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20年7月30日至9月20日,省委第五巡視組對陸良縣進行了巡視,2020年10月28日,省委巡視組向陸良縣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組織落實情況
縣委堅持把學深悟透習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及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貫穿巡視整改工作全過程,嚴格按照省委巡視要求狠抓整改落實。一是強化認識,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抓整改。結合對省委巡視反饋問題的深入剖析和反思,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蘊含的政治立場、政治方向和政治要求,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委巡視整改工作要求上來。縣委深刻認識省委巡視陸良是代表省委對陸良進行“政治體檢”,認為反饋意見指出的問題一針見血、切中要害,縣委誠懇接受、照單全收、舉一反三、堅決整改,并把此次巡視作為促進陸良縣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契機抓實抓好。二是加強組織領導,以強烈的政治擔當抓整改。縣委把巡視整改情況作為對全縣領導干部黨性原則和責任擔當的重要檢驗,省委巡視反饋會后,立即成立了由縣委書記任組長的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委辦,全面加強對整改工作統一領導和統籌指揮。縣委書記嚴格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親自主持、部署、協調、督辦,先后主持召開3次領導小組會議、6次縣委常委會,對整改工作進行安排部署;縣委常委班子成員和相關縣級領導切實發揮“關鍵少數”作用,堅決把自己擺進去,全力抓好分管領域的整改工作;全縣上下嚴格按照時間節點落實整改措施,層層壓實整改責任,做到思想高度統一、行動高度自覺、步調高度一致,全力以赴做好巡視“后半篇文章”。三是壓實整改責任,以高標準的政治要求抓整改。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4個方面36個問題分解細化為61個具體問題,提出具體整改措施,建立問題整改權責清單,每一項都分別由縣委和縣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牽頭領導,每一條都根據職責內容逐項明確縣級責任領導、牽頭單位、責任單位及整改時限。對整改任務實行分類管理,按照具體問題立行立改、重點問題專項整治、長期推進工作持續深化的標準,逐條逐項真改實改。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真督辦,與各責任單位實時對接、同向發力、密切配合,滾動跟蹤盤點整改進展,對照問題逐個銷賬,確保問題無一放過、線索無一落空、意見逐項落地。四是注重舉一反三,以堅強的政治定力抓整改。縣委對存在問題不遮掩不回避,針對巡視反饋問題舉一反三,在全縣開展了排查梳理,個性問題迅速推動整改,共性問題同步整改落實到位,努力防止類似問題再發生。縣委常委班子及時總結巡視反饋問題的教訓,在召開的縣委農村工作、國土空間規劃、審計委員會等專項會議上,多次反思剖析產生問題的深層次原因,研究制定務實管用的長效工作機制,從根源上鏟除問題滋生的土壤,以高質量整改推動陸良縣高質量跨越式發展。
二、巡視整改情況
(一)關于“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不力,縣委領導作用發揮不充分”方面
1.關于“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的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執行不嚴格”的問題。一是認真制定2021年縣委理論中心組學習計劃,把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等政策方針作為重點學習內容,印發《陸良縣鄉鎮(街道)以上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2021年學習重點內容安排》《2021年全縣在職干部理論學習安排意見》,確保每年學習8次以上。二是精心組織學習,通過常委帶頭學、邀請專家講、交流發言等形式,圍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史學習教育、中央及省市委全會精神等內容進行集中學習,學習方案提前預審,2020年10月以來已開展集中學習4次。三是完善學習制度,擬出臺《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巡聽旁聽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嚴格執行發言提綱會前報審和發言質量縣委書記現場點評機制,確保交流發言結合思想和工作實際。
(2)針對“學以致用不夠,學習成果轉化為破解發展難題、推進工作的辦法措施少”的問題。一是堅持學用結合,緊緊圍繞黨中央和省市縣委決策部署及重點工作任務,常委班子成員帶頭,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著力解決全縣發展中的實際問題,2021年以來,完成13個調研課題并形成調研報告,加強調研成果的轉化運用。二是通過學習貫徹新發展理念,分析研究陸良實際,深入開展調研,針對實際和問題短板,用新思想來引領新發展,縣委主動融入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中,結合陸良實際找準定位,對照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通過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優環境、保穩定、強黨建等各項工作推動高質量跨越式發展。三是加大“三品一標”申報認證,截止目前,陸良縣“三品一標”認證面積達5.83萬畝,認證產品118個,正在申報認證的企業7家,申報產品25個,涉及面積4000畝。四是進一步完善招商引資機制,新培育蒙牛、李子園、燦林精品干菜、衛龍食品等綠色食品、生物資源加工方面“兩型三化”企業7家,輕工產業初具規模。產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步伐不斷加快,截至目前,已完成企業“上云上平臺”60戶,李子園乳業、歐羅漢姆等6戶企業被省級認定為“兩化融合、三化改造”試點示范企業,工業園區被認定為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推進青山工業園區“騰籠換鳥”,通過政策性收回、異地置換等方式,不斷盤活土地資源,為下一步青山工業園區發展以農產品、乳制品精深加工為主的綠色食品加工產業、促進產業集群騰出發展空間。
2.關于“推進改革發展不力”的整改進展情況
