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20年8月1日至9月19日,省委第四巡視組對易門縣進行了巡視。2020年10月28日,省委巡視組向易門縣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工作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組織落實情況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縣委旗幟鮮明講政治,確實把巡視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嚴格對標中央和省委要求,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從嚴從實抓好整改工作。巡視反饋會后及時召開縣委常委會會議進行傳達學習、安排部署,成立了由縣委書記為組長,縣長、縣委副書記為副組長,其他縣委常委、涉及整改落實事項的縣級領導、相關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相關單位對照反饋意見逐條梳理,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目標、整改任務、整改措施,召開縣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審議了整改方案,逐一明確了牽頭領導、責任領導、牽頭單位、責任單位和整改時限。召開縣委常委班子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班子成員主動認領問題、認真對照檢查、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為抓好巡視整改打下思想基礎。在整個整改過程中,縣委始終把講政治要求貫徹始終,帶頭在學懂弄通做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上下功夫,在結合實際創造性貫徹落實上下功夫,進一步加強黨的領導、強化黨的建設,對照黨章黨規黨紀,對照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對照巡視反饋問題,深入查找短板弱項,扎實抓好整改落實工作。切實把抓巡視反饋問題整改與做好當前各項工作結合起來,與推動易門高質量發展結合起來,統籌推進常態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抓好“六穩”“六保”工作,以巡視整改倒逼工作落實、促進發展。
(二)落實主體責任抓整改。縣委切實扛起巡視整改主體責任,強化組織領導、落細落實責任,召開3次縣委常委會會議研究部署巡視整改工作,及時成立了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組建了工作組及工作專班,認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扎實推進整改工作。縣委書記切實扛起“第一責任人”職責,堅持謀全局、抓全盤,主持召開巡視整改工作會議6次,帶頭參與方案制定和審定,帶頭研究部署整改事項,帶頭協調督辦整改工作。其他縣委常委和縣級領導結合職責分工,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嚴格落實牽頭責任和領導責任,切實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定人定責定時,全力抓好牽頭負責和分管領域整改工作。各相關單位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抓細抓實整改工作,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整體推進的整改工作格局,確保整改責任落到實處。
(三)強化督促檢查抓整改。縣委第一時間制定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的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建立整改情況周報制度,每周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梳理分析,及時掌握整改工作推進落實情況,并通過召開專題會、推進會、督辦會等形式,適時聽取整改情況匯報、提出要求,及時協調解決整改過程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督促各項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建立縣委常委認領反饋問題整改制度,進一步壓實整改責任。組成專項督查組開展了全面督查,及時糾正整改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整改工作完成,取得實效。
二、巡視整改情況
(一)關于“學習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以及省委要求”方面
