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的統一部署,2020年8月2日至9月23日,省委第六巡視組對水富市進行了巡視。2020年10月29日,省委巡視組向水富市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組織落實情況
水富市委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政治擔當,不折不扣整改反饋問題,扎實有力推進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實擔當作為。水富市委高度重視巡視整改,把整改工作作為重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實。市委召開巡視整改工作動員會議,對全市整改工作精心安排部署,提出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各處級領導對分管單位整改工作進行專題研究,各單位及時傳達學習全市整改工作動員會議精神,認真研究整改工作,召開單位整改工作動員會議,抓好整改工作落實。全市各級黨組織、干部職工思想認識進一步統一,形成濃厚的巡視整改工作氛圍。
(二)加強組織領導,切實扛實責任。水富市委切實承擔起巡視整改主體責任,及時成立市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指導全市整改工作。市委主要領導扛實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環節親自過問、重要事項親自協調、重要問題親自督辦。市委常委會會議3次聽取巡視整改工作情況匯報,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市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對整改工作再研究再部署,進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確工作目標和要求,把握整改工作細節,提出制定整改方案、開展日常監督、規范資料歸檔等方面的具體指導意見,推動全市整改工作有條不紊開展。
(三)細化整改措施,扎實推進整改。市委主要領導直接組織制定全市整改方案,并對反饋的49個具體問題逐一制定專項整改方案,制定131條整改措施,指導全市整改工作。加強對全市整改工作的監督檢查,組成2個監督檢查組對全市34家重點責任單位整改情況開展2次督查,印發督查通報2期。將整改情況列入2020年度全市綜合考評重要內容,對責任單位進行重點考核,確保整改落實。認真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市委常委班子主動認領問題,分析問題,整改問題,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派出7個專題民主生活會督導組,指導全市具有整改任務的34家單位高質量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統一思想、改進作風,凝聚共識、推動整改。
(四)著力建章立制,確保常態長效。以巡視反饋的問題為導向,注重標本兼治,堅持階段性與長期性相結合、重點突破與整體推進相結合、具體問題整改與加強制度建設相結合,著眼建立治根本、管長遠的制度體系,切實把整改過程轉變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解決問題的過程,轉化為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的過程。制定出臺我市加強政治監督、規范廉政談話、重大項目督查、巡察工作人才庫管理、規范辦文辦會等一批規定和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權,使各項工作更加規范開展。
二、巡視整改情況
(一)關于“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
1. 關于“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不夠深入”的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認識有差距。2020年1月至7月,對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沒有組織專題學習,兩次學習均為多項議題之一”問題。一是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和長期任務,組織專題學習。在市委常委班子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前對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進行了專題學習。二是加強對學習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的督促指導。對全市53個黨委(黨組)進行指導、督促1次,以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為龍頭,帶動各級黨委(黨組)再次專題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論述和講話精神,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三是嚴格執行“第一議題”制度。印發《關于加強對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論述進行專題學習的通知》,向各級黨委(黨組)列出必學專題,提供有關學習資料,要求集中學習突出重點,確定發言人,發言人必須事先認真準備好發言提綱。
(2)針對“缺乏深入研討。2020年2月28日,一屆市委常委會第23次會議學習研討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9名處級領導發言均為分管工作進展情況”問題。一是理論學習與工作研討相結合。邀請省社科聯主席于2020年12月21日到水富開展“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專題講座,講座以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的形式進行,為全市各級黨委(黨組)主要領導解讀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二是深入基層,加強調查研究。要求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成員根據學習主題開展專題調研,理論聯系實際,每年結合工作實際撰寫調研報告或者理論文章不少于2篇。三是提高市委理論中心組學習實效。每次學習明確學習主題、明確領學人員、明確中心發言人,指定不少于2名中心發言人,圍繞學習內容、結合工作實際進行專題發言。省委巡視反饋意見以來,開展3次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9名處級領導進行專題發言。
(3)針對“重痕跡、輕效果。2020年6月2日,市財政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時長不足90分鐘,內容多達13項”問題。一是加強對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的指導督促和檢查考核。對水富市53個黨委(黨組)進行了集中約談,各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認真開展集中學習,完善《中共水富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進一步推進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化、規范化。二是市委分管領導對市財政局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約談,督促市財政局黨組糾正學習重痕跡輕效果問題,完善市財政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調整學習計劃、優化學習內容、提高學習質量。三是責令市財政局向市委作出了深刻檢查。
2.關于“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不夠堅決”的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落實‘六穩’‘六保’精準施策不力。‘穩投資’推動經濟發展不足,邵女坪幼兒園項目資金2019年6月到位,至2020年7月才完成招投標。‘保糧食能源安全’認識不到位,糧油倉庫原定2020年2月投入使用,截至2020年8月仍未完工”問題。一是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把做好“六穩”、落實“六保”工作作為當前經濟社會發展主線。①穩投資、穩預期方面。2020年,全市新增入庫23個項目,總投資50.05億元;全年完成固定資產投資17.28億元(其中新入庫項目完成投資12.8億元),同比增長71.34%。申報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需求項目6個,總投資69.6億元,申報資金需求23.6億元。②穩就業、保居民就業方面。2020年,舉行現場招聘會13場次,收集崗位信息111161個,涉及企業2870家,進場求職總人數6033人次,達成就業意向789人次;有組織輸出務工人員655人次。職業技能提升培訓2747人次;發放創業擔保貸款158戶,發放貸款金額2338萬元。目前,全市現有城鄉勞動力44868人,已轉移就業37463人,轉移就業率83.5%。③保基本民生方面。2020年,城鄉低保動態排查新增納入938戶1322人,發放保障金5181.62萬元;發放價格臨時補貼948.13萬元;救助989人次,發放臨時救助金241.8萬元;發放2805人殘疾“兩項”補貼269.25萬元。將低收入家庭中重病重殘人員符合低保條件的納入100人,將低保對象重殘重病人員中符合特困人員條件的納入35人。④保市場主體、保產業鏈供應方面。完成水富港口岸基礎設施工程可研和水富港口岸基礎設施建設規劃設計,啟動水富綜合保稅中心B型可研和規劃編制。謀劃包裝水富港口岸基礎設施建設、水富市保稅物流中心(B型)、云南北大門冷鏈物流中心、工業園區二期(云南水富<滇粵>智能科技產業園)等4個項目,總投資20.60億元。云天化就地改造通過市級驗收并銷號,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減排項目完成配合調試,工業級液態二氧化碳項目建成投產。石墨烯導熱膜項目正在建設,年產15000噸鋰離子電池石墨負極材料項目已投產。⑤穩金融、保基層運轉方面。截至2020年12月底,撥付保基本民生資金17606萬元、保基層運轉資金5866萬元,實現基本民生全保障、基層機構正常運轉。二是強化項目管理,優化施工計劃。邵女坪幼兒園項目已完成基礎施工,正在開展主體工程建設,確保2021年秋季學期投入使用。糧油倉庫建設將于2021年2月前完成。
