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統一部署,2020年7月30日至9月19日,省委第八巡視組對景洪市委開展了常規巡視。10月28日,省委第八巡視組向景洪市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強政治自覺,堅決落實巡視整改政治任務
景洪市委高度重視,堅決扛起巡視整改政治責任,始終把抓好巡視整改作為檢驗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標桿,認真落實省委、州委部署要求,以嚴實的態度、有力的行動、務實的措施,強力推動巡視整改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堅決整改。為切實做好思想理論準備,市委于2020年7月27日召開專題會議,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及相關法規精神,準確把握巡視工作的政治立場、政治方向和政治要求,并對配合好本次巡視工作作了安排。7月30日,在省委第八巡視組正式進駐景洪時,市委主要領導作出“堅決擁護、堅決落實、堅決保障、堅決整改”的鄭重表態,進一步統一全市上下思想和行動。10月28日,在收到省委第八巡視組反饋意見的當天下午,立即召開六屆市委常委會第110次會議,傳達學習省委主要領導重要講話精神及省委、州委整改要求,部署下一步具體整改工作。12月7日,召開省委第八巡視組巡視景洪市反饋意見整改動員會,周密安排部署整改落實任務,動員全市上下從嚴從快從細抓實整改工作。2021年1月22日,召開市委常委班子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班子成員帶頭深入查擺問題、剖析問題根源,明確整改措施,持續推動真改實改、一體整改。
(二)加強組織領導推動整改。成立由市委書記任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切實擔負起巡視整改主體責任,搭建起“市委統籌、市級領導負責、牽頭單位主抓、責任單位落實”的整改工作架構。建立健全例會制度、調度機制,牽頭單位組織各責任單位每周報告1次整改情況;市級領導召集相關單位每兩周召開1次推進會議;市政府每月聽取1次整改進展情況,及時作出安排部署;市委常委會每季度聽取1次情況匯報,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統籌抓好整改落實。整改過程中,市委主要領導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巡視整改全程親自部署、親自過問、親自協調、親自督辦;市級領導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對巡視反饋問題主動認領、靠前指揮、現場督導,推動分管領域整改工作落細落實,形成了巡視整改的“雁陣效應”。
(三)壓實壓細責任高效整改。按照省委州委關于巡視整改的有關要求,對照省委第八巡視組反饋意見指出的4個方面12個問題31項具體問題,市委于2020年11月6日召開六屆市委常委會第111次會議,審定通過《省委第八巡視組巡視景洪市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細化分解出31項整改任務,舉一反三梳理出113項具體措施,建立整改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逐項明確責任領導、牽頭單位、責任單位、整改時限和目標要求,形成了整改的“路線圖”和落實“時間表”,逐級壓實責任、傳導壓力。2021年1月8日、1月30日,市委先后召開六屆市委常委會第117、119次會議,專門聽取省委巡視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研究解決整改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對各項工作再加壓再推動,確保巡視反饋問題條條有回應、事事能落地。
(四)強化督導追責限時整改。建立健全監督檢查機制,紀檢監察部門在派駐紀檢監察組的基礎上組建4個巡視整改監督檢查工作組,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全覆蓋、立體式監督,市委、市政府先后組織開展2輪專項督查,印發3份督辦單,高強度督查問效,高標準驗收成果,強力推動巡視整改落實見效。同時,嚴格責任追究,對巡視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虛假整改等突出問題,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堅決防止打折扣、搞變通,確保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真到位、真見底。
二、堅持問題導向,主動擔當作為,從嚴從細抓實巡視整改任務
(一)關于“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
1.關于“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成效不明顯”的問題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學習主動性不強,理論聯系實際不緊密”問題
一是抓學習、強思想。堅持把理論武裝作為思想政治建設的首要任務,持續聚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等內容,2020年共召開市委常委會33次、開展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10次,切實發揮常委班子帶學領學作用。巡視整改期間,圍繞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及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開展2次專題學習,參學領導干部86人次,撰寫發言提綱60篇,帶動各級黨委(黨組)集中學習研討400余場次。二是抓教育、強黨性。持續推進大學習、大調研、大討論、大整改,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為主題,舉辦科級領導干部專題研討班3期,共540余名領導干部參學,舉辦職級公務員專題示范班3期,共530余名公務員參學。三是抓載體、強基礎。持續推進“學習強國”、云嶺先鋒、干部在線學習、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等學習平臺運用,共開展網上理論學習宣傳教育70余場,受眾達1.5萬余人。
(2)針對“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有差距”問題