1.關于“統計數據失實”的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2013年至2018年期間五個重點項目固定資產投資上報數據失實和2019年41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工業總產值上報數據失實”問題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帶頭學懂弄通做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在結合實際創造性貫徹落實上下功夫,自覺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全面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決落實中央省市決策部署。二是樹立正確政績觀。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計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與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結合起來,與學習貫徹統計法律法規結合起來,加強政治思想教育和統計法律法規學習。層層組織學習培訓,引導黨員干部樹牢正確政績觀,堅持實事求是,提高科學認識統計、充分應用統計、依法抓好統計的能力和水平。全縣各級黨組織開展統計法律法規集中學習68次、專題輔導8次、宣傳培訓700多人次、知識競賽1700多人次,發放宣傳資料5000多份,推動統計法律法規進機關、進黨校、進園區、進企業、進社區、進農村。三是加強對統計工作的領導。強化“用數據說話、用數據決策、用數據管理、用數據創新”的治理理念,切實把統計改革發展擺在重要位置來謀劃推進,適時聽取統計工作匯報,對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專項整改、統計督察反饋意見整改、人口普查、脫貧攻堅普查等重點工作進行專題研究,及時協調解決統計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制定了《加強統計領域數字造假問題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的通知》《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專項整改工作方案》《做好國家統計局統計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的實施方案》,落細落實整改責任,強化整改情況督查,按整改時限如期完成整改任務。四是嚴肅查處統計違法違紀案件。配合上級統計執法部門開展了統計執法檢查,對存在產值上報數據失實的41戶規上工業企業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整改、警告處分和行政處罰;對存在固定資產投資上報數據失實的5個重點項目相關責任單位進行責令改正。五是強化數據質量源頭管控。嚴格落實“管行業就要管統計,管統計就要管數據質量”要求,加強統計數據審核評估和日常統計報表數據質量管控,做好“四上”企業數據審核上報,及時回復國家、省、市查詢。加大統計執法檢查力度,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依法依規開展執法檢查2次。嚴格執行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調查相關規定,對達不到標準的規上工業企業、服務業企業、投資法人進行退庫,對全縣“四上企業”數據質量進行核查。六是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工作,完善統計業務建設工作制度,制定統計數據質量管理工作規范,強化統計隊伍建設。指導企業做好“聯網直報平臺”報表報送、規范統計臺賬管理等工作。七是保障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依法獨立行使統計職權。
2.關于“對民生工程重視不夠”的整改進展情況
(2)針對“縣城6條市政‘斷頭路’2015年立項至今長期停工,縣城城山片區和橋頭街片區棚戶區改造項目2015年、2016年立項至今沒有完成拆遷、未啟動建設,要求2018年完成的95個‘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項目有27個未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問題
一是樹牢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著力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續加大民生投入,優先發展教育事業,中考成績連續19年居全市第一,就業工作穩步推進,住房問題持續解決,基本養老、基本醫療等社會保障水平不斷提高,人居環境持續改善。二是6條“斷頭路”問題整改積極推進。其中4條(文昌路延長線、長青路、西環路北段、東和路南段)納入“美麗縣城”PPP項目,正在實施征地拆遷工作,預計2021年5月底前開工建設、2022年5月底前完工;另外2條(長青中路至文昌路、西華街)已完成地質勘察、施工設計等工作,已啟動征地拆遷,預計2021年5月底前開工建設、2022年底前完工。三是縣城城山片區和橋頭街片區棚戶區改造項目加快推進。目前縣城城山片區棚改項目房屋征收拆除率達99.9%,3戶未簽訂征收協議已進入法律程序。橋頭街片區棚改項目已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1342宗,收房率92.8%,拆除率98.8%,對目前尚未簽訂征收補償協議、未交房和未拆除的,一戶一策做好征收拆除工作,預計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城山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一期)工程已完工,二期工程已于2020年12月開工建設。四是教育全面改薄項目加快建設。27個未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的全面改薄項目,截止2021年1月底已完工3個、正在建設22個,其余2個項目分別將于今年2月、3月開工,全部項目預計今年6月底前竣工。