(2)針對“落實省委將水富作為云南唯一港口型物流樞紐城市進行規劃建設的部署要求不到位。2020年初確定的44項重點工作任務僅11項按時序推進”問題。一是按照“港園城”三位一體融合發展定位,圍繞綠色發展、港口擴建、產業發展、基礎設施、社會民生等領域開展項目謀劃儲備和資金申報。把握融合發展重點需求,全面梳理優質項目,2020年累計包裝推出項目29個,擬投資788億元。緊扣融合發展實際,系統思謀項目儲備資金申報,推進“千百十”項目工程,儲備“千億”項目186個,總投資1170億元;開展前期工作的“百億”項目73個,總投資178億元;積極申報爭取“十億”資金項目56個,總投資150.8億元,申報資金51.6億元,獲得中央預算、國債、專項債券等上級支持資金10.7億元。強化水富港擴能工程、2019年棚改及配套基礎設施、水富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一期等重點項目建設和投資納統,確保在建項目加快建設進度,新開工項目及時開工建設。二是制定了關于落實省委將水富作為云南唯一港口型物流樞紐城市進行規劃建設的部署要求不到位的專項整改方案,并強化工作調度,推進重點工作開展。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宏觀經濟形勢以及雨季過長等客觀因素影響,2020年確定的44項重點工作任務,目前16項重點工作任務按時序推進。三是逐項排查梳理,加強跟蹤問效,努力推動工作任務完成。梳理督辦要點,將涉及水富港擴能工程建設的5次專題會議議定事項進行列表督查,開展督辦督查10次;落實專項檢查,印發重大項目建設督查工作方案,對5個重大項目建設的推進情況開展監督檢查6次,在工程建設、工程管理、內控制度建立等方面發現問題162個,現已整改138個;開展聯合督查,對44項重點工作任務開展督查8次,發現影響工作推進的階段性問題57個,并形成時序推進臺賬;開展專項監督,由市紀委監委每月對“港園城”三位一體融合發展重大項目進行專項監督檢查,開展專項監督20次,約談51個單位、135人次,發出督促通報48份,印發監督工作專報6期,發現廉政責任方面和項目建設方面問題30個,提出意見建議30條。
(3)針對“未徹底肅清秦光榮流毒影響。截至2020年8月,‘水富市黨建網’還有秦光榮相關信息圖片15條”問題。一是堅持以案為鑒、以案促改。組織全市干部職工觀看《清流毒—云南在行動》警示教育片,進一步認清秦光榮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對云南政治生態造成的重大破壞,深刻吸取教訓。加強政治監督,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和鎮(街道)紀(工)委將“八個堅決肅清”作為重要監督內容,每季度報告政治監督情況及發現問題,增強監督實效。二是組織開展網絡自查自糾。重點檢查網站、微信公眾號、微博等媒體是否存在秦光榮、白恩培、仇和等流毒相關信息、圖片。水富市各媒體已無秦光榮、白恩培、仇和等相關信息和內容。三是建立網絡應急處置指揮機制。制定《水富市網絡輿情聯席會議制度》《水富市輿情監測管理制度》;召開網絡輿情研判會,對網絡輿情處置不力的典型案例進行深刻剖析,進一步增強網絡輿情應對處置的敏銳性和主動性。
(4)針對“農村占用耕地問題仍然存在。2017年以來,因災并由政府主導用地,存在未批先建,全市涉及農村宅基地1000宗、公共設施16宗,占用耕地146.65畝,目前,確權辦證工作正在進行”問題。一是提高對耕地保護極端重要性的認識,有效開展違建行為動態巡查。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傳達學習上級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會議和《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精神;成立水富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遏制新增和全面摸排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水富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遏制新增和全面摸排工作實施方案》,開展檢查指導8次,對4個鎮(街道)進行了全覆蓋督查。二是建立宅基地聯審聯管機制。建立鎮(街道)、村(社區)、村民小組470人的三級日常監管隊伍,明確職責,壓實責任,確保日常監督落到實處,織密及時發現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的網格。三是全面開展摸排工作。根據國家和省下發的基礎數據,利用農村房地一體化調查成果,套合出轄區摸排范圍和宗數,下發到各鎮(街道)圖斑7461個,建立全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截至2021年1月,違法占耕建房錄入系統2367宗,總面積712.57畝,對2020年7月以后違反“八不準”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3起問題零容忍、嚴查處。
3.關于“加強黨的政治建設力度不夠”的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敏銳性不強。2019年1月31日,《中國共產黨關于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頒布實施,2019年3月11日,市委常委會才組織學習,也只是多項學習內容之一”問題。一是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政治建設的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切實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做到“兩個維護”。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再次集中學習《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專題解讀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并安排中心組成員作專題發言。充分發揮市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加強思想引導、事業引領,緊扣脫貧攻堅收官戰、愛國衛生專項行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港園城”三位一體融合發展重大項目、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35名處級領導帶領105家機關企事業單位1800余名干部下基層,在一線踐行初心使命。二是切實增強全市各級黨員領導干部把握大局大勢的能力和政治敏銳性。印發《水富市黨員干部素質提升專項方案》,將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等黨內法規納入學習內容,通過“北大門講堂”進行集中學習,目前已覆蓋400余人次,同時由各單位黨委(黨組)組織開展部門講堂研學。嚴格執行黨內政治生活各項規定,認真審核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方案。結合黨支部掛聯制度、黨建交叉檢查、組工干部到各單位抽查等方式,切實提高黨內組織生活質量,進一步強化黨員干部政治信仰和政治能力。三是各級黨委(黨組)健全理論學習中心組和“第一議題”學習制度,建立學習計劃、學習內容、學習議題動態調整機制,及時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省委各項會議精神。全市各級黨組織立行立改,及時開展了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學習,累計開展各類學習活動500余次。
