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以來,迪慶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結合政治生態特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貫徹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認真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能,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營造迪慶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
一、推動紀律、監察、派駐、巡察“四位一體”監督格局,形成“不敢腐”的震懾
著眼于構建黨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一手抓改革、一手抓正風肅紀反腐,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標本兼治,堅持尺度不松、力度不減,保持正風肅紀反腐的高壓態勢,持續懲治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特別是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斂、不知止、膽大妄為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努力構建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察監督四位一體的權力監督格局,發揮標本兼治綜合效應。一是堅守專責機關職責,增強紀律監督和監察監督效果。黨的十九大以來,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守監督職責,認真開展紀律監督和監察監督,共接受信訪舉報1087件次,處置問題線索827件,立案286件,采取留置措施17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27人。2020年以來,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接受信訪舉報330件,處置問題線索264件,同比增長21.1%;立案110件,同比增長18.3%;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11人,同比增長7.8%。二是充分發揮派駐監督“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發揮好探頭作用。自派駐改革完成以來,全州各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始終堅持聚焦主責主業,找準著力點,多措并舉,打好執紀組合拳,堅持關口前移,多管齊下,延伸監督寬度和深度。各派駐紀檢監察機構探索主動參與監督部門的日常工作,實地檢查,聚焦問題。充分運用列席會議、監督檢查、談心談話等形式,了解和掌握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推進情況、項目管理和資金使用情況、單位內控制度情況等,掌握工作難點和風險點,著力發現在黨委(黨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黨組織負責人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部門日常管理、執行財務制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通過“體驗式”監督,厘清問題、妥善處置。著力發現部門在履行從嚴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實施細則等方面的問題,及時發出紀檢監察建議書,督促部門按期認真整改。三是堅持巡察工作的政治監督屬性,充分發揮巡察利劍作用。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貫徹新發展理念、實現高質量發展等重大決策,切實加強政治監督,推進政治監督具體化、常態化。突出“兩個維護”根本任務,圍繞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及省委、州委重大決策部署、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落實巡視巡察整改要求開展政治巡察,精準發現問題,糾正政治偏差。八屆州委開展了12輪巡察,共對78個州級黨組織開展常規巡察、對9個鄉鎮開展脫貧攻堅專項巡察、對20個建制村進行提級巡察、對全州財政扶貧資金使用情況開展機動巡察、對全州脫貧攻堅教育保障和住房保障、對全州維護團結穩定民族宗教和政法領域開展專項巡察。通過常規巡察、提級巡察、專項巡察、機動巡察共發現各類問題1411個,領導干部問題線索78件,向被巡察黨組織提出整改意見558條,向州委及州級有關部門提出204條建議,充分發揮了政治監督和政治導向的作用。當前,八屆州委正開展第十三輪巡察,本輪巡察結束后,八屆州委巡察實現了巡察全覆蓋。通過推動紀律、監察、派駐、巡察“四位一體”監督格局,全州上下初步形成了“不敢腐”的震懾,為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奠定了堅實基礎。
二、壓實主體責任,不斷完善制度體系,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籠子”
結合新時代紀檢監察高質量發展的形勢和任務,研究具體落實措施,強化制度建設,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和省紀委省監委的決策部署上來。一是制定出臺《關于縣、市及州直部門黨委(黨組)書記向州紀委常委會專題報告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的實施意見》,在州委的統一領導下,認真履行黨內監督專責機關職責,協助州委督促下一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強化面對面、近距離、可視化監督,提高精準監督實效,層層落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組織召開縣市黨委書記向州紀委常委會專題報告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會議,督促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二是健全完善了《中國共產黨迪慶州委員會工作規則(試行)》《中國共產黨迪慶州委常委會議事規則(試行)》,建立《領導干部外出報備制度》等工作制度,進一步修訂完善了州委常委會、全委會議事規則,全面落實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制度、重大問題集體決策制度以及相關的工作規則和議事程序。三是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人大工作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協工作的意見》,積極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職權,進一步推進政協履行職能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四是在原有《關于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職述廉的意見》《關于對領導干部改進作風監督檢查的若干規定》《迪慶州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規定》《關于領導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工作實行總結報告制度的規定》等四項制度的基礎上,制定出臺《迪慶州各級紀委對同級班子成員監督工作辦法(試行)》《關于縣市及州直部門黨委(黨組)書記向紀委常委會專題報告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的實施意見》等配套制度,對“一把手”監督的有效執行提供了相應的制度保障,“不能腐”的籬笆正逐步扎牢扎緊。
三、強化警示教育,做好“后半篇文章”,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壩
通過警示教育、家風教育和以案促改等做好“后半篇文章”,為迪慶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不斷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壩。一是制定出臺《關于推進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態化的實施辦法》,督促指導發生違紀違法案件的部門和單位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做好審查調查“后半篇文章”。把強化紀法教育、營造全面從嚴治黨良好氛圍貫穿工作始終,對黨員干部開展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提醒談話,對新任職州管領導干部開展任前集體廉政談話,對黨員干部開展專題廉政培訓,組織黨員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召開全州警示教育大會,對我州查處的典型案件進行深入反思和警示,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喚醒“夢中人”,營造遵紀、守法、立德、盡責的良好氛圍。二是不斷加大對查處的各類典型案例通報曝光力度,以案明紀,增強警示教育震懾力。州紀委州監委充分發揮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不斷提升黨風廉政教育的針對性,著力營造“不敢腐”的氛圍,努力構筑黨員干部“不想腐”的思想防線。堅持查處一起,點名道姓曝光一起,做到“不遮丑、不袒護”,真正達到“通報一起、震懾一片、警醒一方”的警示教育效果。不斷推進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通報警示常態化,堅持標本兼治,注重曝光的覆蓋面和社會效應,充分發揮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功能,通過文件、紀委監委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方式公開曝光典型案例,持續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警示和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對照檢查、深刻反思、引以為戒。三是抓實處分執行,注重“三個效果”。把強化紀法教育、營造全面從嚴治黨良好氛圍貫穿工作始終。為維護黨紀政務處分的嚴肅性、權威性,切實做好處分決定的宣布,達到“處分一個,教育一片”“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為走好執紀監督的“最后一公里”,防止在執紀工作中出現處分決定“打白條”現象,下達處分決定后,嚴格按規定宣布和送達的同時,及時跟蹤掌握受處分人職務職級和工資待遇調整、處分影響期內晉職晉級、年度考核等次等情況,確保處分決定執行工作不留死角、不“掛空擋”。將回訪教育作為執紀審查工作的延伸環節來抓,及時了解和掌握受處分人員的思想動態和工作、生活狀況,幫助受處分人員找準思想“病根”,樹立信心,正確對待組織處理,讓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既有力度、又有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