3.關于“貫徹落實中央、省委決策部署存在差距”的整改進展情況
(3)針對“抓‘六穩’和‘六保’工作不夠堅決有力,全縣幾項主要經濟指標增速不同程度下滑”問題
堅持發展第一要務,統一思想認識,不折不扣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統籌推進疫情常態化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六穩”工作扎實推進,“六保”任務有效落實,縣域經濟運行逐步恢復常態,生產總值有所下降但降幅明顯收窄,城鄉居民收入、服務業增加值逆勢增長,消費需求逐步恢復、供需循環繼續改善、疫情影響持續減弱,經濟社會積極向好的態勢正在拓展。2020年GDP下降6%、降幅比上半年收窄3.7個百分點,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下降26%,固定資產投資下降13.3%,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扭負為正、增長6.1%,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下降3.2%,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3.5%,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7.4%;“六保”支出達13.3億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64%。
(4)針對“脫貧攻堅‘農危改’任務未按時限完成,專項資金滯留”問題
制定整改方案,組織各鄉鎮(街道)對市下達的2016年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和系統內農戶信息進行逐戶核查,對符合農危改補助政策已完成改造戶及時兌付補助資金,對截止2020年底尚未完成改造的350戶,依據相關政策和規定進行整改,預計2021年6月底前完成。
(5)針對“抓黨建促鄉村振興不夠有力,基層黨組織引領作用發揮不夠,村集體經濟薄弱”問題
一是把抓黨建促鄉村振興工作納入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具體任務清單,實行季派單、月督促、常落實,進一步壓實縣鄉村三級書記抓鄉村振興責任。鞏固提升黨支部規范化達標創建,推進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頓提升,引導黨員干部在人居環境整治、愛國衛生“7個專項行動”、美麗縣城創建、疫情防控等工作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抓好示范點建設,以點帶面推動抓黨建促脫貧攻堅鞏固提升促鄉村振興深入開展。全面落實村(社區)黨組織書記縣級備案管理和村組干部任職資格聯審制度,抓好青年人才黨支部建設、農村優秀人才回引等工作,平穩有序完成村級組織換屆選舉。二是以實施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項目、邊疆黨建長廊暨“四位一體”建設項目、省級紅色美麗村莊試點項目等為載體,多方整合資源,加快推進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整縣提升行動,目前全縣57個村(社區)經營性收入均達2萬元以上。整合資金實施工業園區麥子田片區綜合服務項目,項目受益46個村(社區),目前正在有序推進,預計2021年4月底完工,項目實施后,46個村(社區)預計每年可分別實現集體經濟收入3.5萬元以上,實現58個村(社區)集體經濟全覆蓋。制定出臺《易門縣村(社區)集體經濟創收獎勵辦法(試行)》,充分調動村集體發展壯大集體經濟的積極性。
4.關于“防范化解重大風險能力不足”的整改進展情況
(6)針對“政府性債務風險防范化解無力”問題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推動工作落實。制定年度《防范化解政府債務和隱性債務工作方案》《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對政府性債務進行分類梳理、研究確定措施,盤活存量資金,進一步明確責任,穩步推進防范化解工作。二是多措并舉,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通過安排部分資金直接償還、對債務系統中的債務進行清理核銷、協商辦理展期等方式,積極化解債務。三是加大財源培植力度,增加綜合財力。加強稅收征管,加大產業培育力度,加快存量資產(資源)的處置變現,拓寬償債資金來源。通過采取強化收入征管、加大土地出讓、清理核銷核減部分債務、協商債務展期、申請發行再融資債券等措施,最大限度化解政府性債務,確保不發生債務風險。
(7)針對“化解欠撥專款不到位”問題
一是研究制定《化解歷年欠撥專款工作方案》,成立領導小組,把化解欠撥專款資金納入年度財政預算,積極籌措資金化解歷年欠撥專款,確保至2023年化解完。二是加強對欠撥專款的管理,建立臺賬并及時更新數據,加大項目及專項資金監管,嚴格按照項目實施進度撥付資金,嚴禁將專項資金挪作他用。
(8)針對“維穩隱患較大”問題
一是開展金融領域風險排查整治,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全縣重點行業和領域開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專項檢查,對存在問題進行認真梳理,分析研判,責成相關部門進行及時調查處理。二是加強金融法律法規、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做好輿論引導和法治宣傳,進一步提高群眾對金融法律法規、信貸政策及防范非法集資的意識和識別能力,樹立正確投資理念。三是高度重視信訪維穩和群眾來信來訪,做好群眾思想疏導勸解穩控,加大政策宣傳和法律法規的解釋,做好風險排查,加強信息情報收集,全力做好維穩工作。