(3)針對“產業扶貧成效不明顯,貧困戶穩定增收難度大”的問題。一是加大產業扶貧項目推進力度和扶貧基地建設。截止目前,建立產業扶貧基地162個,2020年11個產業扶貧項目已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部分項目已經產生收益。二是創新產業扶貧模式。通過以獎代補、補助生產物資等形式扶持貧困戶發展產業。2020年以來,扶持7445戶貧困戶,實現總收入1.237億元,戶均增收1.7萬元。通過土地流轉、勞務用工、訂單合同、積分分紅等方式帶動全縣136個行政村(社區)扶貧專業合作社實現綜合收益1262.426萬元、11236戶貧困戶受益。三是針對活水鄉石槽河村鴻豐種養殖合作社分紅低的問題,縣農業農村局實地指導,通過引進技術人才、完善分紅機制等方式實現盈利并分紅,2020年實現收入12萬余元,395名貧困人口實現人均分紅300元以上。同時,對全縣專業合作社的管理和業務進行了再培訓,進一步完善規范了合作社的運營和分紅機制。四是全面排查貧困戶住房,對核查出來的671戶貧困戶住房修繕加固質量不高的問題,按每戶5000元的標準進行整改,對1666戶貧困戶存在“四黑兩板”的問題,按每戶2000元的標準進行提升。截止目前,全縣11236戶建檔立卡貧困戶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已全部完成,拆臨拆危、危房改造、修繕加固等工作已全部完成。
(4)針對“落實‘六穩’‘六保’任務有差距”的問題。一是積極爭取上級補助、加大土地出讓及清欠力度,2020年爭取財力性轉移支付補助6.51億元,從政府性基金結余中統籌調入資金4.67億元,用于彌補“三保”支出缺口。截至2021年4月,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民生資金已按期撥付到位,歷年緩撥專款已化解2.83億元,剩余緩撥專款已納入財政預算,逐年化解。二是抓實抓細項目入庫,實現省市“四個一百”和縣“五個十”重點項目順利推進。2020年共發生投資274個項目,完成總投資200.67億元,同比增14.5%,占年度目標任務的102.32%,超額完成全年投資目標任務。2021年,圍繞“十四五”項目入庫和年投資支撐項目早謀劃、早督促、早準備,一季度實現“開門紅”。
(5)針對“深化機構改革不力,改革任務未能如期完成;簡政放權優化服務力度不夠”的問題。一是2020年10月30日召開縣委改革專題工作安排部署會議,推動深改工作落實,對標對表省市改革臺賬切實提高完成率。二是深入開展改革工作“回頭看”,對全縣39家相關單位發出提醒函2次。截至目前,317項改革任務已全面銷賬232項,正在推進9項,另有76項需由省市出臺文件后參照出臺(不計入完成率),目前完成率達96.1%。三是大力簡政放權優化服務,全縣有行政職權的32家單位全部接入云南網上政務服務平臺,截止目前,全縣已完成實施主體事項1328項,935項監管事項已全部接入國家“互聯網+監管”系統。
3.關于“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力度不夠,環境治理能力有待提升”的整改進展情況
(6)針對“對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組織領導不力,安排部署大而化之”的問題。一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2020年以來,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2次集中學習了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及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召開了5次縣委常委會議、7次政府常務會,全面部署加強陸良縣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二是認真落實全縣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領導小組責任,2020年12月10日召開落實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反饋交辦問題整改工作推進會,通報了落實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反饋交辦問題整改工作情況,全面安排部署下步工作;12月21日組織召開陸良縣縣域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評價與考核工作布置聯系會議,研究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工作;2021年1月19日召開全縣生態文明建設評價考核工作會,總結2020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成效,安排部署2021年重點工作。
(7)針對“開展污染防治攻堅戰措施不夠有力”的問題。一是全力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三大保衛戰,中央和省級環保督察及“回頭看”反饋問題全面整改,河長制工作全面落實,歷史遺留環境問題得到有效處置。二是對環評辦理、重點河流斷面、危險廢物收集處置等開展專項督查,檢查對象49個,發現生態環境問題68個,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扎實推進“一水兩污”建設,積極整合資金加大兩污設施管理維護運行力度,截至目前,全縣11個鄉鎮(街道)的污水處理設施已有7個建成投用,4個鄉鎮正在積極建設中,擬于2022年12月底前全部建成投用;大力建設垃圾處理設施,11個鄉鎮均有垃圾處理設施,消除不規范垃圾堆放34處;全縣601家備案養殖場區已完成了糞污處理配套設施,配建率達100%,結合愛國衛生“7+2”專項行動上山下鄉和新一輪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大力開展村莊清潔行動,集中整治柴草堆、糞堆、雜物堆,以堆漚發酵還田、種養結合就近消納等模式處理好6萬余戶規模以下生豬養殖戶露天直排問題;排查清理農村黑臭水體23個,全縣農村人居環境顯著改善,陸良被擇優推薦為國家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試點縣。四是大力開展廢棄礦山綜合整治,2021年3月出臺《陸良縣歷史遺留礦山恢復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引進了2家企業對召夸鎮、馬街鎮境內的6座廢棄礦山開展治理工作,剩余的將分批于兩年內完成。五是強化環保執法監管,對2016年—2020年“未批先建、未驗先投、違法排污”的84起環境污染行政處罰案件開展了“回頭看”,經核實,提出的問題已全部整改到位;2020年以來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47個,對影響環境保護選址不合理的企業勸退和不予辦理6家,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27份。