(2)針對“部分黨組織缺乏斗爭精神。市信訪局黨支部黨員大會討論黨組書記、局長酒駕問題處分,部分黨員以‘事出有因,認錯態度好’建議不予黨紀處分”問題。一是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增強斗爭精神的重要論述列為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結合掛村包片聯網格制度,緊扣脫貧攻堅、愛國衛生專項行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疫情防控等重點工作,及時開展督查,對發現問題敢于動真碰硬,以工作通報的形式對下沉單位進行督促提醒,累計自查問題600余個。二是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條例》要求,開展黨內法規學習,增強黨員意識黨性觀念和斗爭精神。結合各級各類黨的會議,開展《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黨內法規學習培訓、觀看廉政教育警示片、召開廉政教育警示大會、云嶺先鋒APP線上測試和線下紙質測試等,分級分類開展警示教育、常態化學習。創新黨內政治生活督查方式,通過云嶺先鋒APP后臺監測,提醒督促各級黨組織正常開展黨內組織生活,增強黨員意識、黨性觀念。三是督促市信訪局及時開展警示教育、制定整治方案,抓實“一案一整治”工作。市信訪局召開“一案一整治”專題學習會、專題組織生活會、專題民主生活會,認真查找存在問題、深刻剖析問題根源,立行立改。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對信訪局黨支部8名黨員領導干部逐一開展談話提醒。
(3)針對“部分干部政治規矩和紀律意識淡薄。市應急管理局1名副主任科員2019年7月休假期間,未向組織報告,多次出入國境、參與賭博”問題。一是出臺關于加強政治監督工作的暫行辦法,建立季度報告政治監督情況和發現問題的機制,把政治監督納入日常長期監督內容。從2020年第四季度起,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和鎮(街道)紀(工)委每季度向市紀委監委報告政治監督情況及發現問題。二是組織召開全市實職科級領導干部、水富城投公司和“港園城”三位一體融合發展重大項目建設各指揮部公職人員參加的嚴守紀律規矩警示教育大會,通報身邊的典型案例,對黨員領導干部嚴守紀律和規矩提出具體要求。三是加強領導干部出入境行為的管控,建立完善《水富市領導干部違規出境和參與賭博問題線索移送制度》。查處領導干部違規出境線索1件1人,查處違規出境和參與賭博線索1件1人。目前,1名公安干警違規出入境問題已立案調查正在審理。四是依紀依規核實查處,市紀委監委給予該同志政務撤職處分,重新確定為二級科員。市應急管理局于2020年12月4日召開巡視整改專題警示教育會,剖析本單位職工非法出境、參與賭博案件,加強了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監督和管理。
4.關于“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有差距”的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守護好云南‘綠水青山’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云富街道新壽村碳溪溝休閑農莊在向家壩電站淹沒區內建有900平方米的漁排養殖設施,截至2020年8月底未拆除”問題。一是深入學習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關于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指示精神納入市委常委會和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4次。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列入2021年全市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內容和全市在職干部理論學習專題。二是強化生態環境保護硬件基礎,積極實施生態系統修復治理項目。目前,水富市大氣顆粒物PM10、PM2.5和臭氧來源解析研究項目、水富市太平鎮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期)等一批生態系統修復治理項目已進入項目庫;橫江流域水富段水污染治理(一期)項目建設的二溪、古樓、新灘、成鳳4個點位污水處理設施及污水管網正在施工,已完成約70%工程量。橫江流域水富段水污染治理(二期)工程項目,云南省財政廳已下達中央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871萬元。三是進一步加強執法力度,完善監管格局,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全面落實長江十年禁漁要求,對我市轄區水域進行地毯式摸排,對轄區水域進行常態化、高頻次巡查監管,嚴厲打擊非法采砂、非法排放、違法捕撈等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和水上違法犯罪活動,確保一江清水出云南。對違反環保“三同時”制度、“未驗先投”、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違法排放污染物等違法行為予以堅決打擊。2020年,辦理環境違法案件7件,其中實施行政處罰6件,實施查封1件。四是違規漁排已于2020年11月底前拆除完畢。
(2)針對“環保督察整改推進緩慢。中央督查2016年2項、2018年1項,省級督查2017年1項未完成整改”問題。一是扛實整改責任,把整改工作當作重大政治任務來抓。認真梳理2016年以來各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對照每條整改措施和要求進行分析研判,形成水富市歷次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未完成驗收問題清單,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歷次生態環境督察整改未完成驗收問題銷號工作的通知》,督促責任單位提高政治站位,確保各項整改措施落到實處,整改問題按期完成。目前,水富市所涉各級環保督察反饋問題92項,已整改完成91項,正在整改1項,整改時限為2021年12月底前,整改進展達到時序進度要求。二是抓實整改工作。水富市第二生活垃圾處理場已于2020年12月通過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涉及的2個環境問題已提請昭通市人民政府驗收銷號。制定落實水富第二生活垃圾處理場生活垃圾收集處理管理制度。兩碗鎮、太平鎮生活垃圾處理站于2020年11月初啟動建設,計劃2021年2月底完工。全市累計新建150個農村垃圾分類房,改建329個。城區及各鎮(街道)建立了公開透明的生活垃圾清運收費標準和制度,按照“一個平臺、兩套系統”的使用操作原則,明確專人管理和維護,采用單位專戶二維碼進行收費。三是完成全市中型水電站清理整改工作,并已通過了昭通市級專項驗收。
5.關于“市委統籌協調不夠充分”的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領導包案化解信訪案件不力。2019年1月至10月,排查梳理信訪熱點難點問題45個,至2020年8月,有28件尚未化解”問題。一是加大疑難信訪案件化解統籌力度。市委常委會會議聽取關于信訪工作的情況匯報,專題研究信訪工作;召開市委信訪工作聯席會議2020年第四次會議,通報2020年全市信訪工作和處級領導包案化解工作情況,研究部署推進領導包案化解工作;制定《水富市領導干部接訪下訪工作方案》,處級領導到云富綜治中心接訪下訪和不定期約訪群眾,對處級領導接訪事項的辦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二是壓實工作責任,推進化解工作。市委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認真組織推動,督促各包案責任單位對未化解的28件信訪案件再次分析研判,通過召開分析研判會、專題座談會、實地走訪等方式,找準問題癥結,全面掌握信訪案件形成原因、訴求變化、處理情況。向包案牽頭責任單位印發《關于推進2019年領導包案信訪案件化解工作的通知》,各責任單位切實開展化解工作并及時報送化解情況和落實銷號管理。截至2021年1月,28件未化解領導包案信訪案件已化解11件,包案牽頭責任單位建議轉穩控并申請銷號9件,包案牽頭責任單位建議轉穩控1件,包案牽頭責任單位說明全力做好思想工作1件,包案牽頭責任單位說明應引導走司法途徑化解5件,有化解方案1件。
(2)針對“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辦案質量不高。市公安局辦理羅某等人涉惡案程序不嚴謹,證據收集、傷情鑒定、現場勘查存在不當”問題。一是進一步扛實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政治責任。持續加強掃黑除惡工作宣傳,繼續開展掃黑除惡宣傳進機關、進網格、進家庭、進學校、進企業、進工地、進市場大走訪大宣傳活動。不斷健全長效機制,建立健全舉報獎勵、線索核查、涉黑涉惡案件分析研判、“四長聯席會議”等15項長效機制。抓實掃黑除惡源頭治理工作,12家主要行業治理牽頭部門均牽頭制定了行業治理工作方案并積極開展工作。目前已制定縣級長效機制13個,其他單位制定行業管理長效機制209個,推動行業治理工作常態化、規范化、法治化。二是加強政法部門執法規范化建設。通過加強法制審查監督、案件交叉評查等方式,確保案件證據收集、傷情鑒定、現場勘查和程序適用等方面沒有瑕疵,并分別落實工作責任,進一步健全巡查監督、考評整改等系列工作制度,堅持全時監督、常態通報,努力實現從接警、派警、處警到受案、立案、辦案、結案全方位、全要素、全流程管理,堅決杜絕辦案不規范、不嚴謹的情況發生。三是進一步提升辦案質量和效果。對羅某等人涉惡案辦理全過程再次進行“回頭看”,重點針對該案反映出的證據收集、傷情鑒定、現場勘查不當和辦案程序不嚴謹等問題進行認真整改。組織開展執法質量問題集中排查整改和“回頭看”專項活動,整改刑事警情受案后未作出是否立案決定問題144個、警情錄入不規范問題1206個、不規范行政案件274件。四是鞏固“長安杯”創建成果。落實政法部門領導班子包村入組制度,全面收集社情民意、開展安全感滿意度宣傳,督促基層常態化開展矛盾糾紛走訪排查,動態掌握全市重點涉穩隱患。
