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紅塔區委第十四輪巡察組陸續向28個被巡察社區黨組織反饋巡察情況,一份份政治“體檢報告”直指要害,一份份政治責任清單推動問題整改。
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往往越往后越難推進。個別部門只領辦、不改錯;個別單位不敢動真碰硬、久拖未決……一系列原因導致部分巡察發現的問題得不到有效整改。為此,紅塔區委始終把問題整改作為巡察工作的著力點和落腳點,進一步壓實責任、強化督辦,扎實寫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確保巡察反饋問題真改實改。
明確被巡察村(社區)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責任,根據問題成因分類建立巡察整改臺賬,逐項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問題、任務、責任“三張清單”,實行“掛號建單、對號結單、銷號下單”管理模式,在個性和共性問題上同時發力。
運用“雙反饋”機制,進一步壓實被巡察單位黨組織主體責任。向被巡察社區黨組織原汁原味做好個性化問題反饋的同時,緊扣被巡察村(社區)特點,歸類匯總問題,以綜合反饋意見形式同步向鄉(街道)黨工委做好反饋,督促被巡察單位切實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責任,全面落實整改任務,堅決防止巡察整改走過場。
“實行‘雙反饋’機制,表明區委樹立了鮮明的責任導向,通過層層傳導壓力,壓緊壓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推動巡察整改落細落實。”該區鳳凰街道紫藝社區書記說道,這是一份沉甸甸的“軍令狀”和“責任書”。
為提高問題整改聯動性,提升問題整改綜合效果,該區實行“雙簽收”背書領責機制。明確被巡察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鄉(街道)黨(工)委書記為巡察整改第一責任人,實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鄉(街道)黨(工)委書記巡察反饋意見“簽字背書”制度,推動整改見實見效。
“被巡察社區自簽收反饋意見之日起一周內集體研究制定并報送整改方案,3個月內報送整改進展情況報告、整改清單和相關統計表,并報送所屬鄉(街道)黨工委、紀工委。之后,我們組織區紀委監委、區委組織部等部門開展專項檢查評價。”該區紀委常委、監委委員介紹,巡察反饋注重巡察監督與日常監督的無縫銜接,有效形成“1+1>2”的監督合力。將巡察整改情況納入區紀委監委和區委組織部日常監督重要內容,以監督常在推動巡察整改常態化、長效化。
“巡察整改是必答題,不是選擇題。巡察反饋問題是區委對被巡察黨組織的政治要求,持續深化整改是提升政治巡察效果的內在要求,進一步做好整改質效督查,壓實責任,擰緊鏈條,推動巡察整改和成果運用制度化、規范化,最終實現巡察反饋問題條條改徹底、件件落到位。”該區委巡察辦主任介紹。(劉應芬 || 責任編輯 國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