(8)針對“保護耕地不力”的問題。一是建立違法用地“縣鄉村組”四級巡查制度,實施網格化管理,縣級1周1次巡查、鄉鎮1周2次巡查、村組不定期全天候巡查,加大違法行為動態巡查力度。二是加大耕地“非農化”排查力度,2020年責令拆除地塊2個、拆除違法地塊2個、責令限期完善用地手續地塊1個、責令限期整改地塊5個、列入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地塊17個,無“大棚房”反彈情況。2021年無新增亂占耕地情況。三是實施11個縣級補充耕地項目,截至2021年4月完成了6個項目入庫,入庫指標1.01萬畝,其余5個項目預計6月底前全面完成指標入庫;2021年計劃實施7個土地綜合整治(補充耕地)項目,預計新增水田指標1萬畝。四是大力整治農村違建問題,制定了《陸良縣整治鄉村違法違規無序建房分類處置辦法》,采取“四個一批”方式進行分類處置,對2020年4月1日后新增的66戶23.9畝違法違規建房全部進行拆除。
4.關于“肅清秦光榮流毒‘以案促改’不徹底”的整改進展情況
(9)針對“專題民主生活會質量不高”的問題。一是2020年12月對《縣委常委班子汲取秦光榮案深刻教訓專題民主生活會班子整改方案》進行修訂,針對專題民主生活會梳理出的問題,細化形成四個方面14個具體問題,針對問題重新制定了36條整改措施,逐一明確牽頭領導、責任領導、責任部門和時限要求,縣委常委班子發揮示范帶動作用,督促推動相關部門真改實改。二是2021年1月27日,召開了縣委常委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會暨省委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班子成員認真對照檢查,再次汲取秦光榮案深刻教訓問題,深刻剖析檢視,嚴肅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10)針對“清理涉及秦光榮等人的相關文章和書籍不徹底”的問題。成立了由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印發《中共陸良縣委辦公室關于做好肅流毒工作的通知》,從縣委辦、縣政府辦、縣紀委縣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等部門抽調了12名干部,組成4個工作組,在第一輪清理的基礎上,再次對全縣12個鄉鎮(街道)和73個部門進行檢查清理,排查出涉及白恩培、秦光榮等人的相關文章、書籍、圖文信息、年鑒紀要等390冊(份),對相關文章、書籍、圖文信息等全部進行銷毀處理,對年鑒紀要等文史資料采取涂抹、裁剪等方式對相關信息進行遮擋處理。后續督查檢查中,未發現留存相關信息材料情況。
5.關于“掃黑除惡持續深化不夠”的整改進展情況
(11)針對“對涉黑涉惡問題線索核查質效不高,建章立制不到位”的問題。一是加大線索核查力度,省掃黑辦重點督辦返回核查的13件線索已于2020年全部核查完結。二是緊盯重點線索,提升核查質量,提高重點線索成案率,截止2021年4月,全縣共受理涉黑涉惡舉報線索949件,已核查完結948件,正在查辦1件;共對涉黑涉惡案件立案7件,已全部二審審結;根據線索破獲各類刑事案件98件,抓獲犯罪嫌疑人312人。三是成立了陸良縣黑惡勢力刑事案件涉案財產處置工作指揮部和“黑財清底”工作專班,不斷加大對涉黑涉惡財產依法追繳、沒收力度,截止2021年4月,全縣涉黑涉惡案件扣押凍結財產1176.407萬元;涉黑涉惡案件判處財產刑合計1916.6萬元,執行到位1470.52萬元;判處追繳沒收違法所得合計2220.67萬元,執行到位1533.16萬元。四是加快推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全縣12個重點行業領域13個牽頭部門均已成立工作專班,實行清單化管理、項目化推進,建章立制工作順利完成。
(12)針對“人民群眾的安全感不強”的問題。一是大力加強禁毒宣傳工作,2021年以來,全縣開展“六進”宣傳活動20余次,發放各種宣傳資料6000余份,舉辦講座30場次,發放禁毒教育光碟100多碟。二是堅持“零案專辦”“集群打零”,深化“鷹眼”系列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零包販毒活動。大力整治突出毒品問題,嚴控新增吸毒人員,確保到2023年社區康復執行率達100%。三是以“七個一”“倡議書”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著力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和執法滿意度。2020年群眾安全感滿意度調查中,陸良縣綜合滿意率為95.15%,在全省排名第92位,執法滿意率為92.59%,全省排名第99位,比2019年分別提升了7和4位。
(二)關于“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未壓實,管黨治黨存在寬松軟”的問題
1.關于“縣委主體責任壓得不實”的整改進展情況
(13)針對“主體責任落細落實不夠”的問題。一是以上率下抓好主體責任落實。縣委常委會帶頭再次學習《黨委(黨組)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6次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向縣委全會報告了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縣委書記3次聽取黨風廉政建設有關工作匯報,與5名新任班子成員、18名下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進行了廉政談話。陸良縣在2020年度全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中被評為優秀等次。二是細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定2021年度縣委領導班子主體責任清單、縣委書記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縣委書記與班子成員簽訂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內容,確保責任分解到位。三是切實加強對巡察工作的領導。2020年9月以來,縣委書記8次聽取巡察情況匯報,研究、安排巡察工作;縣委常委會6次研究巡察工作,其他班子成員切實履行“一崗雙責”,督促分管聯系單位抓好巡察整改、人員力量支持等工作。嚴格落實“三個匯報”機制工作要求,2020年9月以來,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會、縣委書記專題會和縣委常委會及時聽取了各輪巡察情況匯報。縣委書記在聽取巡察匯報時明確指出具體問題,提出處置意見和整改要求。四是做實做細巡察“后半篇文章”。2020年以來移交立行立改事項44條,追繳資金162萬余元。推動行業治理,制定下發《陸良縣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辦法(試行)》,煙草行業系統整治給予黨紀行政處分6人,行政問責48人。將巡察整改情況納入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內容,向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單位發出檢查建議書12份,對村(社區)巡察發現問題較多的7個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進行了談話提醒。五是加強巡察隊伍建設。核定縣委巡察機構行政編制13名,成立5個常設巡察組,2020年以來,5名巡察干部交流到縣紀委縣監委和鄉鎮重要崗位工作,12名參加過巡察且表現優秀的干部被提拔、重用。六是常態化開展黨員干部廉政教育,縣委書記帶頭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專題講座10余次,3000余名黨員及家屬到縣紀律講習館接受警示教育。深入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貫徹落實“自查從寬、被查從嚴”政策,排查政法干部違紀違法線索,留置調查4人。