6.關于“改善民生政策執行不到位”的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易地搬遷安置資金撥付不及時。市發改局2019年建檔立卡戶易地搬遷安置資金2020年4月才撥付清零”問題。一是堅決貫徹執行易地扶貧搬遷政策要求,強化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后續工作。加大后續產業就業扶持力度,實施完成后續扶持產業項目3個,總投資614.85萬元;加強對易地扶貧搬遷結余資金后續產業項目的督導,促使產業項目運營管理機制完善,最大限度發揮資金效益。二是嚴格執行扶貧民生資金管理規定,強化資金使用監管,及時規范資金撥付。加強資金使用管理政策學習與培訓,組織易地扶貧搬遷和扶貧開發投資公司業務人員集中學習《易地扶貧搬遷中央預算內投資管理辦法》《云南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等易地扶貧資金管理辦法,進一步提高業務水平,確保資金規范、合理使用。2020年以來,按時撥付易地搬遷安置資金2006萬元。
(2)針對“執行低保政策審核把關不嚴。截至2020年8月,存在大額存款戶享受低保”問題。一是全面落實社會救助政策,推進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精準認定。嚴格按照家庭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3個基本條件認定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有針對性地開展摸排核查,逐人逐戶掌握情況,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臨時救助、低保范圍。2020年1—11月全市新增城市低保142戶155人,退出175戶193人;新增農村低保858戶1006人,退出441戶482人。通過比對發現低保對象擁有大額存款117戶118人,逐一進行全面核查,對不符合低保條件的16戶17人已全部停發,對符合低保條件的101戶101人予以保留。二是強化對城鄉低保的動態管理。全面貫徹落實“六穩”“六保”工作要求,不斷推進城鄉低保精準認定。定期開展信息比對,及時掌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殘疾人幫扶、教育、住房、醫療救助等人員相關信息,共同分析可能存在的影響群眾基本生活的風險,對符合條件的及時給予救助。
(3)針對“醫保政策落實不好。部分建檔立卡戶未規范辦理轉診轉院,2019年31人次未按比例報銷醫藥費用,涉及金額7.98萬元”問題。一是進一步規范完善醫療保障工作管理制度。完善建檔立卡貧困戶醫保“四重保障”工作機制和辦理流程,逐步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確保全市群眾病有所醫、醫有所保。二是加大宣傳力度,規范建檔立卡戶患者轉院轉診行為。通過網絡、宣傳資料、親情走訪等形式,加大醫保政策宣傳力度,提高干部群眾對健康扶貧惠民政策的知曉率。大力推進醫保服務下沉,將轉診轉院、慢特病證等下沉到鎮(街道)和縣級定點醫療機構辦理,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實現鎮(街道)、村(社區)全覆蓋。推進醫保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實現醫療保障一站式服務、一窗口受理、一單制結算。三是對全市建檔立卡貧困戶住院報銷情況進行篩查和數據比對。對2019年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患者住院報銷比例未達到90%的31人次7.98萬元予以補足;舉一反三,再次核對查詢系統數據,比對縣外醫療報銷單據,為2人次補充支付金額3619元。主動為篩查出的信息系統內符合慢特病辦理范圍的貧困患者辦理慢特病證363人次,確保貧困患者各項醫保待遇得到切實保障。
(二)關于“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責任未壓實”方面
1.關于“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的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市委班子成員與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廉政談話針對性不強。2020年,1名市委常委、副市長與市教體局局長廉政談話內容僅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問題。一是進一步壓實主體責任。制定縣級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一崗雙責”責任清單和黨委(黨組)、黨委(黨組)書記、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3個責任清單,進一步明確黨委(黨組)主體責任、黨委(黨組)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責任。將落實責任清單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內容,列入紀委監委日常監督和監督同級黨委的重要內容,實行季度抽查、半年檢查、年終考核。建立日常監督問題整改臺賬,強化監督結果運用,根據發現問題扣除分值,督促各級黨委(黨組)班子成員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黨風廉政建設。二是進一步規范廉政談話。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廉政談話的通知》,細化廉政談話的時間、內容、程序、方式以及次數等有關要求。三是市委主要領導于2020年12月10日對分管市教體局的市委常委、副市長進行提醒談話,提出整改要求;該名市委常委、副市長圍繞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加強廉政教育、加強作風建設等內容,并結合市教體局師德師風建設、工程建設、法治建設、校園安全等問題與市教體局主要領導重新開展廉政談話;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2020年12月16日對市教體局班子開展廉政談話情況進行了監督檢查。
(2)針對“廉政風險防控機制修訂完善不及時。市司法局至今沿用2011年5月制定的《水富縣司法局行政行為廉政風險防控措施》”問題。一是全面排查廉政風險。印發《關于開展廉政風險排查“回頭看”的通知》,各級各部門在已制定的防控措施基礎上,進一步修改完善廉政風險防控措施,防范廉政風險。63個市直單位及4個鎮(街道)共排查廉政風險點870個,制定防控措施1351條。二是防范廉政風險。將廉政風險防控列入紀委監委日常監督重要內容,督促各級各部門動態排查管控廉政風險點,對部門職能職責、人員發生變化和廉政風險出現新情況的及時修訂完善。三是市紀委監委分管副書記于2020年12月17日約談市司法局黨組書記,督促市司法局黨組修訂完善《水富市司法局行政行為廉政風險防控措施》,重新開展廉政風險排查并制定了防控措施。
(3)針對“對紀委監委隊伍建設不重視。市紀委監委人員編制空缺嚴重,核定編制70人,空編21人,空編30%”問題。一是充實紀檢監察干部隊伍。通過干部選調、招錄、調整等方式補充紀檢監察干部13人,截至目前,空編8名,空編率11.76%,正在考核調動2人。二是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的實戰培養力度。選派12人次到省紀委監委、昭通市紀委監委參與案件辦理,抽調鎮(街道)、市紀委監委派駐機構紀檢監察干部參與市紀委監委機關案件辦理,提升實戰能力。三是持續開展紀檢監察隊伍“三風”行動。2020年組織集中學習11次,參訓紀檢監察干部481人次,實現全市紀檢監察干部培訓全覆蓋;分7批次選派10名干部參加昭通市級以上組織的學習培訓;發放《紀檢監察干部培訓系列課程講義匯編》《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三卷)》等書籍663冊。
2.關于“落實監督責任有差距”的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監督執紀失之于軟。近兩年,查處7人8起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僅印發一期通報”問題。一是堅持紀檢監察工作雙重領導體制機制,加強對市紀委監委的領導。支持紀委監委持續深化“三轉”,聚焦主業、主責開展監督執紀問責和調查處置工作。二是增強紀檢監察干部斗爭精神。將“新時代黨員干部發揚斗爭精神”列入水富市紀委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2020年第8期集中學習內容,各黨支部專題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增強斗爭精神的重要論述,并開展學習討論。三是建立紀檢監察、公檢法機關和其他行政執法部門協作配合工作機制,加強監督執紀執法。2020年,對27名黨員干部進行立案審查調查,同比增長22.7%,其中黨紀立案16人,同比增長33%,政務立案6人,同比增長20%,黨紀政務立案5人;黨紀政務處分24人,同比增長47%,移送司法機關3人。對2019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為基本合格的2個單位主要領導和聯系的紀檢監察組進行非問責類的誡勉談話。四是加強違法違規警示教育。組織全市400余名實職科級領導干部分別召開全市酒駕醉駕警示教育大會和嚴守紀律規矩警示教育大會,通報全市案例17起,警示黨員干部、公職人員從身邊違紀違法案件中汲取教訓,嚴守紀律規矩。