一是始終自覺把工作放到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去思考謀劃推動,堅持從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中找思路、找方案,著力解決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等重點問題,圍繞習近平總書記對云南“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的戰略定位,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先后出臺實施《景洪市全面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實施方案》《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的實施意見》《景洪市環境監管網格化工作實施方案》《景洪市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實施意見》《景洪市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景洪市鄉鎮(街道)黨政主要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評價辦法(試行)》等一系列重要政策和文件,完善生態保護責任體系,細分專題任務、重點任務、具體任務,各部門聯動,分類指導,分類推動;全力開展省委第一巡視組專項巡視西雙版納州反饋意見涉及景洪問題整改工作,強力打擊破壞森林資源違法行為,開展毀林種茶專項整治行動,共摸排線索327條,全部辦結銷號;著力推進“河長制”“林長制”責任落實,與生態環保工作共同納入全市綜合考評;重點推動環保工程建設,江南第二污水處理廠、江北污水處理廠項目已投產試運行,江南污水處理廠二期管網23.13公里全部完成鋪設。二是市委召開2次務虛會,科學編制《中共景洪市委關于制定景洪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明確了民族團結、產業培育、鄉村振興等重點領域的推進思路和重點工作,并收集整理出“十四五”項目庫,涉及建設項目478個,計劃總投資3923.12億元。三是持續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加快農業產業發展,糧食生產保持穩定,橡膠、茶葉、水果、冬作蔬菜、咖啡、傣藥南藥等規?;N植和產品初精深加工體系基本建立,區域性冬繁育種基地、大渡崗現代茶葉產業園等項目持續推進,啟動實施“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培育”500萬工程,州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達到54家,全國第三批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通過驗收;推進工業強市,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66家,14家企業被評為省級成長型企業;加快培育夜間經濟、鄉村旅游等新業態,打好綠色發展“三張牌”,“大渡崗世界最大連片茶園一日游”線路入圍國家級茶旅線路,以告莊西雙景為代表的“夜間經濟”連獲央視關注,2020年入選中國縣域旅游綜合競爭力百強縣市。四是持續加大重大項目推進力度。2020年實施重點項目167項,年度計劃投資251.21億元,完成投資137.33億元,投資完成率54.67%,新項目開工48項,開工率73.85%;新增建設用地指標1272畝,土地增減掛鉤指標723.77畝,供應土地1453.43畝,有效破解項目建設要素制約;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抗疫特別國債9億元,有力支持復工復產后的項目推進。2020年末謀劃重點建設項目共242項,年度計劃投資270.73億元,其中,竣工項目28項,年度計劃投資29.66億元;在建項目66項,年度計劃投資152.63億元;新開工項目95項,年度計劃投資88.44億元;重點前期項目53項。五是立足區域優勢,加大開發開放力度。聚焦國內市場,重點推進電商發展,打造“雨林景洪”區域公共品牌,建成公共服務中心、孵化中心及溯源信息系統平臺,創建“景洪電商綜合服務平臺”,建成10個鄉(鎮)級、60個村級電商服務中心,2020年全市網絡零售額57.07億元,居全省129個縣市第2名。聚焦國際市場,加快“走出去”步伐,突出“跨境交易集散區、進出口特色精深加工區、專業服務配套區、產城生活片區”4大功能,建設保稅物流區、中緬合作飛地產業園、跨境動物疫病區域化管理試點項目、跨境金融中心等內容,重點打造3平方公里的“勐龍口岸經濟區”,景洪至勐龍高速公路已申報納入國家高速公路網。
(3)針對“主題教育成效不明顯,遺留問題解決不到位”問題
一是組織開展“百名講師上講臺、千堂黨課下基層、萬名黨員進黨校”等活動,圍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等主題,組建宣講團打通基層宣講“最后一公里”,分層次、多形式開展授課2100余次,參訓人數6.8萬人次,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作為永恒課題、終身課題的理念,持續抓好主題教育中查擺出的問題以及10個專項整治問題整改工作。二是通過主題教育激發領導干部主動想事、干事、成事的激情,運用主題教育調研成果,研究改進領導干部考核辦法,對主動擔當作為、干事創業成績明顯的單位,適當增加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獎勵性名額,加大績效考核獎勵力度,鼓勵擔當作為、干事創業先進典型奮勇向前,切實發揮出表率作用;并注重提升從一線選拔任用干部的選人用人導向,落實市委激勵干部擔當作為22條措施,2020年11月-12月,共選拔任用科級領導干部9名,其中脫貧攻堅、疫情防控、掃黑除惡等一線干部占55.56%。三是穩步推進農墾改革工作,制定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農場企業化改革的實施方案》,完成5個農場企業化改革。四是成立房地產行業亂象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深入治理違規宣傳、預售等房地產亂象;針對投訴較多的房地產企業采取約談、責令整改、重點監管、實地督察等措施加強管理,優化服務質量;進一步落實新建商品房價格交易系統網上公示制度,堅決制止房價在短期內出現大幅波動,促進房地產行業平穩健康發展;正在搭建“預售資金監管系統”監管平臺,實時全程監管商品房地產資金,切實保障購房群眾合法權益。