(14)針對“全面從嚴治黨壓力傳導不足”的問題。一是聚焦主責主業分解責任。制定《陸良縣貫徹落實黨委(黨組)書記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的實施辦法》,層層簽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科學劃分領導班子和成員之間的責任界限,明確各級黨組織主體責任及履責的相關要求,確保工作有人抓、工作有人管、責任有人擔。二是高位推動強化責任。2020年,縣委書記聽取鄉鎮(街道)紀(工)委書記、各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匯報同級黨委(黨組)書記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31人次;11個鄉鎮(街道)黨(工)委和4個縣直部門黨組織負責人向縣紀委常委會專題報告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并現場點評、反饋問題,完成問題整改56個。三是提升村級組織治理能力。嚴格資格條件審查、嚴肅換屆紀律,對新當選的890名村干部全覆蓋培訓,提升履職能力和廉潔意識。以馬街鎮馬街社區試點探索培育和發展鄉賢、社賢組織,發揮輔助作用。四是充分發揮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作用,巡視發現問題反饋以來,全縣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參與民主決策200余次,提出有效化建議100余條;監督村內事項283次,解答群眾質疑89項,協助鄉鎮紀委辦案7件,協助處理違規違紀黨員14人。
2.關于“縣紀委縣監委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的整改進展情況
(15)針對“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不徹底”的問題。一是嚴格落實紀檢監察體制改革要求。調整充實紀檢監察組干部33名,進一步理順8名未收歸縣紀委縣監委管理的派駐紀檢監察組干部的組織人事關系,按照人崗相適原則,結合干部德才表現和個人意愿進行妥善安排。二是聚焦主責主業。下發《陸良縣紀委縣監委關于進一步強化紀檢監察機關“三轉”的通知》,對“三轉”工作作出明確規定和安排。目前,14個紀檢監察組和鄉鎮紀委書記均未分管其他工作。三是強化紀檢監察機關專責屬性。對2017年以來縣紀委縣監委參加的79個議事協調機構進行全盤復查清理、分類處置。
(16)針對“履行職責不到位,存在日常監督弱化、執紀問責不嚴的情況”的問題。一是深入查擺問題壓實監督責任。督促縣紀委縣監委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班子成員逐個對照檢查認領問題,就紀委監督責任履行不到位、執紀問責不嚴問題嚴肅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二是配齊配強監督力量。2020年在全國范圍內遴選10名年輕紀檢監察干部,結合鄉鎮黨委換屆,進一步選優配強鄉鎮紀委班子,調整紀檢監察干部34名,進一步充實力量,優化隊伍結構。三是提升監督執紀問責能力。組織全縣紀檢監察干部參與各類業務培訓10余次,開展紀檢監察干部警示教育2次,提高紀檢干部發現問題,精準執紀監督的能力和素質。四是健全“2+1+1”工作機制。將鄉鎮紀委書記、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納入監督執紀片區協作小組,先后抽調20余名監督執紀能手參與案件調查核實,形成辦案合力。
(17)針對“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作用發揮不明顯”的問題。一是健全完善制度機制。結合全縣實際,制定下發《中共陸良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規則》《陸良縣關于貫徹落實〈關于在查辦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涉嫌違紀違法犯罪案件中加強協作配合的意見〉實施細則》等制度,及時召開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會議,專題學習《云南省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問題線索工作實施細則》等文件精神,專題研究2021年反腐敗工作,通報反腐敗工作情況。二是充分發揮協調小組重大疑難案件會商研判機制作用。2021年召開疑難案件協商會議5次。共同開展黨員和公職人員違法犯罪問題專項清理,對歷年司法機關未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的48名公職人員違法犯罪問題進行了補充移送。三是認真落實反腐敗工作部署。在全縣開展“一人多證”專項清理工作,發現漏報問題73人,對相關人員進行提醒談話并及時補報持證信息。
3.關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屢禁不止”的整改進展情況
(18)針對“違規發放獎金、津補貼”的問題。一是及時整改,全面清退。縣委及時成立清退工作領導小組,牽頭召開違規發放津補貼清退工作動員會,結合省紀委省監委第四監督檢察室審核反饋意見,嚴肅認真對照反思,嚴格梳理甄別,統籌推動反饋問題整改,嚴格按照《中共云南省委辦公廳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統一全省機關單位工資、津貼補貼和獎勵項目的通知》(云辦通〔2018〕55號)要求,對2017年以來違規發放的津補貼進行兩輪全面梳理排查。截止目前已全部清退完成,清退資金全部上繳國庫。二是舉一反三鞏固整治效果。繼續以嚴的標準、實的作風、鐵的紀律抓實整改,完善相關制度,強化監督檢查,由縣財政局對津補貼政策進行全面梳理,列出國家和事業單位依法依規可發放的津補貼項目名錄,劃出政策界限和紀律紅線,成立專門工作組,負責對規范津補貼工作進行跟進監督,確保檢查抽查常態化。