(2)針對“常長監督管理不到位。2019年12月,市文旅局1名正科級干部請假30天,超假48天”問題。一是緊盯“關鍵少數”、關鍵崗位,加強監督管理。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加強對聯系單位的日常監督,監督各單位黨委(黨組)研究“三重一大”事項70次,對未邀請派駐紀檢監察組列席單位黨委(黨組)會議的單位進行提醒14次。二是緊盯重要節假日時間節點,開展專項監督。2020年市紀委監委在中秋、國慶、元旦、春節等重要時間節點,組織開展明查暗訪8次;2021年元旦節對違規公款吃喝、大辦婚喪喜慶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未發現違規違紀現象。三是對領導干部廉政檔案實行動態管理,發現領導干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問題。組織開展全市領導干部廉政檔案集中填報,建立水富市管干部廉政檔案600余份。市紀委監委組織集中抽查1次,責令整改問題26個,責令1個單位、11名干部職工限期整改存在問題。四是市紀委監委對該名市文旅局正科級干部請假超假一事進行核實處置,給予留黨察看兩年和政務撤職(四級調研員降為四級主任科員)的處分,并在全市嚴守紀律規矩警示教育大會上進行通報。市文旅局針對該名同志違紀行為,組織全體干部職工開展警示教育活動,修定完善請銷假制度并抓好執行。
(3)針對“執行規定不嚴格。2019年,市自然資源局黨組1名原成員、副局長受處分后,未在一個月內向全體黨員及其本人宣布”問題。一是對執行《監督執紀工作規則》情況進行檢查。對2019年、2020年市紀委監委審結的其他案件執行相關規定情況進行自查,未發現辦理案件執行不嚴問題。二是組織對各鎮(街道)紀(工)委辦理案件進行全面排查。發現存在未按程序召開會議宣布處分、因受處分人員外出務工未郵寄送達本人或未電話通知送達本人等問題3個,已進行整改。三是責令市自然資源局黨組就未嚴格執行干部紀律處分決定一事于2020年12月15日向市委作出了書面檢查,并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對該問題深入檢視,分析原因,舉一反三,制定了整改措施。
(4)針對不“未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截至2020年9月9日,初步核實,有3名科級干部與企業及個人存在違規借貸”問題。一是從嚴規范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行為。將優化營商環境中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情況和服務民營經濟中的吃拿卡要、以權謀私、錢權交易、貪污賄賂等問題作為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為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提供紀律保障。將與構建政商關系工作密切的市“港園城”辦、水富城投集團2家單位納入一屆市委第三輪巡察對象進行巡察,發現問題58個,提出整改意見6條,提出改進營商環境、促進企業發展的相關建議12條,發現問題線索5件,目前正在辦理中。二是嚴格按照上級關于集中開展領導干部違規借貸問題專項整治要求,開展專項整治。制定《水富市集中開展領導干部違規借貸問題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成立3個抽查組對自查單位及個人進行抽查,向3家單位發出處理意見函,收繳3名違規借貸人員不當得利19.52萬元,責令其寫出書面檢查,由所在黨組織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3.關于“責任壓力傳導不到底”的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未發揮‘探頭’作用。2017年以來,全市所屬13個派駐機構發現問題線索、案件處置均為零”問題。一是深化紀檢監察派駐機構改革,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的監督和管理。完善紀檢監察派駐機構工作體制,完成公檢法紀檢監察組編制、人員劃轉調整工作。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工作成效、執行制度等情況的監督,及時查處涉及紀檢監察干部的問題線索,對1名紀檢監察干部進行組織處理,對3名紀檢監察干部進行批評教育或談話提醒,對1名紀檢監察干部提醒談話、責令書面檢查。對紀檢監察機關各部室、派駐紀檢監察組和巡察機構廉政風險點組織排查,制定廉政風險點防控措施,并進一步明確崗位職責要求。二是壓緊壓實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的監督責任。探索建立紀檢監察機關“日常+季度+半年+年終”考核制度,將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發現問題、發現問題線索、問題線索成案率作為履職成效的重要評價指標進行考核,作為季度績效考核和年終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擬從2021年起,每季度定期召開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工作例會,研究部署派駐紀檢監察工作。三是強化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干部業務素質提升。選派3名派駐紀檢監察組干部到省紀委監委、昭通市紀委監委參與案件辦理,抽調派駐紀檢監察組干部參與市紀委監委機關案件辦理,提升派駐紀檢監察干部發現問題、處置問題能力。
(2)針對“巡察成效不明顯。2017年以來,巡察移交問題線索14條,立案3件,成案率21%”問題。一是圍繞市縣巡察“三個聚焦”政治任務,認真組織學習上級關于巡視巡察工作的重要文件、重要講話精神,深刻理解政治巡察內涵。制定《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集中學習制度(試行)》,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巡察學習制度。2020年10月至今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已組織集中學習3次。二是不斷加強巡察隊伍建設,增強巡察工作力量,增強巡察機構干部隊伍活力。印發《中共水富市委巡察工作人才庫管理辦法》,優化巡察人員結構,充實巡察工作隊伍,把巡察工作當作培養、鍛煉干部的重要平臺。加強巡察人員的業務培訓,每輪巡察前組織巡察組全體干部進行集中學習培訓并開展組內培訓,抽調2名干部參加省委、昭通市委巡視巡察,通過集中學習、上派培訓、以干代訓等方式進一步提升巡察人員的業務能力。三是綜合運用巡視巡察工作方式方法,強化精準發現問題能力。巡察組靈活運用聽取匯報、列席會議、受理信訪、個別談話、調閱資料、走訪調研等“12+N”種方式方法,有效發現問題。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開展的一屆市委第三輪巡察共發現問題92個,邊巡邊改問題18個,問題線索6件。四是建立巡察工作質量考核評估機制。制定出臺《水富市委巡察工作質量考核評估指標體系》,加強對巡察組巡察工作質量的考核評估,以發現問題質量、巡察發現問題線索數量、巡察發現問題線索立案率、督促巡察整改等為重要考核評估內容,考核結果作為績效考核、年度評先評優的重要參考,倒逼和壓實巡察組工作責任。加強對市委巡察組的管理,進一步明確巡察組工作職責、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內部管理和工作紀律,督促其切實履行自身職責使命。
(3)針對“鎮(街道)紀(工)委‘坐等問題線索上門’。2018年以來,云富街道紀工委處置問題線索9件,僅1件為監督發現”問題。一是進一步完善鎮(街道)紀(工)委工作考核評價機制。全面落實《昭通市鄉鎮紀委工作規則(試行)》文件,結合鎮(街道)紀(工)委職能職責,細化考核指標,明確重點工作和加分項目。二是加強工作督查和指導。市紀委監委各紀檢監察室每月定期與對應聯系鎮(街道)紀(工)委溝通聯系,建立“一對一”常態化業務指導和工作督查,動態了解每月鎮(街道)紀(工)委問題線索發現、處置情況,提出指導性處理建議;案件監督管理室加強對鎮(街道)紀(工)委發現問題線索的業務指導,督促指導及時辦理問題線索。三是將鎮(街道)專職紀檢監察干部納入市紀委監委培訓計劃,提升監督執紀審查調查能力。2020年,組織參加本級集中學習培訓11次,組織參加上級視頻培訓3次,選派1名鎮紀委干部到昭通市紀委監委跟班學習,對《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進行集中學習培訓和測試。統籌整合鎮(街道)紀(工)委辦案力量參與市紀委監委辦案,抽調1名鎮紀委工作人員參與初核調查,以干促學、以案代訓。四是督促云富街道建立年度監督計劃清單、構建問題線索發現長效機制,強化監察信息聯絡員隊伍建設,對轄區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問題集中組織排查,拓展問題線索發現渠道。2020年,云富街道紀工委給予3名黨員警告處分、2名黨員開除黨籍處分。
4.關于“廉潔風險防控存在較大隱患”的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執行招投標制度不嚴格。2019年11月29日,市檢察院黨組研究將總金額72.45萬元的12309檢察服務中心改造建設項目交由水富縣某公司實施,未履行邀標、議標等程序,項目合同簽訂時間為11月27日,早于黨組會研究時間”問題。一是全市各級各單位對招標和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和制度進行學習,嚴格執行招投標制度,預防廉潔風險。二是市檢察院開展廉政風險排查“回頭看”工作,排查出廉政風險點37個,制定廉政風險防控措施33條,修改完善采購管理、項目建設、“三重一大”決策等內控管理制度。三是市檢察院就執行招投標制度不嚴格問題向市委作出書面檢查,并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和干部職工警示教育大會,對問題進行深刻剖析,學習項目招投標和采購的相關制度,通報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類典型案例和系統內部審計發現問題。