2.關于“黨的政治建設有差距”的問題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政治意識不強,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有差距”的問題
一是組織開展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2020年第九次集中學習,專題對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等內容進行學習研討;邀請云南農業大學生態環境研究所所長、二級教授、博導李元同志做專題輔導,帶頭做到學深悟透,用理論指導實踐。召開市委常委會調度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作、解決突出問題,督促全市各級各部門切實擔起生態環境保護責任。二是深刻汲取種茶毀林問題教訓,制定下發《景洪市林長制工作目標考核辦法》,全面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和五級包保責任制,與鄉鎮(街道)、農場簽訂林長制工作責任狀16份,完成全市一山一檔103策;下派11個專項工作組對轄區非法侵占林地、種茶毀林等違法違規情況開展拉網式摸底排查,制定問題、責任、線索三個清單,梳理形成問題線索327條、圖斑308個、面積7694畝,問題線索已全部銷號;制定印發《種茶毀林等收回地塊植被恢復實施方案》,以珍貴用材林樹種、水冬瓜及鄉土樹種等實施人工造林,收回林地面積5711.2畝,恢復植被6905.4畝。啟動古茶園古茶樹資源設立標志、查牌、掛牌管理工作,完成景洪市外業調查和表格錄入工作,編制《景洪市2019年古茶樹(園)資源調查報告》《景洪市古茶樹(園)保護利用專項規劃編制》,制定實施《景洪市侵占林地種茶有償共管方案(試行)》,截至目前,外業核實面積11470.25畝,簽訂共管協議319份、共管面積6355.18畝。三是嚴厲整治大氣污染,市委常委會專題聽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情況匯報,研究部署冬春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召開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推進會,對冬春大氣污染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動員和部署;成立工作領導小組,下設5個專班,制定印發《景洪市今冬明春防治攻堅工作要點》《景洪市冬春大氣污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方案》,實施“日通報、周例會、月調度”工作機制,系統推進專項整治工作;突出源頭治理,巡視整改期間共處理焚燒垃圾和秸稈93起,清理夜間燒烤607起,下發油煙污染整改通知61份,籌措資金300余萬元,建成4個入城車輛沖洗點,最大限度減少城區道路揚塵;持續加大整治力度,截至目前,共出動1.05萬人次,排查問題清單2667個,下發整改378份,查處660件,罰款321.4萬元;加強空氣質量監測,截至目前,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為91.8%,未發生重度污染天氣和嚴重霧霾情況。
(2)針對“肅清余毒流毒影響思想認識還有偏差”問題
一是深刻汲取秦光榮嚴重違紀違法教訓,認真落實“八個堅決肅清”,全面貫徹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鞏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扎實推進“肅流毒、除影響、清源頭、樹正氣”專項行動,從政治、思想、組織、作風、紀律上徹底肅清秦光榮等余毒流毒影響。二是在市管干部大調研中同步開展干部監督提醒談話,堅決肅清白恩培、秦光榮、仇和等余毒流毒影響,談話覆蓋率達100%。健全領導干部政治素質識別和評價機制,堅持政治表現“首問”、政治素質專項測評、政治廉潔表現“雙鑒定”“雙簽字”,嚴把干部政治關,堅決把“兩面人”擋在門外,對政治上、廉潔上有問題的實行一票否決。三是深刻汲取秦光榮徇私干預紀檢監察工作問題的教訓,嚴格執行《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和《監督執法工作規定》,進一步完善自身權力運行機制和監督制約體系,全面查找管理盲區和漏洞,排查和堵塞信訪舉報各環節的漏洞,嚴格執行問題線索集中管理制度和審批程序,嚴控自由裁量權。四是制定《景洪市做好“以案促改”堅決肅清秦光榮流毒影響工作方案》,督促全市各級黨委(黨組)全面落實“八個肅清”,組織全市黨員干部收看《政治掮客蘇洪波》《圍獵:行賄者說》等警示教育片;開展警示教育和家風教育推進“清廉景洪”建設系列活動,編發《嚴重違紀違法黨員干部懺悔錄》,2020年,組織黨員干部到州級警示教育基地等接受警示教育35批次1374人次,開辦現場法治教學7場105人次,發送廉政短信2018余條,引導和督促全市各級黨員領導干部進一步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
3.關于“班子作用發揮不充分,統籌領導全面工作不到位”的問題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城鄉規劃不規范”問題
始終堅持規劃引領,高位推動,嚴格規劃審批,加快推進景洪市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完成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存量建設用地挖掘、人地關系協調發展、城鎮開發邊界劃定等6項前置性專題研究;基礎數據整理和分析、資源環境承載力和國土空間適宜性評價、國土空間開發評估工作有序開展;“雙評估”“雙評價”和城鎮開發邊界初步方案已成型,流沙河、江北片區等4個城市片區控規修編持續加快,規劃審批時間久遠、片區控規老舊不適應新發展要求等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2)針對“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力度不夠”問題