(19)針對“‘三公’經費支出超預算、公務接待超標準超范圍;辦公用房面積超標等問題突出”的問題。一是開展“三公”經費支出專項治理。對各級各部門就“三公”經費管理制度政策進行了再講解、再培訓、再宣傳,在全縣范圍內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并由縣財政局分組到各單位對問題整改進行專項督查。二是嚴格“三公經費”管理要求。強化預算控制,堅決壓縮一般性支出,從嚴控制“三公”經費,2020年全縣“三公”經費支出1682.71萬元,比上年同期1790.34萬元下降6.01%;2021年“三公”經費年初預算1711.52萬元,比上年預算數1779.25萬元下降3.81%。三是對公務接待問題進行核查處理。對“大莫古鎮將加班費和下鄉誤餐費列入接待費用進行報銷”問題進行核查,對相關責任領導和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四是建立長效機制。完善制度辦法,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三公”經費預算管理的通知》,對“三公”經費、差旅費、會議費、工會經費管理等明確了具體的政策文件依據,并督促各鄉鎮對“三公”經費管理相關制度進行了修改完善。五是立行立改超標辦公用房。及時核查大莫古鎮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辦公用房超標面積問題,按規定標準完成了整改并通過實地檢查驗收,給予大莫古鎮黨委書記黨內警告處分,對大莫古鎮其他黨政班子成員進行了集中談話提醒。六是開展了超標使用辦公用房專項整治,組織全縣450余名鄉鎮(街道)和縣直單位班子成員再次報告辦公用房面積,并隨機開展抽查核實,發現并督促整改辦公用房面積超標問題2個。將辦公用房使用情況納入日常監督檢查、巡察監督工作內容,開展巡察1次、監督檢查2次,印發案例通報1期,對巡察發現的辦公用房超標問題給予1名正科級領導干部黨紀政務處分,2名副科級干部問責處理。
(20)針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依然存在,不作為、亂作為問題較為突出”的問題。一是深入開展“推拖繞”作風問題專項整治。結合反饋問題開展作風問題專項整治,組織全縣各級黨組織進行專題學習,全面梳理部門權責清單并開展自糾自查。受理群眾反映問題16件,發出紀檢監察建議書1份,著力推動干部作風轉變,著力推動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二是及時開展易地搬遷住房安全排查。對馬街鎮尹旗堡村易地搬遷項目進行逐戶排查,排查中發現問題的22戶住房全部修繕完畢并進行了入戶回訪,所有住戶均對修繕結果表示滿意并簽字確認,責令馬街鎮尹旗村黨總支書記辭職;對項目所有房屋由第三方進行了質量安全鑒定,送檢樣本均屬于安全住房。三是開展確權登記專項整改。對三岔河鎮大咀子村里山760畝土地不能確權登記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問責3人,黨紀立案1人。成立了由縣委常委、縣委政法委書記和分管副縣長為組長的工作組,研究制定專項整改方案,同時成立信訪問題專案組,目前正穩步推進確權登記工作。四是分類施策加強“爛尾樓”治理。成立了縣問題樓盤處置領導小組及陸良縣問題樓盤民間違規借貸清理工作組,依法處理項目違規借貸和債權糾紛問題。目前,陸良縣正通過清理債權債務關系、開發公司破產重整、引入資本恢復建設等措施進行整改。五是點對點整改公益性公墓問題。針對發現的小百戶鎮永清境緣公墓、雙官祭祖山公墓,馬街鎮杜旗堡公墓等農村公益性公墓對外銷售、預售和收費不合理等行為,規范農村公益性公墓的收費標準;給予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縣原民政局黨委書記、局長書面誡勉的問責,給予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民政局一名副局長政務警告處分。六是強化縣級領導包保信訪及矛盾糾紛問題處理。進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依法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堅決打擊違法信訪行為。
4.關于“廉潔風險防控不力”的整改進展情況
(21)針對“少數領導干部存在違規借貸問題”的問題。一是針對4例疑似違規借貸問題,通過進一步核實,2例確定為違規借貸,已對當事人進行了批評教育、提醒談話,督促其按相關要求進行整改。二是加強警示震懾教育。發出1期領導干部違規借貸典型案例通報,通報突出問題2件3人。三是形成長效機制。持續鞏固領導干部違規借貸問題專項整治成效,嚴格要求黨員領導干部在年底述責述廉報告中如實報告是否存在違規借貸行為。四是由點及面開展整治。把領導干部違規借貸問題列入政治巡察、日常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重要內容,新發現2人存在向管理服務對象違規借貸行為,已對1人作出撤銷黨內職務、政務降級處理,1人黨紀立案調查。
(22)針對“農村‘三資’管理制度不健全,監管漏洞大,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易發多發”的問題。一是成立縣、鄉兩級農村“三資”管理辦公室,積極籌劃產權交易中心,下發《陸良縣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辦法(試行)》,由各鄉鎮(街道)立足當地實際,制定農村“三資”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管理。二是強化業務培訓,組織村(社區)財務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對村“三委”干部進行綜合素質提升培訓教育,目前已對全縣147個村(居)委會干部進行了全覆蓋培訓。三是成立由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的工作指導組,建立健全了農村“三資”管理監督指導長效機制,定期不定期深入各鄉鎮(街道)進行業務指導,實行縣、鄉聯動,重點指導。四是將“三資”管理納入縣委巡察監督內容和日常監督檢查重點,壓實鄉鎮(街道)“三資”管理主體責任,切實加大農村“三資”管理力度。
(三)關于“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有差距”方面
1.關于“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整改進展情況
(23)針對“部分項目實施違反“三重一大”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的問題。一是及時制定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三重一大”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的通知》,對“三重一大”事項的主要內容、決策程序、議事規則和責任追究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規定,確保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的決策行為科學化、法制化、規范化。二是縣委常委會研究“三重一大”事項嚴格按照“提出決策建議方案、廣泛征求意見、實施風險評估、進行合法性審查、提交縣委常委會集體討論研究、集體表決決策、形成會議紀要、執行相關決策”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開展,確保“三重一大”事項處置規范化、法制化、科學化。2020年以來,研究“三重一大”事項32次。三是針對“估算總投資1.12億元的第二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工程PPP項目未經縣委常委會會議研究”的問題,目前已加強對該項目的監管,在項目竣工驗收后開展該項目的審計工作。四是針對消費體制改革、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等2個改革事項,2020年12月27日縣委深改委審議通過了《陸良縣關于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進一步激發居民消費潛力的實施方案》《陸良縣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并及時印發實施。五是舉一反三,規范深改會程序,新增了議題上會前由專項小組組長召集各成員單位進行討論后形成送審稿的程序,并將原定的各上會議題由各牽頭單位領導對深改會做說明改為由各專項小組組長做說明。
