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開展巡察工作以來,麻栗坡縣始終把推動解決問題作為巡察工作的落腳點,堅持發現問題與整改落實并重,注重巡察結果運用,探索試行“巡督包干”制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采取誰巡察誰驗收的原則,由巡察組包干本組巡察單位的反饋問題整改檢查驗收工作。
巡察反饋后,縣委巡察組對被巡察單位的整改落實情況及時跟蹤督促檢查,督促被巡察單位召開班子會,專題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認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臺賬,梳理形成整改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三張清單”,明確整改措施、整改時限、整改重點任務,逐項對賬銷號,落實整改措施。
巡察整改期間,巡察組主動與被巡察單位領導班子協調開展問題倒查,共同梳理存在的風險點,提出相應的工作建議,并開展常態化、動態化監督,主動靠前指導,定期收集整改動態信息,分析評估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對整改進展不理想的單位,及時上門督促,協助剖析原因,找準偏差,補足“動力”。
巡察整改到期后,巡察組按照檢查驗收標準,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個別談話、明察暗訪等方式,堅持“三個對標”、突出“兩個重點”、注重“四個檢查”開展驗收,即:對標巡察反饋意見,對標巡察整改情況報告,對標巡察整改情況通報;突出巡察反饋意見整改,突出移交問題線索辦理;檢查被巡察黨組織履行巡察整改主體責任及主要負責人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的情況,檢查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建立“三張清單”及整改任務落實情況,檢查落實標本兼治要求、加強制度建設、建立長效機制情況,檢查巡察反饋意見、巡察整改情況向黨內和社會公開情況。按照100分制量化考核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90分以上為合格,90分以下的要求重新整改。
目前,各巡察組共對11個鄉鎮、31個縣級部門和57個村(社區)開展了督查驗收,對整改不到位的鄉鎮和部門領導班子成員共50人進行了約談提醒,有效確保巡察反饋問題全部整改銷號。(田玲 劉顯貴 || 責任編輯 國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