一是抓實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編制《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完成市級農村黑臭水體排查;全市11個鄉鎮(含江北街道)集鎮區均建有污水處理設施(濕地、氧化塘),解決了集鎮生活污水的污染問題;全市115個自然村完成集中或分散污水處理設施建設,255個自然村建成集中式或分散式污水處理設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38.16%;投資3800余萬元完成12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連片整治項目2個、中國傳統村落保護項目10個),惠及全市6個鄉鎮20個行政村4.07萬農村人口,有效解決了農村生活污水的污染問題;下一步,著力推進市域鎮(鄉)污水處理廠建設。二是抓實農村人居環境提升,全市642個自然村實現人畜分離,比例達85.15%;682個自然村畜禽糞污入坑,比例達90%;654個自然村畜禽糞污得到無害化處理或資源化利用,處理率達86.74%;秸稈綜合利用率93%,農田殘膜等農業生產廢棄物得到收集處理率達85%;創新開展“美麗宜居鄉村建設大比武”,打造人居環境示范村48個;完成11個鄉鎮(含江北街道)省級衛生鄉鎮創建,48個行政村省級衛生村創建。三是抓實村莊清潔行動,全市累計開展進村入戶宣傳教育26.44萬人次,發放宣傳資料36.61萬份,張貼宣傳標語2.8萬條,清理農村生活垃圾5.48萬噸、村內水塘2479個、村內溝渠4597公里、畜禽養殖糞污等農業生產廢棄物1.24噸,撬動社會投入資金約349.38萬元,農村人居環境提升效果凸顯。
(3)針對“‘兩違’整治不力”問題
一是制定景洪市加快推進“兩違”整治工作方案,突出屬地管理、分級處置,建立長效監管工作機制,采取“圖斑對、動態巡、群眾報、督查找”四種方式,有效遏制“兩違”增量,規范城鄉建設行為,推進全域環境整治和宜居環境建設。二是大力整治“兩違”問題,依法拆除違法違規建筑存量,共清查出城鄉違法違規建筑存量1815宗75.68萬平方米。截至目前,累計查處違法違規建筑存量1476宗73.86萬平方米,完成總任務量的98%;依法查處未完成的84宗違法用地存量,其中:完成整改67宗,完善手續10宗,下發決定書7宗(待法定期限滿后強制執行);累計查處違建“兩瓦”2717戶29.81萬平方米。三是運用“報、臺、網、微”等媒體平臺,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區內規劃法》《云南省城市規劃區內規劃條例》《云南省違法建筑處置規定》等法律法規,不斷增強廣大群眾的法律意識。四是持續推進雨林金灣別墅A區的違法違規建筑專項整治,紀檢監察和組織部門及時跟進開展責令整改和約談工作,以高壓態勢抓實公職人員整改。截至目前,涉及加建的公職人員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4)針對“推進深化改革力度不夠”問題
一是鞏固機構改革成果,印發《關于加快景洪市黨政機構涉改部門職責交接有關工作的通知》,開展職責移交清查工作;印發《關于報送機構改革后部門職能運行情況的通知》,再次對職能職責進行梳理,推動機構改革從“物理融合”到產生“化學反應”,持續做好機構改革“后半篇文章”。二是持續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堅持問題導向,結合實際制定《景洪市推進林權制度改革工作(未完成部分)的實施方案》《景洪市自然資源資產確權登記移交方案》,截至目前,受理林權登記18宗,已完成權籍調查1宗、檔案收集及數據整合10宗。三是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州委各項改革決策部署,巡視整改期間,組織召開4次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會議傳達學習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會議精神,審議通過3份改革文件。
4.關于“風險防范化解存在隱患”的問題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政府負債高,償債壓力大”問題
一是嚴格執行政府債務限額管理和預算管理,足額落實限額內政府債務償債資金來源,將償還到期債務本息放在第一位,2020年初將到期本息債務分類納入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現已全部按時償還。二是通過預算資金安排、核銷化解等方式,成功化解隱性債務,超額完成2020年隱性債務化解指標任務。三是采取多種形式籌集資金解決拖欠中小企業賬款,截至目前,已完成中小企業賬款拖欠清償任務。2021年將繼續按照計劃化解政府性債務和隱性債務,嚴守風險防控底線。
(2)針對“房地產領域問題突出”問題
一是加大房地產項目開發監管力度,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商品房銷售管理的通知》,規范商品房銷售行為。二是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對檢查時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采取約談、限期整改等措施,對整改不及時、不到位、不服從的房地產企業及房地產經紀機構,開展立案調查,在景洪市主流媒體進行通報和公開曝光,同時列入企業失信記錄。三是對房地產售樓部開展專項檢查53家次、房地產中介機構86家次,共檢查出房地產市場違規經營13起。其中,行政立案查處3起,約談相關房地產企業及中介機構10起并下發整改通知書,加大“五證不全”現象處罰力度。
(二)關于“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不力”方面
1.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嚴不實”的問題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權力運行監督制約不到位,部分工程建設項目決策不規范”問題
一是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景洪市委員會工作規則》《中共景洪市委常委會議事規則》《景洪市人民政府議事規則》,對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建議和重大專項規劃、大額資金使用、重要民生問題和社會穩定等事項,提交市政府常務會審議、市委常委會決定;進一步建立完善權力運行制約機制,完善建設項目限額標準以下項目招投標程序,壓實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招投標過程管理制度,建立切實可行的長效機制。二是堅決執行民主集中制,嚴格落實“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三個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態”等要求,2020年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決議重大事項150項。
(2)針對“巡察工作有差距”問題