(24)針對“個別單位存在“一把手”說了算現象”的問題。一是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原則,將貫徹民主集中制情況作為2020年縣管領導班子和縣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內容,作為評價領導干部和領導班子的重要依據,對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的華僑管理區黨政正職2人進行了組織調整。二是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進一步規范黨組成員(黨委委員)選拔任用工作程序,對2名非縣管干部新增補為單位黨組成員(黨委委員)的干部進行了考察了解。三是區分部門職能職責,區分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其他成員情況,開展2020年度年度考核工作,綜合運用工作實績、領導評價、民主測評、日常考核四方面的量化分值進行科學考評。四是把平時考核與定期考核相結合、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領導考核與群眾考核相結合、機關內部評議與服務對象評議相結合,保障公務員考核結果客觀公正和真實準確。
2.關于“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的整改進展情況
(25)針對“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辣味”不足,“紅臉出汗”效果不明顯”的問題。一是制定下發《關于認真開好2020年度民主生活會暨省委第五巡視組巡視陸良反饋意見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的通知》,縣委常委班子帶頭示范,共查擺問題44個,常委班子成員共查擺問題299個;常委班子成員之間提出批評意見140條;常委班子制定整改措施53條,常委班子成員制定整改措施171條。二是下發《工作提醒》,督促提醒縣委常委班子成員做足做實民主生活會前期準備工作,通過縣委書記與班子成員談、班子成員之間互相談等形式,確保會前“六個談透”,相互指出問題118條。三是強化督促指導,縣級四班子黨員領導分組全程參與鄉鎮(街道)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同時抓好分管聯系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指導并對聯系部門班子和成員提出批評意見,縣紀委縣監委、縣委組織部組成指導組,對鄉鎮(街道)和縣直單位民主生活會實行全覆蓋的督促指導,把嚴肅政治生活作為重點內容審核,15家單位因查找問題不深不實、批評意見沒有“辣味”等被打回重新修改。
(26)針對“黨員領導干部執行雙重組織生活制度不嚴”的問題。一是對縣委常委班子成員參加組織生活情況進行專項整改,定期對處級黨員領導干部呈送參加組織生活提醒函,督促提醒常委班子成員按要求參加組織生活。2021年一季度,縣委常委參加“三會一課”共計41次,均按要求參加雙重組織生活。二是制定下發《關于認真做好2020年度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相關工作的通知》,重點要求黨員領導干部帶頭參加組織生活會,縣委常委均參加2020年度組織生活會,并到分管聯系單位研究基層黨建30次,幫助解決問題50余個。在2021年3月舉辦的新任村組干部培訓班中,處級黨員領導走上講臺,為村組干部講授黨課16人次。三是建立定期提醒機制,通過實施“智慧黨建”,每月通過黨建大數據指揮中心向全縣科級以上黨員領導干部發出落實雙重組織生活會的提醒。對未按要求開展組織生活的及時提醒、通報或函詢,目前全縣科級以上黨員領導干部均能按要求參加組織生活。
3.關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不規范”的整改進展情況
(27)針對“識別考察干部不精準”的問題。一是針對被查處的2名科級領導,圍繞其提拔任用時的任職資格條件、選拔任用全過程環節、有無舉報反映、有關問題是否進行查核等方面進行了自查,未發現相關情況。二是制定下發《陸良縣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分析研判工作暫行辦法》,對全縣各鄉鎮(街道)、縣直單位全覆蓋開展2輪專題調研,全面掌握縣管領導班子運行狀態、領導班子成員履職情況,進一步增強了領導班子配備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科學性、前瞻性、針對性。三是制定并實施《關于印發〈中共陸良縣委組織部干部雙向預約談心談話制度〉等2個干部工作配套制度文件的通知》,采取主動預約和接受預約等方式,及時了解談話對象的思想動態和工作實際情況,并有針對性提出意見建議。四是結合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日常調研,開展了1輪干部日常管理監督檢查,注重對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進行監督管理,全面認識、評價領導干部。
(28)針對“執行有關請示報告制度不嚴格”的問題。一是召開縣委書記專題會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不規范、執行有關請示報告制度不嚴格等問題進行深入細致分析,全面梳理相關情況,并對11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責任追究。二是制定下發《陸良縣實名推薦干部辦法(試行)》,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和渠道,規范干部選拔任用推薦提名工作。三是下發《關于做好全縣干部家庭主要成員及重要社會關系信息填報工作的通知》,集中采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所規定的領導干部的近親屬關系,確保近親屬信息提前掌握、提前謀劃、按規定上報。