(9)針對“信訪量居高不下”問題
加強日常排查化解,緊緊圍繞社會熱點、改革難點、民生重點,強化源頭治理和綜合治理,加大對轄區內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力度,對苗頭性、傾向性信訪問題跟蹤分析,掌握信訪動態,及時消除矛盾隱患、防控社會風險。認真落實領導包保信訪案件化解,健全完善領導干部包案化解穩控信訪問題常態化機制。認真做好信訪接待工作,提升信訪工作質效。持續推進“重點領域、重點群體、重點問題、重點人員”四大重點信訪矛盾化解。堅持每月書記縣長接待日制度。巡視以來,縣委縣政府領導接待群眾反映信訪事項7件29人次。不斷完善優化信訪工作方法,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巡視整改以來辦理信訪件有所下降。
(二)關于“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方面
1.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的整改進展情況
(10)針對“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缺失”問題
一是嚴格貫徹從嚴治黨戰略部署,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守責、負責、盡責,認真履行縣委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職責和領導班子“一崗雙責”,領導、支持和監督紀檢監察機關落實監督責任,加強對下級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壓力傳導,層層壓實各級黨組織主體責任,形成整體工作合力。二是深化對統計工作的重要性認識,認真學習統計法律法規,制定關于做好國家統計局統計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的實施方案、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專項整改工作方案,成立由縣委書記和縣長為“雙組長”的整改領導小組,細化明確22條具體整改措施、整改時限和整改責任,加強督促檢查,抓實抓細整改工作。強化執紀執法,嚴肅認真對待群眾舉報反映的問題,嚴肅查處統計造假問題,堅決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杜絕弄虛作假。
(11)針對“對巡察工作不重視”問題
一是堅持培養鍛煉、動態管理、逐步完善、選優配強的原則,調整完善了縣委巡察人才庫,優化人員結構,組建縣委巡察工作智庫,加強巡察工作培訓,提高巡察人員業務水平。二是嚴格督促巡察發現問題反饋和整改,制定了《縣委巡察整改監督辦法(試行)》,進一步明確巡察整改監督責任,嚴格督促被巡察單位履行整改主體責任。認真落實“三個匯報”機制,按要求及時召開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書記專題會議和縣委常委會會議聽取巡察工作情況匯報,并及時向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反饋巡察意見,督促被巡察單位按時報送巡察整改方案、巡察整改工作情況報告。三是對巡察反饋不及時和對未按規定時限報送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警示談話。
2.關于“紀檢監察工作不夠有力,履職不到位”的整改進展情況
(12)針對“紀委監委超期辦理問題線索情況突出”問題
加大培訓力度,及時傳達學習相關政策法規,加強紀檢監察干部業務培訓。選派紀檢監察干部到省、市跟班學習,統籌調配辦案人員力量,以戰代訓,不斷提高紀檢監察干部處置、辦理問題線索的能力和水平。督促紀委監委嚴格執行《紀律處分條例》《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監察機關監督執法工作規定》等法規,依規依紀依法處置問題線索,履行好問題線索督辦職能,嚴格控制辦理時限,加強問題線索辦理時限預警。全面清查遺留件及年度問題線索并督促辦理,做到應辦盡辦,完成省委巡視組巡視反饋的超時限辦理件辦結。完善問題線索處置、督辦機制,明確問題線索處置各個環節的辦理時限,強化問題線索督辦催辦,對不按規定超期辦理的事項嚴肅追責,確保限期辦結。
(13)針對“紀委‘三轉’不到位”問題
切實加強對紀檢監察工作的領導,全力支持紀檢監察機關“三轉”,對2017年以來縣紀委縣監委參加的議事協調機構進行清理調整,支持縣紀委縣監委回歸主責主業,集中精力抓好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把鄉鎮(街道)紀(工)委干部隊伍建設管理等納入年度綜合考評,開展了專項檢查,督促鄉鎮(街道)黨(工)委落實“三轉”和紀檢專干專職要求,支持紀檢監察干部聚焦主責主業、專職專干。加強規范化建設,為鄉鎮(街道)紀(工)委配備了必要辦案設備。
3.關于“作風建設不到位,形式主義依然存在”的整改進展情況
(14)針對“文山會海現象突出”問題
聚焦規范發文、精減會議、規范督檢考核,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切實為基層減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關于持續解決困擾基層的形式主義問題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作風保證的通知》精神,落實工作要求,及時監測預警,督促全縣各級各部門從嚴控制文件、會議數量。2020年全縣納入限額管理的文件、會議數量均有所下降,控制在限額指標內。文山會海現象突出問題整改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