一是2020年10月19日,市委主要領導、市紀委監委副科以上領導干部、市委巡察機構全體干部職工參加中央第六巡視指導督導組關于巡視工作專題培訓,充分借鑒中央第六巡視指導督導組的經驗做法,全面提高巡察專業水平和發現問題線索的能力,推動景洪巡察高質量發展。二是完善巡察工作人才庫建設和人員管理,完成對巡察人才庫人選的初步篩選,在現有3個專職巡察組的基礎上,已報請州級成立第四巡察組,著力解決巡察力量不足的問題。三是堅持和完善市級分管聯系領導參與巡察整改工作機制,強化市級分管聯系領導“一崗雙責”,嚴格審核把關被巡察單位“一方案兩報告”,全程監督整改落實情況,壓緊壓實巡察整改監督責任;制定出臺《景洪市委巡察整改監督和成果運用實施辦法》《關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機構與市紀委市監委有關部門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關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機構與市委組織部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關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機構與市級有關部門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巡察整改制度建設持續加強。四是市委第十三輪巡察充分結合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有針對性地對7個市直部門開展巡察“回頭看”,通過“回頭看”對被巡察單位再監督再檢查,提升巡察“后半篇文章”質效。五是制定出臺《市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2020年工作要點》《關于推進2020年基層黨建工作重點任務的實施方案》和市委常委班子成員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清單等7個清單;市級黨員領導干部帶頭掛鉤23個基層黨建聯系點,270名科級黨員領導干部掛鉤566個黨建聯系點;確定鄉鎮(街道、農場)黨(工)委書記抓黨建創新示范項目32個,全面落實基層黨組織書記述職評議考核制度;先后開展3輪市級基層黨建綜合督查調研,查擺整頓活動場所突出問題726個,黃牌警告存在突出問題黨組織27個,處置農村發展黨員違規違紀問題342人、追究責任23人。
2.關于“紀委監委落實監督責任不夠”的問題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紀委監委自身建設有差距”問題
一是召開市紀委理論中心組學習會議,學習貫徹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結合工作崗位提出貫徹全會精神的具體措施,對紀檢監察系統提出工作目標和要求。二是全面提高政治素養,把全會精神融入紀委監委業務工作中,開展全員培訓,組織學習《監察法》《政務處分法》《監察機關監督執法工作規定》等業務法規,不斷提升紀檢監察干部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舉辦案例分析會2期,全面提升紀檢監察干部分析總結能力。三是成立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強化對紀檢監察干部依規依紀依法正確履職情況的監督,對貫徹執行《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監督執法工作規定》不到位的行為堅決糾正。針對近三年來反映紀檢監察干部的問題線索進行案件大起底,對辦理的案件進行全面排查、復查,持續強化對紀檢監察干部的監督,2017年以來,反映紀檢監察系統干部問題線索24件,其中:予以了結11件,談話提醒5人,問責7人,行政撤職1人。另外,針對省委巡視組反饋的市監委委員在處置專案工作中違反工作紀律的問題,已由市監委對其給予誡勉談話并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2)針對“個別案件辦理質量不高”問題
一是進一步完善問題排查處置機制,明確排查范圍,嚴格規范程序,建立問題線索“三級排查”機制,集體研究確定最終處置方式,切實做到層層把關,問題線索排查處置質效得到有效提升。二是嚴格履行審核把關和監督制約職責。堅持以紀法為準繩,進一步加強案件質量工作在審核把關方面的精準思維,對市紀委市監委自辦案件和鄉鎮(街道)、農場案件,派駐紀檢監察組案件和黨委(黨組)案件均嚴格按照統一標準審理。三是充分發揮“末梢引領前沿”功能。市紀委市監委對內不斷規范辦案程序和標準,制定統一文書模板,嚴格做好提前介入審理工作,對外不斷加強與司法機關的溝通協調,形成有效合力。四是定期做好案件復盤。嚴格對市紀委市監委自辦案件和鄉鎮(街道)、農場案件,派駐紀檢監察組案件和黨委(黨組)案件歸檔、處分決定執行情況和回訪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切實把好案件質量關。五是進一步做實做細案件“后半篇文章”,對2020年以來辦結的案件處分決定執行情況開展“全方位”“拉網式”專項檢查,重點抓好處分決定執行、級別與工資調整、年度考核和津補貼發放等情況的跟蹤檢查,切實維護處分決定的權威性、嚴肅性;對2018年以來辦理的黨紀政紀處分案件和問責案件開展質量專項檢查,覆蓋全市各級各部門,涉及案件82件100人。在開展案件質量專項檢查過程中,研究制定《景洪市紀委市監委案件質量專項檢查量化表》,進一步規范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案件辦理的程序,提高案件審查調查質量。
(3)針對“綜合運用‘四種形態’有差距”問題
一是印發《關于做好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統計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壓實各鄉鎮(街道)、農場紀(工)委,各派駐紀檢監察組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有效推動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運用。二是貫通規紀法、銜接紀法罪,確保案件經得起實踐、人民和歷史的檢驗。2020年,共接收信訪舉報449件;受理各類問題線索155件;立案114件119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08人次(雙處分13人),留置14人,移送檢察機關11人。三是科學精準運用“四種形態”處理196人次,其中:第一種形態98人次,占50%;第二種形態65人次,占33.2%;第三種形態25人次,占12.8%;第四種形態8人次,占4.1%。四是完善執紀審查調查“后半篇文章”,結合執紀問責發現的問題,精準提出紀律檢查建議書1份,監察建議書14份,指導案發單位和權力集中部門舉一反三,推動監督制度改革和制度建設,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3.關于“作風建設不扎實,廉潔從政有隱患”的問題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橄欖壩水電站項目自2009年封庫以來久未啟動,庫區103戶居民房屋鑒定為D級危房”問題。
