哥你是不是想和我們反映什么問題?村子里有什么問題都可以向我們反映。”馬關縣委第六巡察組到仁和鎮沙壩村開展對村巡察時,來訪者的不斷追問讓黃組長感覺到這位來訪者“有事”。

黃組長看到來訪人員局促不安,鼓勵他放下顧慮,“我們進村巡察就是給村干部‘掃描體檢’的,就是來挑毛病、查問題,就是來幫助群眾解難答疑的,有什么都可以和我們說說。”

短暫的沉默后,來訪大哥說道:“我們村委會之前讓護林員和保潔員每天輪流去村委會煮飯,后來又每月收取我們的補貼用于支付村委會聘請煮飯人員的工資,這合理嗎?”

“村委會什么時候讓你們輪流去煮飯的?他們每月收取你們多少錢……”

漸漸地,這位來訪大哥放下戒備,打開了話匣子。

原來,這位來訪大哥是仁和鎮沙壩村委會的一名護林員,當他得知巡察組進駐該村后,就想來反映該村委會攤派護林員、保潔員補貼用于發放雇傭煮飯人員工資問題,希望巡察組能將此事查個明白。

巡察組分析研判后,決定兵分兩組立即開展調查,一組調取沙壩村委會公益性崗位花名冊及補貼資金發放情況,向村委會支書袁某某、主任陳某某開展調查談話,向駐村隊員了解情況;另一組向護林員、保潔員、雇傭的做飯人員調查了解情況。

“村里考慮到我家的經濟收入和生活困難,聘請我當保潔員,負責我們村公共區域的衛生保潔,每月發給我500元工資,后來村委會安排黃某某每月來收取我們保潔員每人50元用于支付村委會雇傭做飯人員的工資……”

“我負責收取保潔員的,袁某某負責收取護林員的,護林員每月出資100元、保潔員出資50元……”

經過調查,事情逐漸清晰起來。2019年3月,該村委會安排公益性崗位護林員、保潔員每天2人輪流到村委會煮飯。4月決定專門雇傭一名煮飯人員,決定按照每月護林員出資100元、保潔員出資50元作為付給煮飯人員的工資。2019年5月至2020年11月,沙壩村委會共計向護林員和保潔員收取27000元。

“群眾利益一分一毫都不能侵占,不管錢數多少都要如數退還。”之后,巡察組將發現的問題按程序移交縣紀委監委處理。

去年12月,該村委會總支書記袁某某及主任陳某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仁和鎮副鎮長程某某及沙壩村委會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楊某某被通報問責,駐沙壩村委會駐村隊員及壩村委會隊員干部被集體約談,被攤派的27000元補貼款重新發放到位。(章荻 || 責任編輯 張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