(15)針對“新聞報道超時長”問題
一是在縣委常委會會議上傳達學習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縣委《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辦法》《關于州(市)級融媒體和縣級融媒體中心領導干部會議調研活動新聞報道的通知》,嚴格執行新聞報道相關要求,督促宣傳部門抓細抓實新聞報道工作。二是規范“三審三核制度”,從嚴控制縣級領導出席會議活動新聞報道時長,規范領導干部考察調研新聞報道,簡化各級領導干部出席會議活動的新聞宣傳報道,精簡全縣性會議活動新聞報道,規范專項工作新聞報道和其他新聞報道。建立新聞報道時長審核備案制度,規范新聞播發審核流程,不折不扣落實新聞報道時長規定。2020年8月以來,縣級領導出席會議活動在縣電視臺報道時長均未超時。三是精簡全縣性會議活動新聞報道,增加社會類、民生類新聞報道。
4.關于“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徹底”的整改進展情況
(16)針對“違規報銷工作餐費”問題
堅定不移正風肅紀,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馳而不息整治“四風”,著力解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密切黨群干群關系。加大明察暗訪力度、推磨式交叉檢查、重點督查工作力度,開展節假日期間督查,集中開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嚴查懲戒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公款吃喝、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通報曝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在全縣范圍開展了一次財務培訓,對機關差旅費及“三公”經費執行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督促相關違規單位制定清退方案,清退違規報銷工作餐費4.21萬元并及時上繳國庫,對相關人員進行了提醒談話。督促相關單位修定完善了工作規則等相關制度。
(17)針對“違規轉移資金挪作他用”問題
制定了整改方案,細化責任,明確具體整改措施,對違規轉移挪作他用的17.34萬元資金已清繳入庫,對相關責任人分別給予組織調整、書面檢查、提醒談話處理,進行了財務管理專項檢查,組織全縣各預算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財務人員開展了財經法規和財務管理專題培訓。
(18)針對“執行報銷制度不嚴”問題
制定整改措施,明確具體責任人、責任領導、整改時限,按時完成整改任務,清退超標餐費8788元,對責任單位班子成員及相關人員進行了提醒談話。
(19)針對“外出考察招商報銷經費未附工作方案”問題
對違規情況進行核實,按規定補充完善相關資料及憑證,舉一反三吸取教訓,對責任單位賬務進行全面核查,查缺補漏,嚴格報銷標準和要件,加強管理,嚴把審核關、審批關,外出招商嚴格按照程序報備,防止類似情況發生。對全縣各預算單位的差旅費及“三公”經費進行專項檢查,修訂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
(三)關于“執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方面
1.關于“縣委班子擔當精神不強,重大事項議而不決”的整改進展情況
(20)針對“城山和橋頭街棚戶區改造項目立項以來,多次召開會議但仍未完成拆遷和開工建設”問題
一是認真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嚴格執行地方黨委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著力培養造就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干部隊伍,扎實推進村級組織換屆工作,持續整頓軟弱渙散黨組織,加強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二是強化責任擔當,堅持民主集中制和集體領導制度,嚴格落實縣委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制度和縣委常委會議事規則,嚴格按程序決策、按規矩辦事,著力解決議而不決、決而不行、行而不實問題,加大督促檢查力度,扎實推進城山片區、橋頭街片區棚戶區改造等項目。目前縣城城山片區、橋頭街片區棚戶區改造房屋征收拆除率分別達99.9%、98.8%,城山片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已啟動,年內將全部完成房屋征收拆除,適時啟動橋頭街片區開發建設。
2.關于“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基層黨組織堡壘作用發揮不明顯”的整改進展情況
(21)針對“存在重業務輕黨建現象”問題