(2)針對“工程實施不規范。2018年,市法院將總投資29.8萬元的亮化工程,采用分散采購方式,指定昆明某公司實施,沒有詢價比對情況,安裝合同沒有產品規格、單價、數量及金額”問題。一是全市各級各單位結合廉政風險排查工作,把參與工程招投標、工程實施等列為高風險崗位進行規范管理。二是市紀委監委派駐市法院紀檢監察組加強監督,將工程實施、購買服務、物資采購和零星工程維修等作為日常監督重點,完善與市法院黨組的溝通會商機制和風險評估機制,督促市法院黨組及其成員嚴格遵守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三是市法院黨組開展廉政風險排查,針對排查出來的風險點制定防控措施,對單位原有的采購等相關制度進行修改完善,并就工程實施不規范問題向市委作出書面檢查,并于2020年12月1日召開專題會議,對該問題進行深入剖析。
(3)針對“執行財經紀律不嚴格。2018年,市公安局違規報銷1名駐村扶貧隊員車輛加油費、過路費3630元”問題。一是嚴格財經紀律,規范財務管理。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工作管理的通知》,進一步壓實預算單位財務管理責任,規范財務支出和報銷程序;對全市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工作管理進行檢查,以查促改提升單位財務管理能力;聘請中介機構對我市重大項目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對被審計單位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逐一督查,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公布整改情況,強化審計成果運用,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納入考核和巡察內容。二是嚴格執行差旅費支出規定和開支標準。堅持財務先審后批原則和經辦人簽字、會計審核、分管財務負責人“一支筆”審批的財務審批流程,壓實財務支出管理責任。對財務人員進行專業能力培訓,保證各項支出規范、安全、有效。三是市公安局已責令該同志退回多報銷的燃油費及過路費3630元,選調具有財會專業知識民警1人充實到警務保障室,建立財物統一購發、領取制度,強化源頭監督。
5.關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時有發生”的整改進展情況
針對“一是不收斂,市民宗局原局長私車公養、公款購買香煙用于個人消費、重復報銷差旅費合計22718.19元。二是不收手,市工商聯原常務副主席違規用公款2870元購買高檔煙酒。三是濫發財物,2018年6月,市公安局用公款15390元購物發給職工子女”問題。一是加強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排查整治。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鎮(街道)紀(工)委加強專項監督檢查。組織全市干部職工學習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具體表現形式,及時自查存在的問題并切實加以整改。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起,給予警告處分1人,記大過處分1人。二是進一步規范完善相關制度。各單位、鎮(街道)完善公務接待、公務差旅、公車使用、事業人員車補等制度并嚴格執行。市公安局、市委統戰部市民宗局、市工商聯對現有規章制度進行清理評估、修訂完善。市委統戰部市民宗局完善聯合辦公會民主議事規則和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制度28個;市公安局建立財物統一購發、領取制度;市工商聯完善差旅費核銷辦法、資金管理使用規定。開展廉政風險排查,市委統戰部市民宗局排查出風險點19個,制定防控措施31條;市公安局排查出風險點19個,制定防控措施46條;市工商聯排查出風險點12個,制定防控措施18條。三是市民宗局、市工商聯制定“一案一整治”工作方案,召開警示教育會議,學習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其實施細則。市公安局收回購物發給職工子女公款15390元,組織開展警示教育大會,以“遵守六大紀律、做遵規守紀黨員”為主題,為干警上廉政黨課,嚴明紀律規矩。
6.關于“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依然存在”的整改進展情況
關于“發文‘上下一般粗’。市公安局文件(水公發〔2018〕13號)照搬照抄《昭通市公安機關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實施方案》”問題。一是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重要論述。舉行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2020年度第六次集中學習,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重要論述再次進行學習,2名處級領導作了專題發言,對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提出工作要求。二是切實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提高辦會辦文的質量和效率。印發《關于重申文件辦理和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水富市議事協調機構會議活動、公文辦理工作規范(試行)》,進一步強化和規范文件辦理和管理工作,強化對議事協調機構會議活動、公文辦理工作的統籌協調。開展精文簡會情況的調研和指導,召開全市辦公室主任聯席會議,對規范辦文辦會工作進行業務培訓和工作交流。2020年,全市發文390個,占計劃的74.14%;召開會議92個,占計劃的62.16%。三是改進督查檢查考核方式方法。根據日常督查檢查考核動態情況,選定水富市、鎮、村三級共5個觀測點,對不嚴格執行年度督查檢查考核計劃的單位及時提醒和通報。2020年,開展督檢考26項,占計劃的78.79%。持續踐行“一線工作法”,推動全市各級干部下沉基層一線掛村包片聯網格,組織全市1800余名黨員干部下沉各村(社區),建立343個精準管理網格,定格、定人、定責,推動征地拆遷、拆臨拆危、愛國衛生專項行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疫情防控、重大項目建設等工作開展。四是市公安局重新修訂印發《水富市公安局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方案》,組織開展公文起草業務培訓和辦公自動化業務培訓,進一步規范公文起草和審批程序,提高公文質量。
(三)關于“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不夠扎實”方面
1.關于“黨建工作抓得不精準”的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撤銷黨組‘一刀切’。2019年9月,市工商聯等有3名以上黨員領導成員的單位4個被撤銷了黨組”問題。一是常態化加強黨組規范化建設。從嚴抓好《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貫徹執行,全面增強基層黨組織政治能力和組織力,持續推進黨的建設提質增效。二是做好黨組設置情況摸排。按照《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要求,對全市未設置黨組的15家單位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形成了《關于部分市直部門黨組設置的工作情況報告》。三是對標抓好黨組設置。對市工商聯、市科協、市地方志辦、市紅十字會及摸排出的市文聯、市扶貧辦、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市“港園城”辦、市民宗局、市融媒體中心10家班子成員達到3名及以上黨員的單位,按照《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規定,經市委研究對達到設置條件的單位進行了重新設置,完成了黨組成員的調整配備。
(2)針對“黨員活動流于形式。2020年1月,市應急管理局黨支部開展主題黨日活動,參加人數5人,參與率35.7%”問題。一是著力提升廣大黨員的黨員意識和黨性觀念。各黨委(黨組)通過黨的各類會議,對黨的各類準則和條例開展了專題學習,組織黨員開展線上自學自測,全市93.3%以上的黨員干部已通過條例測試。制定實施《水富市黨員干部素質提升專項方案》,開設“北大門講堂”,強化干部理論武裝、提升專業素養能力、提高履職盡責本領。二是開展全市黨務培訓,提升黨務干部業務素質。舉辦鎮(街道)和市直黨(工)委黨務干部專題培訓班、黨務干部培訓班,培訓各級黨務干部280余人次。開展全市村民小組黨支部規范化建設“百日提升行動”培訓,培訓200余人次,將培訓對象延伸到村(居)民小組黨支部。開展黨務知識測試2次,覆蓋200余人。三是增強黨員活動實效性。黨員干部下沉一線,實行處級干部掛村、機關企事業單位包片、干部職工聯網格機制。在深入開展愛國衛生專項行動和農村人居環境“補短板、促提升”集中整治專項行動中,下派干部職工39000余人次,融入343個精準化管理網格,自下而上建立問題清單,逐條逐項補齊短板弱項,進一步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四是市委組織部對市應急管理局黨組書記進行約談,并將其整改情況納入2020年度黨委(黨組)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內容。市應急管理局黨組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對照問題清單,舉一反三,逐項進行了整改。