(29)針對“人員超編、空編問題突出”的問題。一是嚴格執行《關于進一步規范機構編制事項辦理程序的通知》要求,用好用活編制資源,推進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制度化、精準化、規范化。二是嚴控縣級機關的編制使用,2021年縣級機關公務員招錄計劃數為零,通過退休、調動流轉消化20個行政編左右。三是在2020年底招錄19名公務員到鄉鎮工作,2021年鄉鎮申報新招錄13名公務員。同時鼓勵縣級機關公務員向鄉鎮一線流動,2021年共選拔21名干部到鄉鎮任職,空編數25名控制在鄉鎮行政編制總數的10%內。四是于2020年招聘了374名事業人員入編,計劃于2021年招聘85名左右優秀年輕干部到事業單位入編,把事業空編調整到合理范圍。五是研究制定《關于進一步規范干部調配、借調等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嚴肅新錄用鄉鎮工作人員調動紀律,明確同一名干部1年內只能參加一次遴選考試,確保干部隊伍相對穩定。六是按照“因機構改革造成的超編超職數人員消化過渡期為3至5年”的政策要求,下步將通過自然減員、多出少進等措施逐步消化解決。
4.關于“基層黨組織建設薄弱”的整改進展情況
(30)針對“違規發展黨員問題突出”的問題。一是于2020年10月下發整改通知書,對小百戶鎮黨委書記進行函詢,同時督促小百戶鎮黨委召開黨委會進行專題研究。針對9名黨員發展不規范的問題,3人被取消預備黨員身份,6人組織約談后責令重新履行入黨程序,對涉及的相關黨組織和負責人分別根據情況給予組織處理或通報問責。二是要求各黨(工)委對2020年預備黨員入黨程序進行了排查,全縣6名發展對象因異地違規發展被終止入黨程序。三是制定《農村黨員違規違紀排查整頓方案》,于2021年2月組織召開會議啟動排查整頓工作,對2014年以來發展的1000余名黨員檔案進行排查,進一步規范入黨程序,嚴肅黨員發展。四是對2021計劃發展黨員情況進行了全覆蓋摸底和綜合分析,于2021年4月,對各黨(工)委上報符合入黨條件的472人進行了縣級資格聯審。五是制定《發展黨員政審聯審工作暫行辦法》《發展黨員工作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嚴格入黨要求和前置聯審環節,進一步壓實全縣各級黨組織負責人直接抓發展黨員工作責任。六是結合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在換屆部署會、調度會、業務培訓上,均要求對村級黨組織候選人黨員檔案全覆蓋核查,因黨員身份存疑被取消候選人資格18人。
(31)針對“基礎工作不扎實”的問題。一是于2020年8月對未按期換屆的政務服務管理局黨組書記進行函詢并通報,同時督促縣直機關工委做好指導,按照程序要求組織開展黨支部換屆選舉。二是制定下發《關于對落實新時代組織路線存在問題進行全面梳理整改的通知》,要求各鄉鎮(街道)黨(工)委、縣直各黨(工)委(黨組)迅速認真對照、主動認領,共查找7個方面問題540余條,對梳理出的問題督促其立行立改。2021年4月,再次對各黨(工)委(黨組)上報的整改情況進行了“回頭看”。三是對全縣機關黨組織換屆選舉方面問題情況進行了全面排查,對采取無候選人直接選舉的黨支部書記進行了約談,并把本次專項整改情況作為2020年度黨委(黨組)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重要內容。四是完成全縣“基層黨組織換屆管理系統”內所屬基層黨組織換屆信息的采集錄入,以信息化的手段對全縣黨組織換屆信息進行管理,及時提醒屆滿應換的黨組織按時換屆。
(32)針對“部分黨支部組織活動不正常”的問題。一是2020年11月,約談縣委衛生健康工委書記,并將縣衛生健康監督局黨支部列為2021年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進行整頓。二是充分運用智慧黨建、云嶺先鋒平臺大數據技術,實行全縣基層黨組織“三會一課”、主題黨日活動動態監測管理,采取電話提醒、定期通報的方式及時督促活動開展不及時的黨組織,對1個月內未開展任何組織生活的黨組織書記進行約談,2020年第三季度約談7名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2021年2月約談了24家連續2個月排名靠后的黨(工)委分管領導。三是抓實《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的學習貫徹。在巡視組進駐期間,堅持邊巡邊改,分層級、分類別對全縣組織工作干部共200余人全員輪訓一遍。2021年3月,研究制定《關于貫徹〈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的實施意見》。四是2020年11月,對全縣各級黨組織開展了黨支部規范化建設驗收和“回頭看”,覆蓋檢查驗收339個計劃達標黨支部,針對存在“三會一課”不開展、不重視、走過場等問題的26個黨支部,當場指出并責令限期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2021年,繼續深化黨支部規范化建設工作。五是印發《關于在全縣各級黨組織中開展“愛國衛生運動”主題黨日的通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深入實施“爨鄉先鋒行動”,組織縣直機關企事業單位黨組織結合“雙報到、雙服務”工作創新“三會一課”開展形式,切實增強了基層黨組織組織生活質量。六是通過干部分片聯系,將“四必查四必看”作為重點核查內容,對領導干部參加組織活動,實行“三簽字”和量化打分。七是建立鄉鎮(街道)組織委員定期匯報制度,每季度向縣委組織部部務會匯報基層黨建重點工作落實情況、班子成員落實黨建工作“一崗雙責”情況。八是研究起草《關于創新組織生活的實施方案》,采取先試點后推廣方式,進一步提高組織活動質量。
(33)針對“黨員教育監督管理工作較為薄弱”的問題。一是及時立案調查。通過公安提供信息比對數據,對吸毒黨員進行調查處理,分別給予開除黨籍、黨內除名、留黨察看等處分。二是健全互通機制,建立完善縣級和鄉鎮執紀機關、組織人事和有關執法部門之間互聯互通機制,整合信息資源,暢通信息渠道,明確案件移送和信息通報的職責和要求,每季度定期牽頭聯動分析研判,公安部門查處新發現吸毒人員,第一時間向組織人事和紀檢監察部門通報,對是否黨員身份進行核實,確保違紀違法黨員受到相應處置。在2021年村(社區)“兩委”換屆工作中,由縣委組織部、縣紀委縣監委、縣委政法委等15個單位對3342候選人初步人選進行資格聯審,將有劣跡的90人取消人選資格。三是加強監督檢查。以村(社區)為單位,把轄區內所有黨員納入網格管理,全縣117個機關黨組織與社區開展基層治理共建,4226名黨員到社區報到,對黨員隊伍的管理從八小時內向八小時外延伸,建立起單位、家庭、社會管理和監督的“互動機制”。四是加強日常教育管理。督促提醒基層黨組織書記提高政治站位,通過落實“三會一課”、民主評議黨員、主題黨日等基本制度,對黨性不強或存在問題的黨員,做好幫教工作,提高黨員意識,對不合格的黨員,及時給予嚴肅處理。
(四)關于“落實環保督察、主題教育整改不到位”方面
1.關于“落實中央和省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不徹底”的整改進展情況