一是成立工作專班,開展民意調查和實物指標調查復核工作,夯實搬遷基礎。市委書記主持召開橄欖壩庫區移民安置問題整改工作專題會議,聽取工作專班工作匯報,高度統一思想認識,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及時調整完善工作機構、制定具體詳細工作方案、做好政策宣傳工作。制定印發《橄欖壩庫區職工危房問題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委書記、市長任雙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有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強化橄欖壩庫區職工危房問題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下設整改項目指揮部,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項目保障組、征地拆遷組、督查工作組4個小組,確保整改工作順利推進。二是快速度推進項目實施,截至目前,已完成315戶793人職工居民戶型選購簽訂工作;與中國電建集團昆明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初步確定EPC工程承包合同。正穩步推進環評、交通影響評估、水土保持方案、地質災害評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用地預審、項目選址、林地轉建設用地等審批工作,計劃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搬遷安置房建設,滿足搬遷入住要求,2022年春節前完成搬遷入住工作。
(2)針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仍然存在”問題
一是印發《關于2020年元旦、州慶、春節期間加強紀律作風建設的通知》《關于2020年清明節、潑水節、五一節期間加強紀律作風建設的通知》等文件,通過明察暗訪、電話抽查等方式,持續整治“怕拖散浮庸”等作風頑疾。2020年,市紀委市監委及各派駐紀檢監察組和各鄉鎮(街道)、農場紀(工)委共組成明察暗訪組219個,檢查全市各級各部門1666家(次)。二是緊盯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和隱形變異的“四風”問題,2020年,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24件35人、2家單位,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0人(4人雙處分),問責5人、2家單位,通報典型問題5批次20起32人和2家單位。
(3)針對“廉潔風險防控有隱患”問題
一是積極開展廉政風險排查“回頭看”,對各重要崗位和關鍵環節權力運行過程中的廉政風險點進行再排查、再梳理,針對排查出的廉政風險點逐條塊進行討論、定級、評估,研究制定防控舉措,有效督促各級各部門進一步完善事前預防、事中監控、事后處置的內部防控機制和相關制度。二是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實行“個人崗位和內部機構”雙排查,逐一查找廉風險防控工作存在的問題,真正把廉政風險防控措施抓緊抓實,做到事前監督、事中監督、事后監督,把權力放于監督之中,把腐敗杜絕在監督之中。
(三)關于“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有偏差”方面
1.關于“三重一大執行不嚴格,部分決策不合規”的問題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重大事項未提交市委研究”問題
一是嚴格落實“三重一大”制度規定,按照市委工作規則和市委常委會議事規則,堅決執行民主集中制,嚴格落實“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三個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態”等要求,2020年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決議重大事項150項。二是完善配套制度,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三重一大”事項報批程序,配套建立《景洪市國有企業重大事項管理暫行規定》《景洪市國有企業董事會議事規則指引》《景洪市國有企業黨委會議事規則指引》等制度,有效杜絕因決策失誤造成企業國有資產重大損失的情況。三是強化監督檢查,研究制定《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對駐在部門“三重一大”事項監督辦法(試行)》,2020年12月對派駐紀檢監察組執行“三重一大”事項監督辦法情況開展調研督查,督促派駐紀檢監察組認真執行“三重一大”事項監督辦法,強化被監督單位落實“三重一大”事項制度的意識和能力。
(2)針對“項目決策不科學”問題
一是強化提升業務水平,組織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2次。二是嚴格執行《景洪市招商引資項目簽約程序》,涉及招商引資項目,均按照項目包裝、考察企業、確定合作意向、相關部門評審、法律顧問審查、市人民政府會議研究、市招商引資工作委員會審定程序引進落戶,同時嚴把技術審查關尤其是規范規劃審批,依法開具規劃設計條件通知單128份,組織規劃控制指標論證28個,完成建設項目規劃方案評審36個,開具建筑民族特色化審查意見書51份,完成項目規劃驗收24個。
2.關于“落實選人用人和干部隊伍建設相關政策規定不嚴格”的問題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落實黨管干部原則有偏差”問題