(3)針對“違規選舉。2019年11月13日,云富街道馬腦村黨總支補選支委1名,有選舉權的實到會人數未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問題。一是抓實黨支部規范化建設。以“線上+線下”學習的方式,督促各黨(工)委及時組織下屬黨支部開展《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集中學習研討,全市黨員利用云嶺先鋒APP開展個人自學及測試。建立干部下沉基層一線掛村包片聯網格機制,推動黨建、綜治網格一體化,105家下沉單位1800余名黨員干部納入網格化管理助推基層黨建工作。印發《關于調整組工干部分級分類指導黨組織規范化建設示范創建掛聯工作的通知》,組工干部下沉掛聯40個黨組織指導規范化建設示范創建工作。二是抓實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開展2020年基層黨建實地考核工作,將村(社區)“兩委”班子缺額補選、村(社區)片區支部補選工作納入考核范疇。印發《水富市村(社區)“兩委”換屆工作方案》,規范選舉程序,加強調研和分析研判,認真開展村(社區)“兩委”人選資格聯審,對180名村(社區)黨組織委員候選人進行考察,嚴把人選關。目前,全市20個村10個社區圓滿完成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三是云富街道黨工委再次組織學習《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并以此為主題開展主題黨日;對馬腦村黨總支補選工作開展專項調查,并上報整改情況報告。
2.關于“黨內政治生活不嚴格”的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執行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2019年6月,市交通運輸局未經黨組會研究,直接將2101萬元轉昭通市交通運輸局償還貸款”問題。一是抓好民主集中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圍繞“三重一大”制度執行及《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學習落實等情況,結合省委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督導、年度考核等工作,對各單位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進行抽查檢查,督促各黨委(黨組)著力提升科學民主依法決策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市紀委監委成立問題線索初核調查組,依規依紀對市交通運輸局未經黨組會研究直接將2101萬元轉昭通市交通運輸局償還貸款問題進行初核調查后,對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負責同志進行了提醒談話,并責令其向市紀委監委作出了書面檢查。三是市交通運輸局再次學習《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自檢自查“三重一大”決策事項、民主集中制執行情況,修訂完善《水富市交通運輸局“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及重大事項目錄清單并嚴格執行。
(2)針對“民主生活會批評不敢較真。市委常委班子2017年度民主生活會,一名同志對另一名同志批評意見是‘要抓好辦公室人員特別是文件流轉人員的管理’”問題。一是嚴格執行《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督促各級黨委(黨組)提升《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專題學習質效。各級領導班子成員認真做好民主生活會集中學習、談心談話、征求意見、批評與自我批評等工作,嚴肅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使黨內生活莊重、嚴肅、規范。二是認真落實民主生活會制度,開好民主生活會。高質量召開省委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市委常委班子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相互提出批評意見220條,市委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達到了“紅臉、出汗”的效果;組建7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督導組,對有重要整改任務的34個黨委(黨組)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進行指導和監督;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員列席指導分管聯系部門的專題民主生活會,從嚴把關專題民主生活會方案、班子對照檢查材料和個人發言提綱,34個黨委(黨組)全部按要求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規范、嚴肅召開市委常委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會,示范帶動各級黨委(黨組)召開2020年度民主生活會。三是市委主要領導對2017年常委班子民主生活會不較真批評的同志開展了提醒談話,指出存在問題,提出整改要求。
(3)針對“組織生活會不嚴肅。市政府辦黨支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三對照’找差距專題會,參加會議24人,有自我批評,沒有相互批評”問題。一是推動基層黨務工作規范化。印發《關于開展黨務干部應知應會知識學習的通知》、涵蓋組織生活會工作流程等內容的水富市黨務干部應知應會知識手冊,推動各級黨組織規范化開展組織生活會。持續推廣應用云嶺先鋒APP,全市黨員安裝率達97.8%,在職黨員安裝率達100%,通過網上黨支部常態化開展“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等黨內活動,加強黨員教育、管理監督。二是強化黨內政治生活的監管。組織開展2020年度黨委(黨組)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實地考核工作,組建12個考核組對黨支部規范化建設達標創建、組織生活制度執行情況等基層黨建工作各項任務進行百分制量化評分,對發現的問題進行現場反饋。印發《關于組工干部分級分類指導黨組織規范化建設示范創建掛聯工作的通知》,市委組織部8名班子成員掛聯4個鎮(街道)、組工干部掛聯40個示范黨支部,定期不定期到基層黨組織開展指導工作,不斷加強對黨內政治生活的監管。三是督促市政府辦黨支部認真整改。市政府辦黨支部制定專項整改方案,召開支委會對省委巡視組反饋的該問題進行通報學習,并對黨務知識和黨紀黨規再學習,利用云嶺先鋒APP對《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進行學習和測試,進一步加強黨內組織生活各項制度的學習掌握。市委組織部加強對市政府辦黨支部黨建工作督促指導,推動市政府辦黨支部黨內政治生活規范化。
3.關于“選人用人政策執行不到位”的整改建站情況
(1)針對“隨意擴大干部試用期范圍。2017年10月10日,某同志當選為兩碗鎮政府副鎮長,市委文件明確其試用期一年”問題。一是認真排查干部試用期有關規定執行情況。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云南省黨政領導干部任職試用期辦法(試行)》關于試用期干部的規定,對全市64家407個崗位進行試用期排查梳理,形成全市機關事業單位試用期崗位清單;對2017年以來提拔的副科級領導干部試用期情況進行全面排查,不在政策規定的試用期范圍內的干部有21名,其中15名干部已開展了轉正考核工作,尚有6名干部未開展轉正考核工作,按要求抓好整改。二是組建充實干部考察員庫。在全市優選76名干部,圍繞干部選拔任用政策、干部考察程序方法、考察材料撰寫、檔案查閱等內容,抓實干部考察員專題培訓,著力提升干部考察工作質量。制定《水富市干部考察員工作手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流程圖》,規范干部選拔任用程序,進一步提升選人用人規范化水平。
(2)針對“任職時間確定不規范。2019年11月29日,市委常委會研究任命四級高級警長7名、警務技術四級主任1名,任職時間確定為2019年9月,早于研究日期”問題。一是對新修訂的《公務員法》施行以來全市職級晉升情況開展全面自查。經查,我市開展職級晉升工作4批次涉及公務員245名。市委常委會2019年11月29日研究確定的市公安局145名公務員晉升職級時間自2019年9月起算,任職時間確定不規范,其余100名公務員晉升職級任職時間與各次常委會研究時間一致。二是對不符合職級規范管理要求的問題進行認真整改。對市公安局任職時間確定不規范的145名干部的晉升時間進行重新確定。經市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從2019年11月29日起重新確定公安局144名干部職級晉升時間,其中2019年9月退休的1名干部不予晉升職級。三是強化業務培訓。對全市具體負責人事工資工作的同志開展了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相關政策培訓,并就任職時間的確定做了重點強調,切實提高業務人員的政策水平。四是對該問題的相關責任人進行了約談,并作出書面檢查,進一步嚴肅紀律規矩,推動履職擔當。市公安局做好思想疏導和政策解釋工作,對多發工資已予以扣回。