(34)針對“落實中央和省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不徹底”的問題。一是進一步梳理中央和省環保督察反饋問題,對整改進展和效果逐一分析研判,對整改不到位不徹底的問題再細化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限定整改時限,加大整改督促力度,確保整改徹底。截至目前,反饋的151個問題已整改完成145個,6個中長期問題正在全力推進整改。二是加大環境污染治理。嚴格落實西橋工業片區“只出不進”,工業污染“只減不增”任務目標,完成了磷石膏廢渣綜合處置工程、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工程;截止目前,和平化工公司歷史庫存芒硝4.92萬噸已完成無害化處置,西橋工業片區重金屬防治項目10個子項目已全部完成。三是縣委書記、縣長率隊對環保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察,及時指出問題、幫助研究具體措施。縣委常委會和縣人大常委會專門聽取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進展情況,對推進緩慢的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意見,督促其加快整改進度。
2.關于“主題教育整改工作不實”的整改進展情況
(35)針對“主題教育整改工作不實”的問題。一是壓緊壓實整改責任。切實把專題民主生活會問題整改落實作為鞏固主題教育成果的重要落腳點,抓好抓實,盯緊盯牢。根據縣委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查擺的18個問題,進一步細化完善了18條整改措施,及時下發執行,縣委書記帶頭,認真履行整改責任,責任領導帶領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認真抓好問題整改,相關部門主動作為,形成強大工作合力。二是落細落實整改事項。對標對表建立整改責任臺賬,及時掌握整改進展情況,對整改完成事項查看了解整改成效,并完善痕跡資料,實行銷號管理,避免口頭整改、臺賬整改。對未完成整改的事項,定期向責任領導和部門發出工作提醒函,督促抓好未整改完成的問題。三是對全縣各黨委(黨組)專題民主生活會整改進行“回頭看”,由原掛鉤縣級督導組對照各黨組織上報的專題民主生活會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實地督導,對未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要求限期整改,確保整改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四是結合黨史學習教育,在全縣深入開展“推拖繞”作風問題專項整治和“十個嚴禁”專項整治,借鑒主題教育經驗做法,廣泛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急事難事,提升群眾幸福感、安全感、獲得感。建立健全相關制度文件,構建為民服務解難題和密切聯系群眾的常態長效機制。
三、下步打算
經過6個月的集中整改,我縣巡視整改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我們也清醒認識到,對照省委巡視組提出的整改要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陸良縣將進一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把持續抓好巡視整改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作為增強“四個意識”、踐行“兩個維護”的具體行動和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舉措,堅持問題導向、標本兼治、長抓不懈,確保問題清零見底、長效機制建立、政治生態改善,為陸良在曲靖建成“云南副中心城市”中提升貢獻率、增強識別度。
(一)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統領陸良一切工作,持續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縣委常委班子帶頭,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切實把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中央和省委對巡視工作的部署要求作為頭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務,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第十巡視組巡視云南省工作動員會議精神,建立常態化學習制度,對標對表省委巡視反饋意見,聯系全縣工作實際,把系統學習、深入調研、真抓實干有機結合起來,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不折不扣執行中央和省、市委重大決策部署,推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陸良落地生根、結出豐碩成果。
(二)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做好巡視整改落實后續工作。縣委常委班子將切實擔負起巡視整改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對巡視整改落實工作的領導,強化指導、嚴格監督,以嚴的標準、實的作風、鐵的紀律統籌推進整改落實工作,堅持目標不變、力度不減、尺度不松,層層壓實整改責任。堅持分類施策,對已經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開展“回頭看”,鞏固提升整改效果;對分步推進和長期堅持的整改任務,對照整改要求做好后續工作安排,持續跟蹤督辦落實,確保每個問題整改到位、落到實處。
(三)強化巡視結果運用和巡視整改剛性約束,加快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縣委將以這次整改為契機,舉一反三、以點帶面,把解決當前問題與長遠問題、顯性問題與深層次問題、特殊性問題與普遍性問題結合起來,全面查找在“四個落實”方面存在的問題,從制度機制層面找“病癥”、剖“病情”、除“病根”,進一步改進和完善現有制度,建立健全務實管用的長效機制,使巡視整改工作成為推動落實、改進工作、促進提升的過程。同時,以最嚴格的紀律、最有力的措施,加強對巡視整改情況的監督檢查,以強有力的督查問效推動問題整改落地落實。對敷衍塞責、推諉扯皮,整改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將進行嚴肅問責,對群眾反映強烈久拖不決的突出問題,將依紀依法從嚴從快從重處理,絕不姑息遷就,確保“問題不解決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責任不落實不放過、群眾不滿意不放過”。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874—6222309;聯系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陸良縣中樞街道東門街23號;電子郵箱:xwbzhk2016@sina.com。
中共陸良縣委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