一是落實黨組織書記黨建第一責任人責任,督促各級黨組織定期開展黨建工作專題調研、定期研究黨建工作,認真落實“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壓緊壓實責任,做到黨建工作和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二是落實“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談心談話、民主評議黨員、主題黨日等制度,嚴肅黨內政治生活。三是抓實基層黨建述職評議和考核評價,把各級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情況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的內容,落實基層黨建創新項目績效考核評價機制,提升基層黨建水平。四是建立約談制度,根據隨機調研、專題調研、立項督查、巡視巡察掌握情況,對履職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抓黨建工作被上級點名批評、重點任務落實較差的,給予約談提醒、督促糾正;對工作落實較好的,給予鼓勵。對存在重業務輕黨建現象的相關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進行了提醒約談,督促抓好問題整改。
(22)針對“基層黨建基礎薄弱”問題
制定縣委書記抓基層黨建的八條措施,召開縣委常委會會議、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會、現場推進會研究部署基層黨建和農村黨建工作。認真履行農村基層黨建主體責任,加大抓鄉促村工作力度,結合年度考核和村級組織換屆,對農村黨建工作進行了專題研究,通過村級組織換屆選優配強村(社區)“兩委”班子和黨組織負責人,推行村“兩委”班子成員交叉任職,不斷改善村組干部的文化層次、年齡結構。目前,全縣58個村(社區)的黨組織選舉工作已全部結束,選舉產生了村(社區)黨總支委員、黨總支書記,黨總支書記大專以上學歷占65.5%、比上屆提高了58.6%,高中(中專)學歷占17.2%,平均年齡44.9歲、比上屆下降5.4歲;黨總支委員高中(中專)以上學歷比例提高了9%,平均年齡下降4.1歲,班子結構不斷優化。新一屆村(居)民小組黨支部書記中高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比上屆提高5%,45歲及以下占比26.6%,農村黨支部書記年齡結構和文化層次得到提升。
(23)針對“制度執行不嚴格”問題
一是堅持“黨的一切工作到支部”,落實黨員領導干部聯系黨支部工作機制,建立具體任務清單,持續推進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二是嚴格黨員發展和管理工作,鞏固排查解決農村發展黨員違規違紀問題試點工作、黨員信教問題專項整治成果,認真執行《農村基層干部近親屬入黨報告制度》《發展黨員前置政治審查制度》《黨員檔案移交制度》,切實提高黨員管理工作質量和水平。完善相關制度,進一步規范黨內表彰工作。三是對執行制度不嚴的黨組織及相關責任人分別給予通報問責、撤銷表彰、清退補貼、提醒談話、約談等處理。
(24)針對“未按規定設置黨組織”問題
一是堅持邊摸排、邊組建、邊鞏固,聯合群團組織認真開展“兩個覆蓋”集中排查組建行動,印發《關于開展全縣非公有制企業和社會組織黨組織和群團組織覆蓋提升工作的通知》,對全縣所有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進行摸底排查,積極推進“兩個覆蓋”工作。二是按照《黨支部工作條例》要求,結合實際對社會組織黨組織進行調整,對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的社會組織全部單獨成立了黨支部,對正式黨員不足3人的社會組織按照地域相鄰、行業相近、規模適當、便于管理原則成立了聯合黨支部,對無正式黨員的社會組織,由承擔其黨建工作管理職責的行業黨組織全覆蓋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對常年不開展活動、長期不發揮作用、名存實亡的社會組織進行了清理,辦理注銷登記;對宗教組織明確專人跟蹤管理,督促其在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開展活動。
3.關于“干部履職擔當精神不足”的整改進展情況
(25)針對“未按規定時限完成市委主要領導任職期間自然資源資產審計涉及問題整改”問題
一是嚴格落實《關于進一步提振干部隊伍精氣神激勵干部擔當作為的實施辦法(試行)》《退出領導崗位干部管理辦法(試行)》,加大對干部隊伍分析研判,對“慵懶散浮拖”的堅決嚴肅懲戒,對退出領導崗位干部進行設崗定責并單列考核,進一步解決干部干事創業精氣神不夠,不擔當不作為的問題。二是堅持嚴管與厚愛相結合,健全黨政領導干部問責、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等制度,落實黨委(黨組)書記抓班子帶隊伍責任。嚴格落實《云南省容錯糾錯辦法(試行)》,把握“三個區分開來”的要求,建立受處理處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機制,支持和保護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三是細化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明確整改時限,巡視反饋未按規定時限完成整改的15個問題已整改完成10個,正在整改5個,2021年底完成整改。
(四)關于“落實審計整改”方面
1.關于“對審計問題整改不重視,履行整改主體責任不到位”的整改進展情況
(26)針對“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發現問題未整改完成”問題
