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建立協調協同協作機制 深化巡審聯動

發布時間:2021-05-31 16:38:49   來源:麗江市紀委監委

近日,麗江市委巡察辦與市審計局聯合印發《麗江市黨委巡察機構與審計機關工作協調協作機制》,雙方立足職能定位,建立聯系協調、業務協同、人員協作的巡審聯動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溝通協作配合,增強監督的協調性和有效性,積極推動巡察監督與審計監督有機融合,提升監督效能。

聯系協調建好溝通渠道。通過建立聯席會議、工作例會和聯絡員制度,加強巡審工作統籌和銜接,科學合理規劃巡察和審計工作,謀劃研究、協調辦理重要事項。聯席會議一般每半年召開一次,工作例會根據日常工作需要適時召開。市委巡察辦和市審計局分別確定一名副職為總聯絡人,明確專門部門負責雙方之間日常溝通協調,做好資料提供、情況通報等工作。

業務協同明確職能責任。從情況通報、任務聯動、問題反饋、成果互用四個方面入手,構建暢通高效的協同機制。情況通報上,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做好巡前審前的信息通報,提出重點關注的問題。任務聯動上,巡察機構研究提出年度巡察計劃以及確定每輪巡察對象前,事先聽取市審計局結合審計情況提出的意見建議,市審計局在制定每年審計項目計劃時,將巡察發現的群眾反映強烈、廉政風險突出的地方(單位)和個人作為重點審計項目進行安排。問題反饋上,雙方將巡察和審計結果以適當方式向對方反饋,并提出相關建議。成果互用上,加強巡察和審計工作中發現的系統性、區域性、基礎性、傾向性、政策性等共性問題研究,共享重要成果,年底相互通報使用對方成果情況。

人員協作保障機制運行。市委巡察辦每年從市審計局抽調一定數量審計干部參加巡察工作,一年一輪換,必要時由市審計局從相關縣(區)審計局協調抽調審計干部參加巡察。市審計局從全市審計系統推薦30名業務骨干作為專業人才納入市委巡察人才庫動態管理。巡察結束后,巡察辦對抽調的審計干部在巡察期間工作表現做出鑒定,作為審計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參考。(陳潔 || 責任編輯  國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