(3)針對“《干部‘三齡兩歷一身份’》審核確定不規范。市衛健局1名干部最早干部檔案材料記載出生日期涂改,無相關鑒定資料,直接認定”問題。一是規范審核干部“三齡兩歷”、任職資格條件等重要信息。嚴格按照《干部任前考察檔案審核辦法(試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審核程序和步驟,指派專人整理審核人事檔案,補齊所缺材料,補充最新信息。嚴明檔案審核紀律,任前審核實行審核人、分管領導、考察組成員簽字制度,落實“凡提四必”要求,充分運用干部人事檔案任前審核結果,發揮干部任前檔案審核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的把關作用。二是對市衛健局干部人事檔案進行查核,確認市衛健局一名干部涂改檔案資料的地方為1998年12月的《入團志愿書》記載的出生日期。市委組織部經過調查核實,結合該名干部人事檔案資料與公安機關查閱資料情況,其整本檔案出生日期記載一致,根據相關政策規定,提出該名同志出生日期初步認定意見,市委組織部部務會議已確認通過。
(四)關于“巡視、審計等監督發現問題和‘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檢視問題部分整改不徹底”方面
1. 關于“上輪巡視移交問題整改不力。目前,對有違紀行為的黨員干部懲處不力,重要崗位強化監督執紀問責不到位等問題依然存在”的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市委進一步扛實巡視整改主體責任。牢固樹立“整改不力是失職、不抓整改是瀆職”的責任意識,把巡視巡察整改責任扛在肩上,深化思想認識、強化政治擔當,增強抓好巡視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覺和思想自覺。把巡視巡察制度、巡視巡察重要會議及重要講話精神列為市委常委會、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的重要內容,2020年11月至今,組織3次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1次市委常委會集中學習、1次市委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學習研討,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重要論述和兩次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傳達貫徹中央第十巡視組組長苗慶旺同志在云南省巡視指導督導專題培訓會上的講話精神,認真學習省委第六巡視組巡視水富市的反饋意見,深刻領會將巡視整改作為政治任務、政治責任、政治紀律的內在要求。二是全面梳理排查整改上輪巡視整改不徹底的問題。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對違紀干部懲處不力、監督執紀問責不到位的問題制定了專項整改方案,細化措施,落實責任,抓好整改落實。抓實抓細日常監督,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加強對整改落實和整改效果的日常監督。三是堅持嚴管就是厚愛,將嚴管與厚愛、激勵與約束貫穿于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全過程。核查受理問題線索時,涉嫌違紀違法的,既追究當事人的法紀責任,又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壓緊壓實“關鍵少數”的責任,緊盯重要崗位和廉政高風險崗位的人和事,圍繞權力運行各環節,加強部門協作,提高監督治理效果。2020年,對27名黨員干部進行立案審查調查,其中涉及科級干部12名。
2. 關于“審計反饋問題整改未完成。2017年,審計保障性安居工程反饋保障房空置問題,2018年審計出現同一問題”的整改進展情況。一是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研究制定全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實施意見,提高各級各部門對審計整改工作的認識,壓實審計整改工作責任,完善審計整改長效機制,強化審計整改工作保障和責任追究。二是進一步規范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和分配管理。修訂完善《水富市公共租賃住房分配管理實施方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透明原則,確保老、弱、病、殘等特殊困難急需救助和城鎮征地拆遷住房困難的家庭戶優先分配,著力實現公租房資源最大限度優化配置。三是針對審計發現的保障房空置問題(涉及99套公租房),根據省級有關部門關于昭通市部分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盤活的批復及水富縣2014年公租房項目盤活處置實施方案,將位于水富云富街道溫泉組團(壩尾槽)南片區的2014年公共租賃住房一期工程項目公租房及附屬設施等資產(含該99套)劃撥給水富云富開發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管理,用于扶貧搬遷安置30套、城市危房改造安置69套。
3. 關于“主題教育檢視問題和汲取秦光榮案深刻教訓查擺問題整改推進遲緩。市委班子制定整改措施43條,落實37條,涉及管黨治黨、為民服務、紀律作風等6條整改措施細化具體不夠”的整改進展情況。一是進一步細化整改措施。建立《水富市委常委班子主題教育檢視問題和汲取秦光榮案深刻教訓查擺問題涉及管黨治黨、為民服務、紀律作風等6條整改措施細化具體不夠的問題整改臺賬》,明確具體問題和細化整改措施的責任人、責任單位,由6名市委班子成員、8家責任單位具體負責整改。二是推動主題教育成效鞏固深化。印發《關于鞏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檢視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全市各級各部門對主題教育期間檢視出的問題整改事項開展“回頭看”。把主題教育檢視問題和汲取秦光榮案深刻教訓查擺問題整改與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查擺問題整改緊密結合,站在“整改不落實就是對黨不忠誠”的高度抓好整改落實。市委常委班子對照整改臺賬強化整改,各級各部門對照專項整治文件要求和本單位整改方案,結合推動全市中心工作和重點任務,長期堅持抓鞏固提高。
三、下步打算
水富市的整改工作雖然取得一定成效,但離上級要求以及干部群眾的期盼還有差距,一些反饋問題整改成效不明顯、整改任務還未完成,比如:“港園城”三位一體融合發展一些重點工作任務未按時序推進;領導包案化解疑難信訪案件進度仍需加快;派駐紀檢監察機構“探頭”作用發揮還不明顯。
在今后的工作中,水富市將持之以恒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始終堅持問題導向,對整改工作常抓不懈。
(一)堅持從嚴治黨,切實落實“兩個責任”。水富市委將一以貫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進一步強化組織推動、宣傳教育、監督檢查,進一步發揮市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政治核心和領導核心作用,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和制度建設,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
(二)注重立根固本,建立整改長效機制。以巡視整改為契機,以整改永遠在路上的態度,在整改問題的同時,更加注重查找問題根源,更加注重標本兼治,更加注重預防,進一步倒查制度漏洞、機制缺陷,圍繞黨的建設、作風建設、民主決策、干部選拔任用、權力運行使用等重點領域、重點環節,在固化巡視整改建立完善制度的基礎上,織密織牢制度“籠子”,突出制度建設的針對性、有效性,強化對制度落實和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進一步嚴肅執紀、嚴肅問責,形成執行制度的高壓態勢。
(三)深化整改成效,持續推進工作發展。堅持整改目標不變、整改勁頭不松、整改力度不減,對已完成的整改任務,鞏固整改成果,防止問題反彈;對基本完成和正在推進的內容,一抓到底,堅決完成整改,務求取得實效。切實把巡視整改與中心工作相結合,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堅持“港園城”三位一體融合發展,堅定發展信心、提升發展質量,實現巡視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的目標,為譜寫促進滇東北開發水富篇章作出新的貢獻。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870—8637227;聯系地址:中共水富市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委巡察辦);電子郵箱:sfxwxcbgs@163.com。
中共水富市委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