一是從嚴執行干部選拔任用規定,認真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全面把準精神實質,重要人事任免提交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巡視整改期間,共提交常委會研究有關人事問題2次,均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執行,堅決做到有規必依、執規必嚴。二是結合巡視整改工作要求,對28名國營農場領導人員選拔任用進行充分醞釀,并提交市委常委會議審議通過。三是全面規范市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選拔任用和日常監管等工作,2021年1月15日市政府第五十二次常務會審定通過《景洪市市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辦法》。
(2)針對“發揮民族干部作用不充分”問題
一是加強少數民族年輕干部選拔任用,巡視整改期間,共選拔任用少數民族干部7名,其中知曉本民族語言的干部6名,能熟練掌握運用本民族語言的占50%,并有計劃地將少數民族干部選派到有本民族語言的鄉鎮工作,促使少數民族干部在基層工作中學習和運用本民族語言。二是發揮黨校教育培訓基地作用,開設民族團結教育主題班,把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納入干部培訓、業務培訓等課程。實施“少數民族干部工程”,重點聚焦我市世居少數民族干部,嚴格甄選優秀少數民族干部納入“雨林獅子工程”,結合平時跟蹤考察、年末重點考察,全程了解掌握少數民族干部工作實績、政德情況和社會評價,確保“優進劣出”,督促少數民族年輕干部敢闖敢拼,創造實績,嚴格自律,深入“五個一批”措施,加大對少數民族干部培養,在實踐中壓擔子、促成長。2020年,舉辦主體班5個班次8期,參訓學員2178人次;專題班7個班次10期,參訓學員1026人次;聯合辦班8期,參訓人員711人次,參訓的少數民族占比高達60%。
(3)針對“清理干部在企業兼職不徹底”問題
一是對市管領導干部經商辦企業和在企業兼職情況進行全面摸底,共排查出29名市管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其中:涉及農墾改革4名,供銷社改革3名,其他22名。二是下發《中共景洪市人民政府國資委委員會關于公職人員在企業兼職問題的整改通知》,對省委巡視組反饋的6戶企業13名行政人員以及排查出的29名市管領導干部兼職情況進行清理整頓,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三是制定出臺《景洪市公務員到市屬國有企業交流任職實施辦法(試行)》,暢通黨政機關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交流任職渠道,健全完善黨政人才與企業經營管理人才之間的健康循環交流機制,并建立交流任職期滿調任領導職務、激勵獎勵、糾錯容錯機制,從政策方面為交流任職人員保駕護航,鼓勵全市公務員到市屬國有企業交流任職,激勵交流任職人員大膽干事創業。
(4)針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仍存在漏洞”問題
一是嚴格按照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填報要求,按時填寫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并由市委主要領導、市政府主要領導簽字認可,進一步規范和加強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2020年沒有出現漏報瞞報個人有關事項的行為。二是持續做好培訓、測試等工作,召開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專題部署暨培訓會議,對填報對象進行培訓、測試,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加深對“兩個辦法”的理解。
3.關于“基層黨建工作落實有差距”的問題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黨務工作不嚴實”問題
一是堅持把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和長期工作主題,嚴格執行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把黨的政治建設標準和要求貫穿到黨的建設全過程各方面,認真落實《云南省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治素質考核考察辦法(試行)》,把干部政治素質表現作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重要評價內容,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干部“一票否決”,先后完成對554名市管領導干部的政治素質考核和52名擬提拔、進一步使用、試用期滿轉正干部的政治素質考察。二是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建立黨員領導干部落實雙重組織生活備案管理制度,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則性、戰斗性。2020年,全市處級及以上黨員領導干部參加“三會一課”120次、主題黨日129次,開展談心談話250人次。三是選優配強組織部門及各鄉鎮(街道)、農場黨務工作者,組織召開組織委員工作例會,進一步壓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完成全市黨務工作者每年不低于56學時的全覆蓋培訓,對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黨員管理、基層黨組織按期換屆、黨支部工作條例、網上綜合服務平臺使用等內容進行解讀,不斷提高黨務工作者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四是壓實普文鎮、嘎灑鎮巡視整改主體責任,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并定期報送整改情況,存在問題已整改到位。
(2)針對“黨員示范帶頭作用發揮不充分”問題