一是及時安排部署,制定推進方案,組織相關單位對市下達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和系統內農戶信息進行逐戶核查,對符合農危改補助政策已完成改造的及時兌付補助資金,二是對截止2020年底尚未完成改造的350戶進一步排查核實、分析原因,有針對性抓好整改,對符合條件并有建房意愿的盡快組織實施,預計2021年6月底前完成。三是對1戶違規享受補助資金的,繼續做好思想工作,依法追討違規補助資金。四是督促企業加快推進政企共建公租房建設。176套未按約定期限建成的政企共建公租房,目前66套已完成室內裝修,剩余110套主體結構已完工,正抓緊推進后續工程。
2.關于“整改和監督整改工作未落實,整改實效不明顯”的整改進展情況
(27)針對“縣檢察院檢察長經濟責任審計發現問題整改不到位”問題
進一步壓實審計整改主體責任,督促縣檢察院對審計發現存在“擴大開支范圍”的798558元資金進行全面整改,其中:清退并上繳國庫791743元、進行賬務調整6815元;督促派駐縣檢察院紀檢監察組履行監督責任,完善監管機制,加大監管力度,對派駐縣檢察院紀檢監察組組長進行了提醒談話。
三、下步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堅決貫徹上級各項決策部署。以政治建設為統領,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從縣委常委做起,從領導干部抓起,樹立正確的政績觀,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切實把抓好巡視反饋問題整改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紀律和政治任務,作為增強政治能力、解決自身問題、提升工作效能的重大契機,作為領導干部深刻反思警醒、凈化思想靈魂、激發責任擔當的過程,繼續在學懂弄通做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上下功夫,深入學習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五中全會及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堅決、全面、準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以巡視整改倒逼工作落實、推進改革、促進發展。
(二)強化政治擔當,持續深入推進巡視問題整改。切實承擔起巡視整改落實縣委主體責任和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真正牽起頭、負起責,把工作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把自己擺進去,持之以恒做好巡視整改“后半篇文章”,以“釘釘子”精神推動問題整改再落實。堅持標準不降、勁頭不松、力度不減,繼續逐項對標對表,深入分析排查,持續抓好整改,對已完成的,繼續抓好鞏固提升,堅決防止問題反彈回潮;對基本完成的,繼續完善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確保按時間節點完成整改;對未完成的,繼續細化整改措施,強化監督檢查,逐項盯緊抓實,逐一對賬銷號;對需要長期堅持的,持之以恒、一抓到底、務求實效。繼續在深化標本兼治上下功夫,在舉一反三整改上持續發力,切實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從嚴治黨、融入班子隊伍建設,聚焦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健全權力運行和監督制約機制,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風、管紀律的從嚴管理機制,強化常態化督促檢查,進一步拓展和擴大巡視整改成果,以巡視整改的實際成效推動高質量發展。
(三)扛起政治責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縱深發展。切實擔負起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充分發揮縣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切實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保落實”職責,堅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第一責任人責任、“一崗雙責”,從縣委常委班子做起、從各級黨組織抓起,以身作則、以上率下,以自我革命精神堅定不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堅定不移把黨建設得更加堅強有力。繼續聚焦“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深化政治巡察,圍繞“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強化監督檢查,鍥而不舍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毫不松懈糾治“四風”,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持續為基層松綁減負,堅持不懈正風肅紀反腐,持續修復凈化政治生態,營造風清氣正的干事創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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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易門縣委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