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黨員、公職人員從嚴要求、嚴格監督,根本目的在于“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此次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集中通報曝光涉嫌酒駕、賭博的黨員和公職人員,時間不間斷、地域無差別、級別不設防,極大增強了警示震懾效應。這樣的通報曝光,是紀法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并不能代替黨紀國法的處理,2月24日集中通報結束后,省紀委省監委將嚴格按照“二十四字”辦案方針要求,指導州市紀委監委妥善處置通報曝光的問題。
堅持實事求是的工作原則。我們注意到,有網友建議“加大懲戒力度,以此警示,形成震懾!”,要求“嚴懲!”,甚至說“黨員、公職人員本應帶頭遵紀守法,觸犯法紀,就應承擔更嚴重的后果。”違紀必受追究、違法必受懲處,這是“先曝光、后核查、再處理”的題中應有之義,但紀檢監察工作始終堅持的是一切從實際出發,一是一、二是二,絕不搞主觀片面,更不會隨意放大縮小。在后續處置工作中,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將主動對接公安機關,迅速開展對相關問題的審查調查和定性處理工作,在查清案件事實,確保證據確鑿的基礎上,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相關規定妥善提出處理意見。
堅持依規依紀依法處理。此次集中通報曝光人員中,既有中共黨員、也有非黨員的公職人員,既有黨政機關公務員、也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既有退休干部、也有農村黨員。在后續處理過程中,我們將按照不同的主體身份,區分酒駕與醉駕、違法與犯罪,綜合考慮危害程度、認識態度等相關情節,迅速開展問題核查,把前因后果搞清楚,嚴格依規依紀依法提出處理意見;我們將準確運用“四種形態”,既要一把尺子量到底防止畸輕畸重,也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防止片面“一刀切”;我們將精準量紀執法,既不人為拔高處理檔次,也不因受到通報而不予處理,確保問題得到審慎穩妥的處置。
做深做細思想政治工作。人非圣賢,孰能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黨員、公職人員干部犯錯誤,既要有敢于承認自己所犯錯誤的擔當,又要有知錯就改的勇氣,正確面對來自各方面的評價。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堅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紀法威懾相結合,紀法情理貫通融合,在思想教育中釋紀釋法,在執紀執法中傳道傳情,讓被處理對象從思想深處認識錯誤,喚醒黨紀國法意識,在真心知錯悔錯、深刻汲取教訓的基礎上,放下思想包袱,激發干事創業的熱情,繼而重拾信心、奮發前行。
紀法約束有硬度、批評教育有力度、組織關懷有溫度。紀檢監察機關將以對組織負責、對干部負責、對每名黨員負責的態度開展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用良好的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維護黨紀國法、保障公平正義、回應社會關注、感謝群眾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