一是印發《關于推進2020年基層黨建工作重點任務的實施方案》,以推進農村“領頭雁”培養、黨支部規范化建設達標創建、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等重點工作為抓手,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在生態文明建設、掃黑除惡、打擊走私、疫情防控等工作中的戰斗堡壘和先鋒模范作用。二是加強宣傳教育引導,通過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市委理論中心組等形式,持續深化領導干部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考察云南等重要講話精神的領會把握,切實樹牢“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組織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黨組織引領保護森林資源”支部主題黨日活動,全市共有1216個黨組織、13358名黨員、5994名群眾參加;做好“黨建+”融合文章,圍繞提升人居環境、河長制、“三城聯創”等中心工作,組織黨員干部和職工群眾共同開展河道清理、雜草清除等環境衛生整治工作383次;全市共建立各類基層治理機制226個。三是把習近平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思想、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等作為基層黨員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課程,開展3期村(社區、生產隊)黨組織書記輪訓,充分調動黨員干部參與中心工作的積極性。四是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把森林資源保護、掃黑除惡、打擊走私等內容納入村規民約或居民公約。
(3)針對“黨費管理使用不規范”問題
一是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黨費工作的通知》《市管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實施細則》,堅持統籌安排、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進一步規范黨費使用范圍,明確審批權限及審批人,認真履行黨費使用審批手續及程序。二是繼續加強對各級黨組織和黨員的思想教育,引導基層黨組織和黨員提高對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的認識,規定除流動黨員和工作地點不固定、在外出差較多、年老體弱行動不便的黨員外,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員嚴格落實“黨費日”制度,將黨費管理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三是市委組織部已將違規使用黨支部黨費支付的過路費、平臺駕駛員補助和伙食費536元全部收回入賬,同時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
(四)關于“巡視、審計等發現問題整改落實不到位”方面
1.關于“審計發現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問題整改進展情況
針對“2017年至2020年8月的項目審計共發現問題41項,未完成整改17項”問題
再次組織審計及相關責任部門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提出整改意見、措施及辦法,壓實整改責任,逐項對照采取17項具體措施,抓實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13項,正在整改3項,其余1項為政務服務系統數據共享問題,各相關系統均由省級開發,市級只有使用權限,需由省級層面進行整合。
2.關于“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不全面”的問題整改進展情況
針對“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和省委省政府環保督察反饋問題34個、轉辦件101件,截至2020年8月,仍有5個問題、2件轉辦件未完成整改”問題
制定《景洪市中央、省環保督查及“回頭看”未完成問題清零行動工作方案》,逐項對照采取4項具體措施,實行目標倒逼、任務倒排,實行周監控、月通報。截止到2020年12月底,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和省委省政府環保督察反饋問題已全部整改完成,已報請上級驗收。
三、強化政治定力,持續深入整改,全面鞏固拓展巡視整改成果
下一步,景洪市將嚴格落實各項部署要求,不斷增強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深化整改自覺、壓實整改責任、加大整改力度,持續把整改工作引向深入,以巡視整改引領和促進發展,向省委、州委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滿意答卷。
(一)在全面整改上持續發力。突出責任落實,緊盯問題不放松,不達目標不罷休,做到“當下改”的不反彈,“長久立”的立起來,“正在做”的按時間節點完成,全力做好巡視“后半篇文章”。對已完成整改的,及時組織開展“回頭看”,再督查、再鞏固、再提升;對基本完成和未完成整改的,加強跟蹤問效,倒排工期、掛圖作戰、壓茬推進,確保高標準高質量完成整改任務。
(二)在完善機制上持續發力。堅持由點及面、舉一反三,注重從個別問題中發現共性問題,進一步補齊制度短板、堵塞制度漏洞、扎緊制度籠子,努力形成常態化、長效化的制度體系;針對問題易發多發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風、管紀律的管理體系,堅決防止同類問題再次發生、反彈回潮,推動巡視整改成果常態化制度化;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從嚴治黨,融入班子隊伍建設。
(三)在鞏固拓展上持續發力。以落實巡視整改為契機,努力做好結合文章,把巡視整改成果轉化為干事創業的強大動力,轉化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成效。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緊緊圍繞“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對外開發開放試驗區”和“世界旅游名城”目標定位,全面實施“質量提升年”,重點實施“八大提升行動”,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切實加強黨的建設,確保“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以優異成績慶祝建黨100周年。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691-2585703;地址:嘎蘭中路53號;電子郵箱:zgjhswdcs@163.com。
中共景洪市委
2021年4月26日